索引号:
SY0024783071202200111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发文字号:
沪崇水务〔2022〕116号
成文日期:
2022-07-28
发布日期:
2022-07-2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陈家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现将《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崇明区陈家镇生态清洁小流域乡村公园治理单元河湖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意见的函》(沪水务〔2022〕529号)转发给你公司,请遵照执行。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开展项目前期腾地等各项工作,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要求,开展工程建设。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政策文件要求,稳步推进工程建设,为实现复工达产目标奠定基础。
三、严格耕地保护,按照国土空间管制相关要求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确保项目用地合法合规。
请你公司抓紧开展项目用地手续办理、设计招标等工作,推进初步设计文本编制,抓紧将初步设计报告报我局审查。
特此通知。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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