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3071202200105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发文字号:
沪崇水务〔2021〕323号
成文日期:
2021-12-31
发布日期:
2021-12-3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及有关单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自 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为切实做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全生产法)、新《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法治意识,在全区水务系统营造学法守法的良好环境,为城市安全发展保驾护航。通过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新条例,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增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各单位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力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提 升执法能力,形成监管合力;推动社会公众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度与参与度,提升全民安全意识。
二、宣贯重点
(一)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新安全生产法、新条例重申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从加强全流程规范建设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危险性较高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和数据报送。
(二)完善部门监管职责。新安全生产法、新条例在明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的基础上,突出安委会统筹抓总、整体推动安全监管的作用;通过“四类清单”确定相关行业领域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强化属地责任,突出其检查发现和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发挥村居的发现作用,实现末端治理。
(三)强化风险防控和数字化管控。新安全生产法、新条例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建立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析、评估控制和监测工作,及时发布预警提示信息;要求相关部门开展风险研究,定期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强化数字化管控, 推动“两网融合”,依托大数据资源平台,汇聚各类安全生产信息,提升风险识别、研判和处置能力;强化规划和项目防控,明确编制相关规划应当综合考虑安全防控需要。
三、工作任务
(一)精心组织教育培训
1、抓好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学习,将新安全生产法、新条例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内容,组织召开领导班子学习会,带头进行系统学习,全面领会新安全生产法、新条例的立法精神和丰富内涵,增强领导干部抓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2、开展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要组织开展执法人员的专题培训,将新安全生产法、新条例纳入执法人员年度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作为掌握执法依据、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的重要措施。要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研讨会等多种形式, 确保执法人员学深悟透,切实履行职责。
3、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学习培训。要有计划地组织推动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学习培训,促进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熟悉掌握新安全生产法、新条例的制度内容,将新安全生产法、新条例内容纳入有关人员的安全培 训考核内容。倡导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守法,结合单位实际,组织并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将新安全生产法、新条例作为三级培训内容,深入到班组、岗位,做到培训全覆盖。
(二)广泛深入开展宣传
各单位要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把新安全生产法、新条例宣贯列入普法工作内容,在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中向生产经营单位宣讲新安全生产法、新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制度要求,扩大新安全生产法、新条例的社会知晓度。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将新安全生产法、新条例宣传作为企业安全文化建 设的重要内容,通过悬挂(播放)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陈列宣传展板、举办专栏、讲座等各种方式开展宣传,确保新安全生产法、新条例在企业内部人人皆知,全员遵守。
(三)全面推动新安全生产法、新条例贯彻实施
1、深入开展自查自改。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对照新安全生产法、新条例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查找安全管理方面的漏洞和制度缺陷,及时修订完善涵盖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全体从业人员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措施,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2、抓紧完善制度规范。各单位要重点针对各项新制度、新措施、新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积极谋划、及时出台配套规则、规范、规程和措施,确保各类制度协调衔接。
3、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各单位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将新安全生产法、新条例的贯彻落实作为今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完善监督检查计划,严格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要加大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动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作、联动推进的监管格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新安全生产法、新条例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保障。要充分认识新安全生产法、新条例颁布和实施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新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谋划,确保新安全生产法、新条例宣贯与整体工作统筹协调推进。
(二)营造氛围,注重实效。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支持安全生产、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导,加强引领。各单位要加强新安全生产法、新条例宣贯工作的督促和指导,推动本单位宣贯任务层层推进、件件落实。要认真总结、报道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完善宣贯工作台账。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对各单位宣贯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将其纳入2022年度工作考核。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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