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上海市水务局印发<关于强化本市水务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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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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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83071202100052

  • 主题分类:

    农林、林业、水利-水利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水务〔2021〕196号

  • 成文日期:

    2021-08-06

  • 发布日期:

    2021-08-07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及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水务局印发<关于强化本市水务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水务〔2021〕47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强化水务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不断提升水务建设工程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科学防范和有效遏制水务工程建设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区水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水务局印发《关于强化本市水务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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