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3071202100052
主题分类:
农林、林业、水利-水利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发文字号:
沪崇水务〔2021〕196号
成文日期:
2021-08-06
发布日期:
2021-08-0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及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水务局印发<关于强化本市水务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水务〔2021〕47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强化水务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不断提升水务建设工程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科学防范和有效遏制水务工程建设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区水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水务局印发《关于强化本市水务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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