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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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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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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态环境损害调查结论
经专家评估,上海月山电子有限公司超标排放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数额为38589.52元,涉及损害赔偿金额可包括前期监测及后评估的监测费用、专家评估费用等,均应由上海月山电子有限公司承担。
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结果
2025年1月3日,崇明区生态环境局与上海月山电子有限公司开展磋商,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上海月山电子有限公司以货币赔偿的方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41589.52元,已履行。
上海市崇明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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