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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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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生态环境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7-14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乡镇、园区,光明集团,各相关单位:
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和《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的通知》(沪环办〔2022〕50号)的相关规定及工作要求,为推动企业落实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法定义务,规范企业披露环境信息制度建设,加强对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企业的管理,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现将《崇明区2022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
为妥善做好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后续将建立全市环境信息披露系统并开展披露主体企业系统填报培训工作。请各披露主体企业做好管理办法的学习和披露事项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崇明区2022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上海市崇明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