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产业项目生态环境准入目录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5-19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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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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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2-05-19

一、制定背景

2016年崇明区正式确立世界级生态岛定位,生态功能是崇明有别于全市其他区域的鲜明特征和优势。2018年,崇明区人民政府发布《崇明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等文件,对引导崇明区产业绿色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清单有效期截止2020年12月31日,目前已过期。此外,近阶段国家和本市提出了“双碳”建设和“两高”控制要求,崇明区又正式确立建设世界级生态岛碳中和示范区,这些都对崇明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准入管控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适应当前形势下的发展需要,有必要开展新一轮产业项目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研究。本清单围绕打造世界级生态岛的宏伟目标,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原则,结合崇明区生态环境、产业发展特点及管理实际,明确招商引资禁区,为产业转型提供参考方向,助力区域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准入清单》包括通用准入要求、行业准入要求两方面。新进项目首先应满足通用准入要求,再对照行业准入要求进行准入符合性判断。

(一)通用准入要求

通用准入要求包括特殊保护区域准入要求、工序和污染物排放准入要求。

特殊保护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源保护区、大气一类功能区、沿长江干支流1km区域。其准入条件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工序和污染物排放准入要求包括涉重金属项目、涉恶臭排放项目、涉涂装作业项目以及国家和本市出台相关管理文件中禁止准入的项目。

(二)行业准入要求

行业准入要求分为禁止准入和严格限制准入两大类,涵盖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36个大类、134个小类,并按照崇明岛、长兴岛、横沙岛的产业发展定位和实际管理需求进行细分。

三、主要应用

《准入清单》主要应用于区生态环境局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详见: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bsfw/item/eb2100c4-74f0-4140-a7c0-1eb0ce6fc248

“新建类建设项目”,应对照《准入清单》进行审查决定。符合产业政策且可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改建、扩建项目;零星工业用地内企业向产业基地和产业社区集中类项目;规划调整等原因迁建的项目,不在《准入清单》限制禁止之列。零星工业用地内的项目,首先应执行《关于印发<规划产业区块外企业“零增地”技术改造正面和负面清单>的通知》(沪经信规范[2019]4号),同时满足本清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