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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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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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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崇明区关于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通知》,提高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熟练掌握运用《民法典》和维护人民合法权益、调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特邀请区《民法典》宣讲团成员上海市申江律师事务所黄亚忠主任为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民法典》专题培训。
黄主任结合法学研究和法律实务,用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和通俗易懂的语言,围绕《民法典》的背景、意义、框架、内容以及涉及合同、婚姻家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重点法条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浅出的讲解。
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是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发展要求和重大成果。其还确立了绿色原则作为民法基本原则,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生态环保事业进入新时代、新高潮。通过集中培训,使大家对《民法典》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进一步增强了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断提高用法治思维和手段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能力,达到“以讲促学、以学促用”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