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召开2019年第一批排污许可证申领及证后监管培训会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9-07-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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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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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19-07-17

5月23日,为加强政策引导和优化营商环境,崇明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培训会,向企业宣贯排污许可证申领及证后管理的相关要求,49家2019年发证范围企业及25家已发证企业的负责人参会。

2019年第一批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

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的要求,2019上半年我区要完成肥料制造、汽车制造、电池制业、乳制品制造、调味品和发酵制品制造等行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局属生态环境科高岩就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进行了讲解,并提出要求:属于派发范围的企业应该高度重视,5月底前完成申报工作,2020年1月1日起,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而未取得的,不得排放污染物。上海市环科院管雅婷就2019年度应核发行业的基本概念、发证范围、申请流程进行了讲解,并进行系统填报演示。会后我局对到场企业的行业类别进行核定,并分类登记重点管理企业、简化管理企业、非发证范围企业。下一步,我局将组织开展入户调查,现场协助企业核实行业类别,确保做到不错发、漏发,有条不紊地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

排污许可制的核心是企业依证排污,政府依证监管。企业需要明确排污预期,落实主体责任,按证排污即可不受处罚;政府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规范行政行为,提升监管效能。

高岩提出,对于已发证企业,环保部门将开展专项执法,专项执法比日常监督性检查更严格,各企业负责人应充分认识到证后管理重要性,做好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等工作。部分企业提出证后管理存在困难,高岩也给企业进行了支招,建议企业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专业管理。市环科院管雅婷就自行监测网上填报、台账记录等要求进行讲解,并详细演示了“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与管理共享平台”的具体填报方式。

另外,本次培训会上,区生态环境局建立了排污许可证企业申报微信群和证后监管微信群,增加了与企业沟通渠道,方便及时了解企业疑难,积极指导,努力做好排污许可证工作全流程、全生命周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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