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沙•明珠湖景区配套明珠湖路新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12-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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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SY0024783901202400011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审计局

  • 发文字号:

    沪崇审公〔2024〕10号

  • 成文日期:

    2024-12-11

  • 发布日期:

    2024-12-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3年6月至10月,区审计局对上海崇明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投公司)负责建设的西沙•明珠湖景区配套明珠湖路新建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6年12月23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西沙•明珠湖景区配套明珠湖路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沪发改﹝2016﹞290号),工程总投资14768万元。

2021年4月19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西沙•明珠湖景区配套明珠湖路新建工程概算调整的批复》(沪发改投﹝2021﹞66号),经研究,根据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要求,为与周边环境融合,同意对道路横断面进行调整优化,道路等级、技术标准、建设规模、规划红线宽度按原批复执行。

二、审计结果

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11614.8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8807.18万元,待摊项目投资2807.70万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未及时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工作。

2.先开工后取得施工许可证。

3.附属工程邀请招标不规范。

4.未按中标结果签订合同。

5.未单独聘请财务监理及未执行回避制度。

6.第三方履职不到位。

7.多计项目建设成本153.37万元,其中多计建安工程费143.83万元,多计设计费9.54万元。

8.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四、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旅投公司加强掌握项目立项审批环节相关制度,完善项目相关手续,规范新开工项目的管理。对邀标项目的程序加强管理,建立并细化相关制度,保证邀请招标程序合规、合理,严格按照规定签订合同。建议旅投公司单独聘请财务监理,对新建项目进行全过程资金监控、财务管理、投资控制和绩效评价工作,同时在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时应注意相关岗位的不相容性,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同时加强对第三方监督管理。旅投公司应对上述多计工程结算价款和设计费据实调整,并在项目竣工后,抓紧项目结算并及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

具体整改结果由旅投公司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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