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崇明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8-22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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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83901202400001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审计局

  • 发文字号:

    沪崇审行〔2024〕6号

  • 成文日期:

    2024-08-06

  • 发布日期:

    2024-08-22

关于2023年度崇明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4年7月23日在崇明区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上海市崇明区审计局局长   瞿 英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区审计局对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久久为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定不移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发挥财政职能保障经济平稳运行。一是实施各项积极的财政政策,2023年全区实现区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2.6亿元。二是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增强重大战略任务和重点民生资金保障,财政运行总体基本平稳。三是坚决把“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到实处,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把更多的财政资源用于改善民生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持之以恒走好生态优先发展之路。一是坚持优化调整“三高一低”产业,推进完成4个产业结构调整项目,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二是健全绿色交通体系,实现新能源公交车区域全覆盖。三是持续推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建设上海市首个新建住宅小区建筑屋顶光伏项目,持续推进公共机构屋顶光伏建设行动。

——稳中求进持续优化基本公共服务。一是持续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领域强化保障力度,推进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崇明医院改扩建工程,助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二是推进实施城桥镇明珠花苑小区综合整治工程等民生实事项目,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三是持续在群众体育、体育竞赛、场馆运维等方面强化保障,新建(改建)60个市民益智健身苑点,完成横沙、新河2个社区市民健身中心建设。

一、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390.69亿元,年末结转下年支出29.72亿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可用收入62.40亿元,年末结转下年支出9.86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163.70万元,年末结转下年支出524.70万元。

截至2023年末,全区政府性债务限额432.70亿元,全区政府性债务余额423.94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度区本级及部门预算管理不断加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预决算管理方面

1.部门决算不准确。1家单位对编报口径理解偏差,决算报表附表中少计“在建工程”,涉及金额69715.33万元。1家单位未剔除系统内汇总收支重复数,涉及金额2395.03万元。

2.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测绘业务、垃圾处置业务等收入未纳入预算系统管理,涉及金额2281.85万元。7家单位的社保专户资金未纳入单位报表核算,脱离预算管理及财政监督。

3.存量资金未有效盘活。1家单位结存历年已完工未及时清算项目资金,2家单位的拆迁补偿资金未及时上缴,2家单位历年专项资金结余未及时清理上缴。

(二)经费支出方面

1.未有效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2家单位出行交通费超支,占用其他专项经费,相关车费支出不够节约。2家单位在举办本系统骑行、迎新等相关活动过程中普发活动奖励及慰问品。

2.资金支出和结算依据不真实。1家单位公务用车维修费真实性存疑,涉及金额3.72万元。1家单位垃圾中转站运输车辆称重程序不规范、称重系统手工补单较多,存在虚增垃圾清运量多结算服务费的风险;1家单位部分垃圾处置过程重叠,相关费用重复结算;部分单位无主垃圾运输结算数据均由运输方提供,缺乏有效审核,结算数据准确性无法确认,涉及金额43.65万元。

3.费用列支不合规。1家单位发放外派人员值班费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也未制定相关标准,涉及金额6.6万元。1家单位列支非定点饭店会务费5.87万元。

4.费用报销审核不到位。4家单位发放宣传品未附发放对象明细签收单。1家单位购买食材等货物,未取得合规发票,且多为现金支出。1家单位差旅费支出审核不到位,存在自报自批、附件材料不规范等情况。

(三)内部管理方面

1.管理制度不健全。6家单位未健全医用耗材管理台账,仅记录每月耗材结存报表或办理耗材入库后一次性全部做出库处理,无法准确核实耗材库存数量。1家单位未建立体育器材出入库管理制度,相关体育器材、装备等无出入库台账、领用单等资料。

2.采购管理不规范。16家单位购买劳务派遣人员服务不规范,部分非编人员工作范围、岗位设置与规定不符。7家单位采购的物业管理服务未按规定实行集中采购。1家单位后勤社会化服务项目被中标单位转包给其他公司承揽。1家单位举办赛事活动和3家单位批量采购宣传品未充分进行第三方比价等竞争性程序。1家单位采购的远程心电诊断及平台运营服务,中标单位未按合同约定配备足够数量的心电设备。

3.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2家单位未经批准,长期租用社会车辆作为本单位公务车。1家单位部分公务车辆未按要求登记加油台账。

(四)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1.项目完工后未投入使用。1个项目因消防工程验收未通过、运营方未确定等原因,建成后未投入使用;3个项目因综合验收未通过、运营模式未确定等原因,建成后未投入使用。

2.项目建成后运营效益不佳。1家单位建成运营后,日均人流量较少,场馆建成后辐射覆盖的运动人群有限,整体运营效益偏低。1家单位建成后未按要求正常开放,未能有效满足市民运动需求。

3.名医工作室项目资金不绩效。2位名医工作室导师三年内来崇指导天数远少于其他同期导师。2个名医工作室部分学员学业目标未完成,项目绩效管理有待加强。

4.绩效结果运用有待加强。1家单位器材采购单价高于财政评审价,涉及金额50.56万元。1家单位对于绩效评价报告中提出的相关整改建议只作了书面承诺,并未实质整改。

二、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卫生健康服务政策方面

1.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不规范。个别家庭医生签约对象不真实。部分家庭医生重签约轻服务,随访和体检服务不到位。

2.计生补贴动态管理不到位。个别人员超标准、超范围享受政策投保或计生补贴。个别符合条件的已投保对象未及时申请保险理赔。

(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政策方面

1.部分建设项目进展较慢。1家单位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中心项目因选址原因,尚处于规划阶段。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标增效改造进展缓慢。

2.尾水处理设施管理不达标。3个区域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建造面积不达标,治理效果有所影响。3个区域的尾水处理设施未按要求设置底泥处理池,1个区域的尾水处理设施底泥池建造不符合标准。部分尾水处理设施维护不到位,区域内水体污染较严重。

三、专项审计情况

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节能减排情况专项审计。一是政策文件制定不规范。本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未根据市级文件修订情况同步更新完善;本区促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个别内容表述不清晰,执行操作存在歧义。二是政策执行不到位。个别乡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站项目存在“重光轻渔”现象,铺设的光伏发电设施过于密集,严重限制了渔业养殖;本区环卫车低碳转型进度滞后,新能源环卫车占比较低。三是节能减排奖补资金管理不规范。个别企业重复享受节能减排奖补资金,涉及金额15万元;个别乡镇拨付节能减排奖补资金不及时,涉及金额15万元。

(二)国有企业财务收支专项审计。一是个别员工涉嫌违纪违法。个别员工涉嫌贪污、挪用公款;个别员工涉嫌套取公务用车燃油费,涉及金额11.28万元。二是支出管理不规范。支付第三方服务费用依据不足,涉及金额26.61万元。三是机构改革不彻底,政(事)企不分。公司部分在编人员实际为主管部门工作;购置的部分固定资产供主管部门使用,涉及资产原值294.35万元;为主管部门承担业务招待费等日常费用。四是内部管理松散,缺乏有效制约。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管理漏洞;有线网络工程直接转包给第三方,均未通过询价、竞价等市场竞争方式,也未经集体决策。

(三)医药领域整治专项审计。一是1个信息化平台运维项目定价依据不足;项目中标单位未真正提供运维服务;项目招标程序不规范,存在先运维、后招标的情形。二是设备、耗材采购不规范。5家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平台采购占比较低;1家单位采购的个别医疗设备,单价远超同期同型号设备采购价;1家单位按照满载状态购置设备,受人员招录困难等影响,导致部分医疗设备设施自医院建立之日起长期闲置。三是4家单位药品衔接率较低。

(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专项审计。一是资产权属不清。1家单位1处土地房屋资产,原产权登记在所属三产企业名下,后该企业改制为民营企业,改制过程中未厘清资产权属,未变更资产权证。二是资产底数不明。20家单位已验收或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未及时登记固定资产,涉及项目36个;1家单位购买的放置于各健身驿站、健身中心的健身器材,均直接费用化处理,未登记固定资产;1家单位管理的直管公房登记信息不准确,部分房屋实际使用状态与登记信息不符。三是资产出租管理不规范。21家单位资产出租事项未及时向区财政备案;10家单位应收未收资产租金80.81万元;5家单位部分资产无偿出租给相关单位,且未签订租赁合同;1家单位1处房屋土地资产租赁到期后,未及时收回,被承租方占用。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立项审批方面。个别项目开工前未通过环保、水土保持等前置审批;个别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编制日期晚于获批日期。

(二)招投标管理方面。个别项目招标控制限价编制不准确,招标控制价超出规定;个别项目附属工程中标单位投标日期晚于开标日期,招标流于形式;个别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有误,相关公司仍中标,招投标文件审核不严格;个别项目未按要求进行一体化招标。

(三)项目建设管理方面。个别项目未取得用地许可或施工许可先行动工;个别项目延误工期理由不充分;个别项目建筑电气工程及智能建筑工程未竣工先验收;个别项目未经批复变更施工内容;个别项目质保金收取比例超规定。

(四)参建单位监管方面。一是财务监理履职不到位。部分项目财务监理单位履行审核义务不到位,审核报表记录缺失;部分监理单位对资金使用审核不严格,导致建设单位多支付相关费用。二是工程监理履职不到位。部分项目工程监理单位未按合同约定配足监理人员,变换监理人员未报批,部分单位监理日志记录不完整。

五、审计建议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审计发现的情况和问题,作如下建议:

(一)持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强化财政支持保障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深入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全面落实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力度,及时清理盘活政府性资源和各类存量资金。严格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继续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严肃财经纪律,持续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内部管理,规范采购管理,进一步增强财政支出的合理性和规范性。优化财政支出的绩效评价,全面做好成本效益分析,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真正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二)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任务,着力保障政策项目落实落地,有效增进民生福祉。深刻把握政策背景、目标要求,有力提高民生保障政策落实的穿透性,充分运用动态管理方式推动政策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确保有限的财政资源真正用于补齐民生短板。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论证,规范落实好审批程序,有力保障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按期推进。进一步细化项目管理,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好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真正发挥好政府投资项目在惠民生中的关键作用。

(三)深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督管理,推进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夯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明晰产权归属,摸清资产底数,确保行政事业资产安全完整。持续完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风险预警机制,切实履行好资产管理责任,严格执行资产出租出借处置相关要求,提升资源配置能力,切实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本次审计查出的问题,区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同时也提出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审计建议。区政府严格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好审计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全面、准确把握审计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目前,相关单位正在积极开展审计整改工作。区审计局将持续强化跟踪督促检查,推动整改闭环管理。依据审计法有关规定,区政府将于今年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工作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们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依法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指导和监督,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服务助力大局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崇明绿色发展篇章贡献审计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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