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审计结果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12-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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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83901202200018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审计局

  • 发文字号:

    沪崇审公〔2022〕14号

  • 成文日期:

    2022-12-06

  • 发布日期:

    2022-12-14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崇明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区审计局对崇明区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主要涉及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以下简称区民政局)、上海市崇明区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区医保局),并延伸审计相关单位。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崇明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收入26326.41万元,支出22462.37万元,截至2021年9月底,累计结余3593.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崇明区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同时深化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体系建设,推进集中机构建设,不断提升困难群众保障水平。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符合条件人员应享未享救助待遇。个别重残无业人员应保未保,部分重残无业人员未及时享受两项补贴。

2.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救助待遇。个别服刑人员享受低保、重残无业等社会救助,个别低保人员隐瞒配偶变动情况持续享受低保待遇,个别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重残无业生活补贴。

3.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不规范,涉及金额0.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符合条件人员应享未享救助待遇的问题,建议区民政局牵头,各乡镇开展自查,落实“主动发现,政策找人”机制,督促相关乡镇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对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救助待遇的问题,建议区民政局加强对乡镇的业务指导,督促乡镇加大复核力度,对补助对象进行动态管理,对不再符合条件经查证属实的,及时停止救助;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不规范的问题,建议区民政局督促有关乡镇加大审核力度,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具体整改结果由区民政局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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