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3901202100004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审计局
发文字号:
沪崇审公〔2021〕3号
成文日期:
2021-11-19
发布日期:
2021-12-0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2020年度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政策落实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1年2月至4月,区审计局对2020年度崇明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审计抽查2020年区财政下拨的部分节能减排专项资金8,249.82万元,涉及产业结构调整、中小锅炉提标改造等11个重点支持方向的资金管理使用及政策落实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崇明区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绿色低碳清洁能源,优化能源结构,挖掘循环经济新动能,提升管理能力建设,政策效果逐步显现。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庙镇、新村乡、绿华镇、城桥镇等四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镇奖补资金利用率低,涉及资金911.18万元。
2.11个乡镇110个村未及时支付村级回收员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补贴8.5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部分乡镇奖补资金利用率低的问题,要求区财政局督促区绿化市容局(区垃圾分类推进办),压实乡镇责任,及时按原定的计划,加快预算执行,规范使用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镇奖补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推进补贴项目切实发挥节能减排效果;对部分村未及时支付村级回收员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补贴的问题,要求区经委会同区供销总社,加强对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乡镇和村及时将应付未付的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补贴款支付给对应回收员,确保今后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工作的稳定有序开展。
具体整改结果由区财政局、区经委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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