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26X1202300030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
发文字号:
沪崇司〔2023〕27号
成文日期:
2023-09-15
发布日期:
2023-09-1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局机关各科室、各乡镇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
经研究决定:
秦恒娟同志任向化镇司法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刘玥同志任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