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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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
发文字号:
沪崇法宣办〔2023〕4号
成文日期:
2023-06-13
发布日期:
2023-06-1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区法治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各有关单位:
《2023年上海市崇明区守法普法工作要点》已经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五次(扩大)会议暨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年度守法普法工作计划,并抓好贯彻落实。
上海市崇明区法治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
2023年上海市崇明区守法普法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本区“八五”普法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崇明区守法普法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服从服务国家战略和全市、全区工作大局,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着力打造嵌入式、融合式、无感式普法工作大格局,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深化法治社会建设,为高标准推进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一、继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1.组织崇明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实践宣讲团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乡村、军营等广泛开展宣讲活动。
2.大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校园”活动,引导青少年群体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
二、围绕中心大局深入推进重点普法
3.组织开展上海市第35届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第36个国际禁毒日等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4.大力宣传本市针对改革发展前沿性、突破性、试验性事项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大力提升上海城市法规全书、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等事项的社会知晓度;以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讲团为依托,面向企业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法治宣传,积极参加第七届上海市企业法务技能大赛,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5.深入学习宣传与生态环境和生态资源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乡村振兴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加强本区地理标志产品、特色农产品商标品牌保护与宣传力度。做好《信访工作条例》《上海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学习宣传。
6.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基层法治观察点、行政复议基层咨询受理点、12345市民热线等平台,拉网式捕捉普法需求,通过扩大公众有序参与、优秀案例选树宣传、庭审直播等方式,充分运用“三横四纵”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等阵地,开展常态化普法,切实在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实现精准普法。
7.围绕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交通运输、扫黑除恶、电信网络诈骗、毒品预防、劳动保障、防治学生欺凌、养老诈骗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聚焦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村居“两委”干部、老年人和来沪务工人员等群体特点和需求,开展针对性法治宣传教育。
三、打造“法护瀛洲”法治文化品牌
8.加强“法护瀛洲”法治文化品牌打造,推动厚植法治信仰与深化法治实践深度融合、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展现善治效能深度融合,形成人人参与法治建设、获得平等保护、感受公平正义、共享法治成果的生动局面。
9.实施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繁荣行动,围绕传统法治文化传承保护、红色法治文化赓续弘扬和新时代法治文化研究发展,加强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和产品集成,推动法治文化与本土文化、民俗文化交融创新。
10.实施法治文化惠民行动,利用重要纪念日、传统节日,将法治文艺演出纳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市民文化节等活动安排,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积极引导、鼓励、支持群众自创自办、自编自演、自娱自乐,因地制宜开展各类法治文化活动。
11.实施法治文化传播体系优化行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户外广告等传统媒体的专业化、深度化优势和新媒体的传播效率优势,形成线上线下两端联动,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相互配合、传播效果叠加的良好局面。
12.实施“法治元素+”融合发展行动,完成区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快推进乡镇(村居)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持续打造“十分钟法治文化圈”。
四、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检查
13.根据上级部署,组织开展本区“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
14.根据上级部署,做好“八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推荐工作。
15.配合市法宣办开展法治副校长履职情况专项调研。
五、推动普法依法治理深度融合
16.组织参与本市法治建设优秀案例征集评选和宣传活动。以“法治为民办实事”等活动为契机,深入挖掘、总结和宣传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普法、推动治理的实践成果。
17.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做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培训工作。扎实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专项活动,积极搭建工作平台,引导和支持“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积极参与基层依法治理。
18.建立健全本区基层依法治理共同体机制。
19.根据上级部署,组织参与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点工作和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
六、着力加强守法普法工作组织保障
20.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关于建立本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落地见效。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年度重点项目推进机制。组织开展本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
21.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用好用实本区“八五”普法讲师团,广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普法宣讲活动。建好用好普法志愿者队伍,广泛吸纳各类热心公益的社会力量以及掌握手语技能专长的人才为普法工作服务。
22.组织开展守法普法工作队伍法治培训,加强工作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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