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26X1202300009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
发文字号:
沪崇司〔2023〕5号
成文日期:
2023-03-13
发布日期:
2023-03-1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局机关各科室、各乡镇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司法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有关要求,以高水平法治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根据我局《关于印发<本区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崇司〔2021〕4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崇明区“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专项活动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点内容
聚焦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对照《实施方案》明确的四大领域15个方面的主要措施,提出本年度工作项目和任务举措,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供给;2.法治实事暖心“六个一”活动(即办理一件涉农法律援助案件、开办一场“乡村振兴法治课堂”、服务一个乡村振兴项目、开展一次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联合培训、参与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举办一场涉农法律咨询);3.“法援惠民生”活动;4.“公证进乡村”活动;5.乡村企业“法治体检”活动;6.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等。
二、活动形式
活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法治宣传、法治培训、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治文艺演出等法治实践和法治文化活动。
三、工作要求
请对照《实施方案》,立足自身工作职能,科学制定年度工作项目,填报《2023年崇明区“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年度专项活动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于3月17日(星期五)下班前反馈至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请积极稳妥推进项目实施,及时报送项目开展情况图文信息及经验做法。
联系人:刘玉珊、谢双儿,联系电话:59622230;
邮箱:cmsffxb@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崇明区“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年度专项活动项目申报表
(此页无正文)
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
2023年3月13日
附件
2023年崇明区“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
年度专项活动项目申报表
科室/乡镇
申报 项目 情况 | 项目名称 | |||||
目标任务 | ||||||
活动形式 | 参与对象 | |||||
工作举措 | ||||||
项目联络人 | 姓 名 | 职 务 | ||||
办公电话 | 手 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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