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我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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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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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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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01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2016-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区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顺利实施完成,全民普法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深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全社会法治观念显著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稳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保障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维护崇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增进人民福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1-2025年是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崇明加快建设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世界级生态岛的重要五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崇明建设,更好发挥法治在崇明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根据全国和上海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奋力开创全民普法新局面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崇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普法规律,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以持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素养为总抓手,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高质量普法推动高质量发展,为“蝶变‘十四五’、建设新崇明”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法治名片更加闪亮。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成效凸显,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日趋成熟。

(三)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群众美好生活需求;坚持服务全区工作大局,实现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科技赋能,加快智慧普法进程。

二、落实普法重点内容,持续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组织党员、干部、法治工作队伍开展全覆盖的系统学习培训研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区委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发挥各类普法阵地作用,持续推动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拓展学习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办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向基层延伸,实现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常态化。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把宪法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加强青少年宪法教育,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和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加强宪法文化建设,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建立健全民法典普法宣传长效机制,组织民法典宣讲团,深入机关、乡村、社区、企业、网络、学校、军营、公共空间、社会组织、家庭等,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举办民法典专题系列普法讲座,分层分类开展精准普法。推动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以上海干部在线学习城为依托,面向我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广泛开展民法典教育培训。开展民法典相关法律制度理论研究,做好民法典在司法实践领域的法律适用与解读。加强民法典典型案例宣传,通过以案释法,增强社会大众对民法典的认识与理解。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崇明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围绕服务保障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广泛宣传世界级生态岛“1+X”法治保障体系有关内容。围绕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修复,加大水、土壤、林木、大气、固体废物等重点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宣传力度。立足崇明实际,广泛宣传《长江保护法》和长江“十年禁渔”、野生动物禁猎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聚焦生态产业发展,加大我区地理标志产品、特色农产品商标品牌保护力度。围绕持续放大花博会溢出效应,加强面向旅游、民宿行业的法治宣传教育。围绕建设世界级生态岛碳中和示范区目标,聚焦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广泛宣传有关知识产权、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政务诚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

(五)深入学习宣传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适应更高水平平安崇明建设需要,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宣传教育。围绕社区管理服务、城区有序运行、道路交通安全、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组织规范运作、城乡犬类管理等基层治理重点难点,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围绕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交通运输、扫黑除恶、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毒品预防、劳动保障、个人信息保护、防治家庭暴力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党章在党内根本大法的地位和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党委部门根据职责权限,建立完善党内法规宣传协调机制,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法律法规规章宣传的衔接协调。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情况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

三、聚焦普法对象全覆盖,稳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一)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列入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程,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在职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保证课时数量和教育质量。制订区、乡镇两级党政领导干部学法应知应会清单,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规章。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扩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覆盖面,持续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量。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考试考核,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评价重要内容。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二)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教育引导青少年增强国家观念、公民意识、规则意识。充分挖掘各学科教学内容的法治内涵,鼓励编制法治教育校本教材,建立健全完整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内容体系。落实法治副校长、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全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率保持在100%。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完成1次轮训。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讲师团作用发挥,结合青少年学法需求,开展内容丰富的法治教育活动。组织参与上海市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等活动。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通过实物展示、多媒体互动体验、模拟法庭等载体,加强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切实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专门法治教育。建立健全社会法治教育网络,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三)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法治教育。大力推进“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商会”。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作为企业学习重要内容,增强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和合规管理观念。积极组织企业法务人员参与企业法务技能大赛。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在服务中加强对企业职工的普法宣传。依托园区党群服务站点等载体,将针对企业职工、家政服务人员和外卖配送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服务群众经常性项目。

(四)结合不同普法对象实际开展针对性法治教育。深化

“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农村”“法律进军营”,加强对村居民、部队官兵的普法宣传,提炼规范通俗的标语警句,将法律权利义务进行精准传导,帮助他们掌握日常生产生活必需的法律常识和获得法律帮助的途径。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开展村居“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根据老年人、妇女、来沪务工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群体特点和残疾人、重大事故伤亡者家属、失独失能家庭等群体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做好对在崇境外人士的普法宣传。加强少数民族群体、信教群众法治教育。

(五)推动实践养成。引导和推动公民依法行使权利,理性表达诉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诚信建设、法治示范创建、平安建设、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从遵守交通规则、实行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公共场所控烟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推动遵法守规,及时把实践中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转化为制度规范、自治公约等。大力宣传法律纠纷解决的途径,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维权。深化社会诚信建设实践,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健全完善对守法行为的激励制度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增强公民守法的内生动力,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加强法治文化作品创作。聚焦普法重点内容,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社会治理难点问题、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领域等,创作和推广视频、演艺、美术等覆盖行业各领域的法治文化优秀作品,努力培育一批彰显法治文化品牌效应的文化精品力作,组织参与“上海法治文化节”。实施法治文化惠民行动,利用重要纪念日、传统节日等契机,开展法治主题类演讲、辩论赛、知识竞赛、故事巡讲、文艺演出、电影展映等法治文化活动。

(二)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利用。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与城乡风貌提升有机融合,打造一批可漫步、可阅读、可体验的功能性法治文化阵地。组织参与上海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品牌阵地、活动评选命名申报工作。充分利用乡镇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场所,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法治“微景观”,推动各乡镇普遍形成“一镇(乡)一品”的法治文化阵地集群,努力实现区级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每个乡镇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阵地、每个村居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等阵地,推动法治元素更好融入公共空间。

(三)加强法治文化传承和弘扬。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挖掘和保护,大力宣传《上海市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条例》。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挖掘民为邦本、礼法并用、以和为贵、明德慎罚、执法如山等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根据时代精神加以转化,加强公共普及,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焕发出新的生命力。积极挖掘本土善良风俗、家规家训中的优秀法治内容,倡导传承优良家风。弘扬“崇德明礼、敢为人先、垦拓不息”的崇明精神品格,推动法治文化与崇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相结合,引导激励高质量法治文化产品制作和传播。

五、坚持普治并举,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一)加强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坚持用法治思维引领乡村(社区)治理,进一步发挥村居民自治章程、议事规则、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社会规范的积极作用,在解决小区停车难、实施加装电梯项目、化解农村宅基地纠纷等领域形成一批依法治理示范项目。全面实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建立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激励制约机制,加强培训考核和动态管理。落实和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探索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和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组成法律顾问服务团,深入参与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乡村(社区)学法用法示范家庭(户)。深入开展全国和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

(二)深化行业依法治理。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宣传相关行业法律规定,促进行业依法治理有序规范运行。持续开展依法治医,围绕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障,广泛宣传《上海市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障办法》等规定,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医患纠纷,积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切实营造尊医重卫的法治氛围。继续深化依法治校,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有针对性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等方面法治教育,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深入推进依法治企,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围绕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障等加强宣传教育,落实“百所联百会”机制,持续广泛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围绕数据治理、平台新经济等新业态开展专项法治宣传。

(三)加强网络空间依法治理。深化“法律进网络”,坚持依法治网和以德润网相结合,推动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文化网上传播工程,全面落实网络领域法律法规和行为规范,培育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网络伦理和行为规范。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引导网民文明上网、理性表达,提高网民法治意识,打造清朗网络环境。

(四)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开展生物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六、落实普法责任制,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一)坚持普法与立法、执法、司法相融合。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在协助上海市政府或市相关部门根据授权配套制订、修改规章、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积极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和途径,增强社会公众对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和认同。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过程。注重加强对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社会公众的法律法规讲解和政策宣讲,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在行政复议受理、审理和决定中注重加强对申请人的实时普法,在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注重加强释法析理,努力把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的过程转化为精准普法的过程。没有具体执法司法权的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以外的承担管理和服务职能的部门、行业,根据“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制订发布普法责任清单,在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二)加大以案普法工作力度。深入开展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以案释法活动,在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法律文书撰写、判决裁定执行、行政执法决定履行、法律服务提供等法治实践各环节中加强普法。建立统一、规范、共享的典型案例库,形成定期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机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教育功能。充分利用社会热点案事件开展法治解读评论,使社会热点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三)充分运用各类媒体技术开展普法。加强公益普法阵地建设,引导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自觉履行公益普法责任,不断提升普法栏目(节目)质量,做精做优媒体公益普法品牌。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提高播放比例,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创新普法方法手段,利用新媒体新技术,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普法平台。发挥媒体平台优势,做好资源整合,加强法治专题类短视频创作,推出个性化普法产品。

(四)凝聚社会普法力量。广泛运用社会力量开展普法,优化“菜单式”普法模式,支持发展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进一步发挥讲师团在普法工作中的骨干作用。加强普法志愿队伍建设,鼓励吸纳掌握手语技能、具有外语等专长的人才加入志愿者队伍,做好对有特殊需求人群的普法宣传。建立健全嘉许制度,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规范引导和政策支持,推动形成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大普法机制。

七、加强组织保障,实现“八五”普法提质増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依法治理等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严格按照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发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作用,加强不同领域普法统筹协调机制建设,切实做好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督查落实工作。

(二)落实工作保障。落实普法工作重心下移的相关政策机制,推动普法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建立区级“八五”普法讲师团,打造讲师资源数据库,形成资源共享和专题宣讲长效机制。强化普法工作队伍系统培训,5年内完成区、乡镇普法工作人员轮训。把普法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按照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普法工作。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专家咨询制度,加强法治传播规律和全民守法规律的基础理论研究,开展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的应用性、对策性研究。

(三)完善考核评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健全完善普法工作评估办法,对我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评估。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和日常指导监督,通过开展依法治理示范项目创建活动,鼓励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差异化探索,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督促各项普法任务落到实处。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由普法主管部门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法处理。认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检查和终期总结验收。加强对评估结果的分析运用。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八五”普法规划及目标任务分工方案,深入宣传发动,全面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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