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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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3-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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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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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4

市政府:

2018年以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区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的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现将2018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强政府职能转变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开展“区级自设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及时更新编制《崇明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累计取消38项、调整50项、承接8项。推进“三个一批”改革,编制完成本区“当场办结、提前服务”事项清单,共计当场办结事项369项,提前服务事项5项。推动一批项目“当年落地”,通过项目梳理全面覆盖、进展全程督办、需求全力解决,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推动项目早开工、早竣工。2018年度当年落地项目中已开工122项,按时开工率98%;已竣工162项,按时竣工率92%。推进“减证便民”工作,组织各类“证明事项”全面梳理,形成本区证明事项目录,共计58项。

2.提高政府管理效能。规范权力运行,对全区各单位的行政权力目录进行核对完善,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按季度对权力实施情况进行常态化统计,掌握权力行使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问题,切实消除办事系统“僵尸”“睡眠”等现象,提升群众、企业办事服务体验。积极推进“一网通办”,对行政审批、行政给付等10类共3912项政务服务内容开展填报核对,明确办理期限、办事流程等内容,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的办事指南,实现了政务服务内容的全面替换。各乡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167项业务全面实现“全市通办”,共计办理近3800件。推进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建设,成立政务公开和“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和例会制度,邀请政协委员作为利益相关方列席常务会议,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

3.提升政府服务能级。结合“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工作,进一步简化优化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共有202项实现“减时间、减材料(证明)、减环节、减跑动次数”。区卫生计生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建设管理委等单位审批事项办结时限比法定时限大幅度减少。推行“告知承诺”管理,积极扩大告知承诺实施范围,全面梳理行政审批、证明手续等“依申请”的权力事项,向市审改办提出4项“告知承诺”建议事项。组织开展“四办”事项梳理优化工作,汇总形成本区“四办”事项清单,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减少企业和群众负担。其中,“马上办”事项290项,“网上办”事项60项,“就近办”事项230项,“一次办”事项362项。加强窗口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制定“本区窗口服务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窗口服务监督考核办法”和“窗口服务人员过程问责办法”,建立了窗口服务接待标准、考核监督、责任追究的完整管理体系,提高窗口服务水平和效能。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放管服”专项督查,通过单位自查自纠、征集民声民意、收集信访投诉、听取专题汇报等方式,对全区59家单位“放管服”改革推进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督促相关单位逐条分析,逐项整改落实,累计查找问题39个,征集意见建议37条,收集信访投诉16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更新检查对象名录库642项,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646项,制定抽查工作细则625项,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区市场监管局会同交通委等单位严格落实“双随机”制度,累计开展抽查工作24批次、覆盖市场主体7537户、出动执法人员1124人次。推进分类监管,组织、督促各单位依据本单位监管职能和工作实际,贯彻落实《上海市分类监管管理办法》,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有效提升监管效能。

(二)加强政府工作规范化

1.完善政府决策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修订“崇明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明确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决策程序,进一步保障重大决策的依法合规。严格落实重大项目法律审核制度,区政府拟与恒大集团签订的“现代农业基地土地租赁协议”等4个重大合同均由法制部门进行法律审核,确保合同依法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完善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制定工作规则、明确工作流程,选聘市级机关、一流高校、知名律所等16名法学专家,建立一支优势互补、整体均衡的顾问团队,并对“新村乡田园综合体”等生态重点建设项目提出专业法律意见,为政府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同时,要求各乡镇严格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决策科学性,发挥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的专业作用,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对《崇明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规定》等8件区政府制定或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审查,保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充分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崇明区2018-2021年促进就业扶持政策》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网站予以公示,提高公众参与度。组织开展专项清理,根据市政府办公厅统一部署,对92件区政府、乡镇委办局文件,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产权保护”等专项清理。严格落实备案制度,根据规定,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备3件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接受监督。依托“上海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平台”,对全区规范性文件进行信息化管理,实现文件审核、备案、公开的信息化。建立文件有效期提示制度,定期进行梳理,对即将到期的文件向相关单位发出工作提示,及时落实评估、延期、修改、废止等工作。

3.推进生态岛法治保障体系建设。区政府认真落实市人大、市政府对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法治保障体系的工作要求,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对《关于促进和保障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审议意见,切实按照“1+X”崇明世界级生态岛法治保障体系建设总体框架,明确责任部门,抓住各个环节,全面推进,确保实效。扎实开展调研活动,听取各方意见,为市级部门起草相关规定提供有力支持。定期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了解进展情况、反馈意见建议,确保各项工作契合生态岛建设需求。目前,《上海崇明禁猎区管理规定》《崇明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与管理的实施意见》等7项崇明专项规定已颁布实施,《上海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等5项全市通用规定已经制定明确,转发适用《农业部关于公布长江流域率先全面禁捕的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通告》1项,初步形成了“1+13”的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法治保障体系。与此同时,结合崇明生态岛建设发展实际需求,区农委、安全监管等部门积极探索有关农药管控、危化物品管控等内容的法治保障工作。

(三)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效能

1.积极探索执法管理新模式。为顺利完成生态岛建设各项任务,各单位与时俱进、转变理念、创新方式,探索建立符合生态岛建设实际的执法管理模式。公安崇明分局全市首创“河道警长制”,明确“领导干部逐级负责制”“民警岗位责任制”等工作规范,建立与各级河长相匹配的组织体系,有效发现、严厉打击破坏水资源和河道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逮捕7人、移送起诉56人。区农委着力加强绿色农药封闭式管控,制定《崇明区绿色农业封闭式管控实施方案》,建立智慧“农药大脑”平台,加强农药流向追溯、用药分析管控。目前,全区绿色食品认证率达到70.00%。区文化执法大队创新执法模式,结合旅游市场实际,建立完善了“双休·我在岗,执法监管不打烊”特色项目,利用节假日检查景区84家次,严厉打击旅游非法乱象,有效保障旅游市场秩序和游客的合法权益。

2.积极加强司法协作。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多举措、多方位合作,充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维护地区生态环境安全,形成生态资源保护合力。区环保局、旅游局与人民法院签订“环境执法联动机制”“景区巡回办案点”等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公信力、震慑力,深化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公安崇明分局、区水务局与检察机关建立了“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合作”“生态检察官派驻区河长办”等工作机制,在工作衔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研判等环节实现无缝对接,有效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活动。区信访办建立健全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机制,对信访事项提出专业评议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切实推进信访法治建设。

3.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区政府继续加大“五违四必”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累计拆除违法建筑240余万平方米,消除违法用地近1200亩。推进无违村居建设,275个村居完成创建,占全区78.6%。长兴、新村等12个乡镇申报市级无违建乡镇。继续加强交通执法力度,重点围绕机动车违法停车、不礼让行人等问题深入开展交通违法大整治,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1万余起。继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综合运用各项行政措施,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79件,罚没款7700多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件、涉嫌刑事犯罪2件。持续强化市场监管领域执法力度,积极开展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等专项执法行动,努力构建公平有序、安全放心、规范文明的市场环境,共查处1089件,罚没款810万元。继续加强农业领域执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共查处渔业、动物卫生等执法案件139件,罚没款20.41万元。通过在重点领域的持续高压执法,有效地制止和预防违法行为发生,全面服务生态岛建设。

(四)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1.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加强协调指导推进,区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要求各单位通过办理工作转变作风、调整思路、完善措施、提高水平,推动和改进自身工作。区政府办公室对办理工作全过程进行跟踪督办。今年区政府共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159件、政协提案189件,办结率100%。区政府领导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每人亲自协调办理2-4件综合性强、涉及面广、难度大的建议、提案。各承办单位坚持办前问计、办中沟通、办结反馈,充分听取意见,注重沟通会商,及时、全面、客观地掌握好意见所反映的问题,研究解决方案,如区建设管理委积极会同17个委办局、各乡镇,抓好生活垃圾分类全流程监管,提升分类整体质量。注重办理实效,承办单位坚持想方设法、不遗余力地解决一批“老大难”和民生热点问题,如区民政局高度重视老年人送餐服务问题,制定政策扶持标准,鼓励各乡镇设立助餐点,目前全区共有33家助餐点,实现了乡镇全覆盖,到年底还将新增12家。

2.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积极应诉,配合司法审判活动,各单位切实履行应诉义务,遵守法庭纪律,配合司法机关开展审判活动。法院实施行政诉讼案件集中交叉管辖改革后,各单位主动对接,积极面对。今年,法院共审结本区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59件,其中败诉6件,败诉率为10.17%。继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区政府加强对出庭应诉工作的监督管理,对各单位的出庭情况进行跟踪督办。今年,区法院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中,有37件案件开庭审理,其中23件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为62.16%附件2。认真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今年本区各单位收到司法建议4件附件3,检察建议9件(附件4),均予以办理,并根据“两院建议”的内容落实整改措施,不断加强依法行政工作。

3.有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围绕重大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领域,依托“上海崇明”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布政府信息,共公开信息1445条。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程序,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6件,全部按时答复。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开通网络申请服务,方便申请人。加强“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严格落实“首接责任制”“首单责任制”等要求,对办理全过程予以监控和督办,提升办理实效,提高市民满意度。受理工单16673件,办结率为100%,满意率为73.05%。

同时,区政府继续加强问责力度,进一步提高各单位依法行政水平。对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中存在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向相关主体单位提出处理建议。对生态环保领域、“五违四必”整治等工作中相关违法违纪责任人,严格追究责任,共问责处理36人次,其中责令辞职2人次、开除党籍2人次。

(五)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1.提高重点对象法律素养。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组织“法治思维与社会治理”“公务员网上宪法知识考核”等专题教育活动。全面提升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职业素养、专业能力,围绕法治思维、法律法规、执法纪律等重点内容,开展各项培训活动,区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采取封闭式、军事化的培训方式,提高素质,树立形象。切实增强年轻干部队伍整体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推进年轻干部法治文化教育,组织新进公务员、执法类公务员开展宪法宣誓活动,举办各类培训班60余期、参训2800余人次。

2.提升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能力。规范各单位的行政执法行为,通过依法审查行政复议案件,提高执法水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指导作用,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并积极开展复议调解工作,积极化解行政争议。今年共受理56件(附件1),审结32件,调解12件,无纠错案件。提高执法案件质量,会同区监察委、人大法制委、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组成评查小组,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共抽查了区农委、庙镇等单位50件执法案卷,其中7件案卷存在差错,并及时向各单位反馈抽查结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抽查轮训考试,完成全区执法人员三年一轮的抽考计划,共抽考631名,其中12名考核不合格,已暂停其执法人员资格。提高行政机关应诉能力,对全区各单位120余名负责人和应诉人员进行诉讼知识、诉讼技巧的专题培训,提升庭审效果、促进矛盾实质性化解。

3.增强人民群众法律意识。聚焦重大主题,组织开展宪法宣传系列活动,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本区尊崇、学习、遵守、维护、运用宪法,组建由17名政法干部、党校教师组成的区级宪法宣讲团和部分优秀青年干部组成的宪法宣讲小分队,深入基层开展宪法宣讲,共开展74场,13000余人次参与;在各中小学广泛开展宪法诵读、宪法主题班会等活动,增强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突出重点对象,带动全社会自觉尊崇法治、厉行法治,为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开展“大手牵小手法治零距离”“法治辩论赛”等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为提高基层群众法律知识水平,围绕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依托“港西社区法治实践基地”“长兴宪法主题公园”等法治文化阵地开展实地参观、社区居民学法体验等各类法治实践活动。共开展各类法治实践活动363次,举办法治培训140场次。

2018年,区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还存在不足之处,需进一步改进完善。一是与市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对照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的各项要求,在制度建设、能力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深化;较多单位法制机构尚不健全,法制工作专业化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在推进生态岛建设过程中,各级领导干部生态法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运用法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解决生态岛建设中相关法律问题的主动性、创造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生态法治保障体系需进一步完善。三是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差距。各单位在依法履职过程中,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服务意识及综合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中还存在不规范、不公正的现象,公平文明规范执法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2019年重点工作目标

2019年,区政府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强化改革精神和创新思维,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一是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抓住关键少数,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开展法治教育活动,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机制,加强资格管理,提高执法人员能力和素养;加强规范执法,推进重大行政执法法律审核制度;编制执法案例汇编,指导执法实践工作;加强行政复议、监督考核力度,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三是进一步完善生态法治保障体系。继续推进生态岛法治保障体系建设,做好配合、协调工作;发挥主体责任,加强生态岛建设法治研究;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加强文件备案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培训和检查。

四是进一步凸显推进生态岛建设作用。完善依法科学决策,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生态岛建设中的作用;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法律审核制度,确保合同协议等依法合规;继续加大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力度,优化生态环境;加强司法互动协作,群策群力,共同推进生态岛建设。

五是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注重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实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迫切需求;提高政府服务供给效率,切实改进政府服务水平,解决群众、企业实际困难;重视调解工作,切实化解矛盾纠纷。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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