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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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3-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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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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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3-24

市政府法制办:

2017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区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不断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执法效能,不断强化权力监督,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各项重点工作。现将今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切实规范行政职权,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1.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一是加强行政审批事项清理。今年累计取消11项、调整7项、承接12项行政审批事项,涉及区建管委等11个部门以及各乡镇,并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复核,形成新版《本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二是健全权责清单制度。在去年各单位权责清单清理的基础上,汇总形成本区“权责清单”;制定印发《关于做好行政权力增加、取消和调整工作的通知》,建立行政权力增加、取消和调整登记备案制度。三是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严格按照“红顶中介”与政府部门脱钩工作方案,督促各主管部门有序推进,确保脱钩真正到位。截至目前,本区实施脱钩改制的25项评估评审业务中,已完成22项,剩余3项年底前完成。

2.继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督促全区25个部门落实85个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和方法步骤;开展监管对象分级分类管理,推动工作力量更多向事中事后监管倾斜。二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组织各单位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截至目前,已梳理随机抽查事项228项,涉及区公安分局、水务局等13个部门。其中,199项已制定抽查工作细则,11项已编制“一单两库”。

3.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开展服务事项清理。组织开展当场办结和提前服务事项梳理工作,形成本区当场办结、提前服务事项清单。经梳理,本区现有当场办结事项452项、提前服务事项4项。二是开展证明材料、事项梳理。围绕“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要求开展梳理,摸清底数和基本情况,初步形成本区证明材料目录和证明事项目录。经梳理,目前本区证明材料事项91项,其中建议保留80项、取消11项;证明事项105项,其中建议保留79项、取消22项,调整4项,已报送市审改办审核。三是改进政府服务方式。区行政服务中心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开展网上政务大厅审批事项梳理。制定行政服务窗口监督检查标准,并委托第三方开展窗口服务效能明察暗访。推进行政审批中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共享使用制度,无需申请人重复提供。

4.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各项制度。根据市政府要求,区政府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贯彻到区政府各项重点工作中,并转发至各单位,由区政府法制办监督落实情况。二是严格执行依法决策程序规定。区政府拟制定的各决策事项均通过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经法制部门进行法制审核。决策决定出台后及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解读,使得人民群众能及时理解决策的相关内容。

(二)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一是开展在岗在职执法人员轮训考试。组织区执法类公务员开展轮训,抽取各执法单位40%的执法人员参加基础法律知识抽查考试,共计1100余人次,有效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组织区审计局代表区政府参加全市执法人员抽查考试,成绩优秀。二是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本区近150名新进执法人员进行基础法律知识培训考核,经考试合格的取得申办执法证的资格,为执法队伍补充新鲜力量打下基础。年初,区政府撤县设区后及时对全区各单位的《上海市行政执法证》进行了集中更换,以确保执法人员规范持证执法。三是规范执法行为,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新模式。区城管执法局制定了《崇明城管法制员工作制度》等执法制度,对执法文书、程序等方面进行把关,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区文化执法大队建立完善了“双休日?我在岗”特色执法模式,突破传统的执法检查时间,利用旅游旺季、双休日等时间进行执法检查。通过持续不断的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2.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工作。今年,区政府继续加大“五违四必”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围绕“一路、一河、一宅”推动全区拆违工作,累计拆除景观道路两侧违法建筑13.7万平方米、市区两级河道两侧违法建筑6.5万平方米、港西镇作为“一户两宅”整治工作试点乡镇,已经拆除“一户两宅”1.5万平方米。继续加强交通执法力度,区交通委开展非法客运专项整治,共查扣非法客运车辆71辆;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深入开展交通违法大整治,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7万余起。继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格落实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措施,打出一套有力的执法“组合拳”,遏制环境违法的高发态势,共立案253件,罚款1595.3万元,其中按日计罚482.5万元、查封扣押24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2件。继续加强市场监管领域执法力度,营造公平、法制、便捷、透明的市场环境,共立案1052起,办结830件,罚没款527.35万元。通过在重点领域加强执法工作,有效地制止和预防了违法行为发生,为人民群众营造了公正、法治的社会环境。

3.大力开展普法工作。一是健全机制,强化基础保障。区法宣办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通过征集活动项目,形成重大法宣项目推进表,并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各单位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健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崇明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进一步有效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二是突出重点,服务生态岛建设。突出重点对象,引导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青少年学法用法,组织开展区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竞赛、青少年法治讲座、3.18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日等一系列普法活动。聚焦重点领域,开展对《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新法的宣传活动。打造重点项目,立足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背景,开展“世界水日”爱鸟护鸟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大力开展普法工作,在全区范围内营造了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4.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区政府制定或讨论决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重要文件,均由区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如《推进农民集中居住指导意见》《崇明区红榜企业制度实施办法》等20余个文件均由区政府法制部门审核把关,防范法律风险。二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根据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的规定,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报送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今年,共向市政府报送备案2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2件。三是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加强对文件有效期的的管理,文件到期前半年提醒起草实施部门及时开展评估调研,确保文件政策的延续性。组织全区各单位对区政府及各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和涉及生态文明建设文件专项清理,共清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21件、各单位规范性文件92件。

(三)切实强化行政诉讼、复议工作,注重行政司法良性互动

1.高度重视行政诉讼工作。一是积极应诉,配合司法审判活动。各单位能正确对待行政诉讼案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提供证据材料、出庭应诉、遵守纪律,配合司法机关开展审判活动。今年,区法院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13件,其中败诉9件,败诉率为7.96%。二是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区政府加强对出庭应诉工作的监督管理,要求各单位将出庭情况报送区法制办备案。对于确有特殊情况未出庭的案件及时予以跟踪了解情况,及时督促其履行请假手续,今年有48件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为81.48%。三是组织案件开庭旁听审理。组织各乡镇政法书记,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开庭审理,切实提高各乡镇的应诉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2.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一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的监督职能。区政府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实认定、程序合法、法律适用等方面,严格审查每件案件,对于存在问题的案件坚决予以纠错。区政府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29件,其中依法纠错8件,纠错率为27.58%。二是进一步突显行政复议化解争议的作用。通过耐心的释法明理,促使当事人了解法律规定,从抵触到理解再到配合行政机关执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三是进一步强化复议审查结果运用。区政府将复议纠错案件向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予以通报,督促行政机关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同时,对复议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剖和分析,撰写案例汇编,融入各项教育培训活动,以提升教育培训的实效性。

3.积极开展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一是进一步完善互动机制。司法机关主动将行政诉讼、民事行政监督等工作信息报送区政府,共同督促各单位依法履职。各行政执法单位主动邀请区法院行政庭指导执法工作,提高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能力。二是进一步健全协作机制。区政府与司法机关通过共同举办“法院行政诉讼案件司法审查白皮书发放仪式”“五违四必专项研讨会”等研讨活动,及时通报司法审查中反映的问题,落实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达成共识、形成合力。三是进一步服务生态岛建设。通过“推进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法制论坛”“服务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研讨会”等活动,以及公益诉讼制度研究等工作,促进行政与司法交流联动,更好地服务世界级生态岛建设。

(四)切实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一是领导重视。区政府领导明确认真办理好代表建议是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更好地为群众服务的重要途径,并每人亲自协调办理2件综合性强、涉及面广、难度大的代表建议。二是注重沟通协调,增强办理合力。承办单位保持与代表的联系,及时介绍办理进展、接收意见反馈,同时加强横向协商,增强办理合力。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区政府采取书面督办、现场督办等多种督办形式,不断加大督办力度,并对办理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区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共收到区人大代表建议150件,办结率为100%。

2.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一是认真办理“两院建议”。各行政机关收到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后,深入查找短板、全面分析原因、及时吸收采纳,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今年,本区各行政机关共收到司法建议11件,已回复11件;收到检察建议7件,已回复7件。二是切实推进“两法衔接”制度。会同区检察院建立了全市首个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的“生态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以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畅通沟通渠道,促进部门联动,会同区检察院开展走访调研,深入区市场监管局、税务局部门开展工作座谈会,推动“两法衔接”新平台上线运行。开展崇明区“两法衔接”操作员培训,确保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3.推进政务公开,构建透明政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推动信息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制定《崇明区人民政府公文公开发布实施办法》《崇明区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实施办法》等工作制度,对公文公开、政策性文件解读加以规范,公文公开率显著提高,政策解读效果得到提升。二是整合工作平台,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通过加入信息公开模块,实现本区协同办公平台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数据对接。实现公文备案、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通过同一平台操作。区政府部门和乡镇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更加便捷、规范。三是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进一步规范。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优化申请受理和答复流程,提高答复质量和效率,严格申请人的身份审查,保障公众合法的知情权。今年,区政府主动公开文件1507件;受理依申请公开72件,同意公开40件。

4.落实责任追究机制。今年,区政府继续加强问责力度,对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人严格按照《上海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崇明县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办法》等制度规定追究责任。今年,共对违反工作纪律、安全事故、违章建筑巡查制止不力等12起案件进行问责查处,共问责处理23人次,其中撤职3人次,诫勉谈话6人次,停职检查1人次、免职3人次、责令书面检查3人次、谈话提醒6人次、通报批评1人次。对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纠错案件中存在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向相关单位提出了处理建议。

(五)切实开展生态立法研讨,助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

1.加强思想教育,统一认识。一是加强教育,统一思想。在全区各单位、各领域开展推进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教育活动,通过学习、讨论、交流,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进一步统一对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认识。二是加强学习,提高能力。区政府对照《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的要坚持以更完善的法规制度,更高的标准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主动收集学习国际、国内相关材料,以加强对建设生态岛的理解,提高法制保障工作的能力。

2.加强工作部署,落实责任。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区政府坚持将生态立法工作作为生态岛建设专项工作之一进行部署,确保建设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的各项工作都在法制的轨道内推进。一方面认真落实市人大、市政府对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法制保障体系的审议意见和工作要求,另一方面扎实开展调研活动,听取各方的意见,开展推进生态岛建设决定、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工作。二是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区政府明确由区政府法制部门牵头落实生态岛法制保障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并定期听取工作推进情况。同时,及时组织力量、制定工作计划,并落实专人负责,协调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加强广泛调研,确保成效。一是积极配合,确保完成各项任务。根据市政府生态岛法制保障体系建设工作安排,区政府精心组织、积极配合市级部门的各项调研活动,为市级部门起草相关规定提供了有力支持。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促进和保障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决定》的地方性法规;《崇明区禁猎区管理规定》等政府规章也已初步完成起草工作。二是加强沟通,主动作为。区政府定期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各项法制保障项目的进展,反馈我区的各项立法需求,确保各项工作契合崇明实际。结合市政府规章立项申报工作,区政府和各单位主动梳理现有的法律、法规,并研究相关立法需求,为下一阶段工作夯实基础。

2017年,区政府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距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以及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的各项要求仍有一定差距,需进一步改进完善。一是法制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及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工作责任心及综合素养有待提高,在执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规范、不文明的现象,诉讼败诉率和复议纠错率还较高。区法制工作网络还不够健全,法制工作专业化程度尚不足。二是执法监督力度还需进一步强化。加强监督是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权的保障,监督机制要进一步完善,监督力度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的方式需进一步优化。三是各项重点工作还需进一步贯彻落实。生态岛建设法制保障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还不能全方位满足生态岛建设的需求;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水平、信息化管理等方面还需加强;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等制度的落实还需继续加强。

二、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区政府将在区委的领导和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继续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总领,以《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为蓝本,以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为目标,切实加强本区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致力打造一支能力强素质硬的法制队伍。加强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工作,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机制,提高政府依法行政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加强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组织执法人员抽考和新进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完成三年一轮抽考计划,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拓展培训考核方式,进一步优化课程设置、完善考核内容,使培训考核更好的指导实际工作;开展行政应诉培训,提高各单位行政应诉能力;组织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旁听活动,提高各单位依法行政水平。完善法制工作网络建设,推进有条件的单位设立法制机构,建立全区法制联络员制度。

二是在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上下功夫,致力构建一个全方位的监督体系。认真落实人大代表建议,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开展分类跟踪督办,并结合代表建议的办理,推动政府相关工作;加大“两院建议”办理监督督促工作,严格落实建议办理备案制度,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保持严要求高标准的态势,落实行政监督;组织开展重点单位案卷评查,对于行政执法重点部门及败诉、纠错案件较多的单位,开展定向检查;加大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力度,促进生态岛建设。严格落实追究责任制度,对于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严格依法依规处置;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结合存在的问题和法制工作重点,优化考核的分值比例,发挥考核的杠杆作用。

三是在推进重点工作上下功夫,致力营造一个公正法治的社会环境。继续推进生态岛法制保障体系建设,根据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1+X”法制保障工作的安排,继续配合做好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工作。督促相关委局及时与市级部门进行沟通联系,掌握情况,反馈立法需求。继续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统一登记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做到应备尽备;贯彻落实市政府各项工作制度,对各单位开展重大行政处罚法律审核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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