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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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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3-3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执法、监管单位:
为做好本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增强监管的统一性、规范性、公正性、有效性,推动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本市市场监管领域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24〕6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聚焦提升企业感受 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25〕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本区部门联合抽查事项进行了动态调整,形成了《崇明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5版)》(以下简称《清单》),并制定了《2025年度崇明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年度计划》),现予以正式印发,请各执法、监管部门结合《清单》和《年度计划》做好相关工作。
各执法、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升对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各自抽查项目对应的工作部署和检查事项,制定符合实际、便于操作的具体工作方案,切实有序组织各项抽查任务;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分别将所查事项的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崇明区“互联网+监管”系统,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对外公示,确保2025年崇明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度工作计划落到实处。对联合抽查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反馈,共同推动本区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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