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公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7-0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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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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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4-07-04

以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名单见附表)存在市场主体资格依法终止但未依法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情况。我局已于2024年6月3日在崇明区政务网站发布《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公示》,现公示期届满,企业未主动与我局联系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依法取消其持有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名单详见附表)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表: 取消备案凭证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名单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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