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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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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6-0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我局在对医疗器械流通领域进行日常监管及专项检查中,发现以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名单见附表)存在市场主体资格依法终止但未依法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拟取消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现予公示。
请相关企业自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主动与所在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并提供证明材料。逾期未主动联系并说明情况的,我局将依法取消其相关证书。
联系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东门路388号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21-59622496
特此公示。
附表:拟取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名单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