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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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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8-01-1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东门路388号办公室,邮编:202150,电话:69615776)。
一、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作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暨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办科室,负责协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机关各科室、各基层所队报送的信息由局办公室负责整理,经领导审阅后由办公室统一发布。
上海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各市局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学习,全面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形式和程序,及时将食品药品许可发证、监督抽检情况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并严格按照要求对公开信息进行更新,让公众更加快捷方便地了解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上海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8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563条,政务微博公开35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业务工作(食品经营许可证发放情况、药品及医疗器械许可情况、药品及医疗器械日常监管信息、食品监督抽查情况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和行政处罚信息等)、常用法律法规、机构职能、财务信息等。
(二)主动公开途径
一是充分利用上海崇明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发布市场监管相关信息;二是通过自建的局门户网站和政务微博,及时发布局动态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三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和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主动公示行政处罚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上海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52件,全部按时答复,其中同意公开10件、部分公开8件、不同意公开11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数3件、信息不存在5件、告知做出更改补充数15件。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7年,上海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件1件,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维持上海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答复。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上海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政务公开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个别栏目更新频次较低、分类不够细化等,要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更新力度和细化公开内容。
六、附表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