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7449358020201900015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01-3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可在上海崇明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hcm.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崇明区东门路388号办公室,邮编:202150,电话:69615776)。
一、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作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暨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办科室,负责协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机关各科室、各基层所队报送的信息由局办公室负责整理,经领导审阅后由办公室统一发布。
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各市局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学习,全面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形式和程序,及时将食品药品许可发证、监督抽检情况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并严格按照要求对公开信息进行更新,让公众更加快捷方便地了解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5条,其中公文类政府信息62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情况、药品及医疗器械许可情况、药品及医疗器械日常监管信息、食品监督抽查情况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行政处罚信息、常用法律法规、机构职能等。
参照《2018年上海市崇明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积极做好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公开《关于开展“走千家企业,助改革创新”调研活动的通知》,进一步创新行政管理、优化公共服务;公开《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维权窗口开展“迎进口博览会,创文明示范窗口”业务技能竞赛活动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窗口的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公开《关于防范化解P2P等涉众型投资受损类风险专项行动方案》,积极防范化解P2P等涉众型投资受损类风险,全力营造平稳有序的市场环境。二是在推进本区打响“四大品牌”信息公开方面,公开《关于开展2018年度“平安市场”创建活动方案》,进一步整顿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打击无照经营、假冒伪劣、短斤缺两、不明码标价、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违法经营行为;公开《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积极倡导“诚信兴商·品质消费”主题;公开《关于开展儿童、学生用品类商品专项检查的通知》,维护本区学校校园及周边儿童、学生用品的质量安全,切实保障本区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公开《开展景区门票价格检查工作情况》,依法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公开《崇明区塑料购物袋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引导、鼓励本区群众合理使用塑料购物袋,促进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规定,程序规范,引用法条准确,文书内容清楚,归档材料齐全。严格落实依申请信息公开受理机制,按照规定的期限及时作出答复,杜绝因程序和期限问题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2018年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16件,其中退回补正11件,未及时补正11件;答复5件。
四、复议、诉讼情况
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新进展,但认真总结,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广度还不够,要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面促进责任落实,推动局“透明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机制还不完善,要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细化政务公开考核细则,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六、附表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