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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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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6-1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23]27号)的文件规定和相关工作要求,以下企业被补贴系统识别导入,初步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条件,但因企业未在2024年6月7日前至“一网通办”平台进行补贴意愿确认的操作,故逾期未确认意愿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该项补贴,2023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中止。
现将社保缴费地为崇明且未确认补贴意愿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
对外咨询电话:59620776。
附件:2023年度崇明区一次性扩岗未确认意愿企业名单
上海市崇明区就业促进中心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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