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上海市崇明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4-17 00:00

【字体:标准加大特大
  • 索引号:

    SY6942079101202400005

  •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字号:

    沪崇人社〔2024〕21号

  • 成文日期:

    2024-04-11

  • 发布日期:

    2024-04-17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技能人才工作、技能竞赛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发挥技能竞赛对促进技能人才培养、提升劳动者素质和弘扬工匠精神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进本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本市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人社职〔2021〕359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沪人社职〔2024〕64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本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本市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部署,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对技能人才培养的引领作用,坚持创新引领、公平公正、绿色节俭的办赛要求,健全完善竞赛管理制度,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培养更多高素质技能人才和能工巧匠,为我区建设世界级生态岛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激励全区各行各业争学技术、比拼技能,树立“技能就业”的良好导向,创造“技能成才”的良好环境。

二、组织机构

2024年上海市崇明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竞赛组委会”)由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上海市崇明区经济委员会、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崇明区医疗保障局、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上海市崇明区总工会、共青团上海市崇明区委员会、上海市崇明区妇女联合会等单位组成,负责统筹协调本区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区竞赛组委会设办公室,负责全区职业技能竞赛的总体方案落实、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区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详见附件)。

活动按参赛项目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承办。承办单位按照活动要求做好方案制定、赛事组织、协调联系、后勤保障等工作。

本区各乡镇、企业集团应组建参赛队参赛。

三、竞赛项目

(一)正式比赛项目

正式比赛项目从市职鉴中心公布的2024年本市职业技能竞赛目录中选取,具体赛项由区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二)与行业、企业生产相结合的岗位竞赛项目

与行业、企业生产相结合的岗位竞赛项目由区总工会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

(三)展示型比赛项目

展示型比赛根据全年竞赛活动统筹安排,另行通知。

(四)其他比赛项目

本市竞赛组委会安排的其他各类比赛项目。

四、正式比赛项目竞赛组织

(一)竞赛形式。采用参赛成绩取证方式组织竞赛,参赛人数一般不少于30人,通过相应等级技能评价方式进行选拔。

(二)竞赛内容。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经备案的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等组织竞赛活动,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试两部分。

(三)参赛条件。原则上应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申报条件相关要求报名参赛。

(四)证书取得。通过相应等级技能评价方式进行选拔,理论知识成绩和操作技能成绩均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证书。竞赛成绩一次有效,不设补考。

(五)等级晋升。对于实际参赛人数不少于30人的项目,成绩优秀且满足下列条件的选手:对应高级工(三级)正式比赛项目,获得第一名的选手可晋升技师(二级),其中已具有技师(二级)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一级)。对应中级工(四级)正式比赛项目,获得第一名的选手可晋升高级工(三级)。原则上在校学生最高晋升等级为高级工(三级)。晋升后的职业技能等级不超过竞赛前所持职业技能证书等级的两个级别。晋升等级不超过本市本职业现行技能等级认定范围。

五、奖励措施

(一)个人奖

1.参加本区竞赛及经本区推荐参加其他各类比赛项目的选手,经评价合格并获得相应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一次性获证补贴:高级工1000元,技师及以上2000元。

2.正式比赛项目采用直接决赛制,竞赛成绩排名按理论知识成绩的30%+操作技能成绩的70%计算确定,总分相同者以操作技能成绩优先。竞赛成绩合格者按排名分别给予以下奖励:每个项目设金、银、铜牌各1名,大赛组委会向获得个人奖的选手颁发奖牌、奖状和奖金;另设优胜奖3名,颁发奖状和奖金。奖金分别为金牌3000元、银牌2000元、铜牌1000元、优胜奖500元。

(二)团体奖

以各参赛队为单位,根据推荐选手获奖情况积分,并对团体总分进行排名。位列年度团体总分前3名的参赛单位,分别授予团体金、银、铜奖,颁发奖状和奖牌。计分标准为:金牌10分、银牌7分、铜牌5分,第四至第六名依次为3至1分。

对经选拔参加市级及以上竞赛的选手取得名次的,其所在参赛队也可获得相应积分,其中金牌20分、银牌14分、铜牌10分,优胜奖5分。

(三)其他奖项

对在竞赛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相关单位、个人等,予以通报表扬。

六、工作要求

(一)统筹规范管理。职业技能竞赛是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畅通职业发展通道的重要措施,也是展示劳动者精湛技能、相互切磋技艺的有效平台。各参赛队要提高站位,精心部署,统筹做好各级各类竞赛项目的参赛工作。原则上区竞赛各项赛事要求于2024年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

(二)确保竞赛纪律公平公正。各单位应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竞赛管理责任,组织单位应对报名选手的参赛条件进行初步审核,保证选手符合参赛条件,提高选手参赛率。

(三)建立健全经费保障制度。加大资金保障力度,落实选手赛前培训、评价报名、交通食宿等各项参赛费用。鼓励各单位建立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监督体系,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开展各类技能竞赛活动。鼓励各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对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予以配套奖励。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组织成为本次竞赛承办、协办和支持单位。

(四)营造良好竞赛社会氛围。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手段,充分发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做好选手备赛、参赛的全过程宣传,突出对选手个人、家庭和工作单位的全方位宣传,挖掘典型事迹,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上海市崇明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2024年4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

政策咨询

  • 咨询部门*

  • 手机号码*

  • 姓  名*

  • 邮  箱

  • 标  题*

  • 内  容*

  • *

    点击播报验证码
  • 公开咨询内容

可登录个人中心查看咨询回复情况

公众评价

0位公众参与评价,0位公众认为信息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