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公开内容 / 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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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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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3-1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2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崇明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我局涉及5项行政许可事项,包括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2022年度,共计作出行政许可1440件。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办理情况为:收到行政许可申请1440件,受理1440件,批准1440件,网上受理1439件,全程网办1439件,当场办结942件,实施告知承诺63件,1440件申请均按期办结。具体为:核发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1家,核发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63家,受理并审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674件,受理并审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702件。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为依法科学开展监管工作,进一步健全事中事后监管相关制度,我局于2022年制定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2022年度,通过电话检查、实地检查、实行年度报告、实行“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开展了1050次事中事后监管。其中,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监管1次,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监管35次,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监管1033次(实行年度报告1030家),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监管35次。
四、改革创新情况
通过持续深化“一网通办”改革,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减时间”达95%以上,“零跑动”达100%,基本实现全程网办。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在筹建阶段实行“告知承诺制”,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实行“优化审批服务”,持续推动政务服务更高效、更便捷,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
五、监督制约情况
具体做法为:一是科学安排检查比例和频次。检查比例和频次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没有规定的,检查比例原则上不少于5%,当年度对同一主体的检查原则上不超过2次。二是全面实行随机抽取。由市人社局在监管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下发至各区开展检查。三是规范检查(执法)行为。开展检查由2个以上检查(执法)人员一同进行,检查时出示证件并记录在案。检查过程中,充分保障监管对象陈述、申辩权利。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区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的大部分为注册型企业,跨区检查存在一定困难,督促企业整改的措施还有待进一步改进。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