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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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6-29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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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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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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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崇明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安全,规范使用,防范管理风险,提高办补效率,进一步便民利民,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规范>的通知》(农办机〔2026〕2号)文件规定及本市《关于印发<上海市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农委规〔2024〕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核验主要内容

补贴机具核验是指区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核验工作工作规范》等文件要求,打造由区级与乡镇农机管理干部、农机技术人员、第三方机构、有经验有意愿的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和农机手参加的核验队伍,对本区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申请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机具进行核验的工作。核验主要内容包括:

(一)购机者信息。购机者身份证件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营业执照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等信息。

(二)购买信息。补贴机具发票、付款凭证等信息。

(三)机具信息。机具实物上的固定铭牌信息、结构配置信息、使用信息、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所对应机具的信息、牌证管理机具的行驶证信息等。

(四)其它信息。购机者银行卡(折)账号、开户名等信息,以及政策实施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信息。

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产销企业和农机牌证核发部门分别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核验要求

受理申请后,核验队伍应于13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内完成对涉及补贴的农机产品核验工作。核验人员不得少于2人,核验结果由核验人员与购机者双方签字确认。对高风险机具,应逐台实地核验;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并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对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以及当地初次出现的高补贴额机具,在安装完成且生产应用一段时间后进行现场核验和补贴兑付;核验工作完成后,由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镇级补贴申请点公示栏中可同时公开公示信息。所有申请补贴机具核验资料应存档备查,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一)资料核验要求。1.购机者身份、购机发票等资料。购机者为个人的,重点核验购机者本人与其身份证件的肖像照片是否相符,购机发票所显示的购机者姓名与购机者身份证件所显示的姓名是否一致;购机者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重点核验该组织法定代表人本人与其身份证件的肖像照片是否相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所显示的姓名与营业执照所显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是否一致,购机发票所显示的购机者名称与营业执照所显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是否一致。2.银行卡(折)等资料。重点核验购机者填写的银行卡(折)账号、开户名等信息与其携带的银行卡(折)所显示的账号、身份证件所显示的购机者姓名、营业执照所显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是否一致。3.购机价格真实性承诺。核对购机发票上的购机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是否一致,必要时延伸核查发票有效性、产销企业与购机者之间资金往来凭证。提示购机者隐瞒不报、提供虚假信息需承担的违规责任,并由购机者对购机价格的真实性签字确认。4.针对新情况新问题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未通过核验的,应将所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知购机者,并做好咨询答疑。

(二)机具核验要求1.机具铭牌。重点核验机具是否在明显位置永久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具体到年月日)、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购机发票所显示的机具名称、生产企业、型号、发动机号(不带动力的可不核验)、出厂编号与所购实物机具铭牌显示信息是否一致,所购实物机具铭牌显示信息与办理服务系统内对应的机具信息是否一致,购机发票所显示的经销企业与办理服务系统内对应的经销信息是否一致。2.结构配置。核验机具结构和主要配置等与鉴定(认证)证书和检验检测报告以及采信的第三方报告、产品变更确认报告或自主变更文件等的一致性。3.使用信息。核验机具功能与主要用途一致性;将机具完成规定作业面积或作业量作为核验前提条件的,核对作业面积或作业量是否达到规定要求。4.针对新情况新问题需核验的其他信息。重点核验机具(含高风险机具)应逐台核验,并对机具功能与主要用途一致性等开展不定期抽查。

加强对集中购置单一产品、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同一主体连年购置同类机具、本地区不适用、购置数量与购机者生产经营服务所需不符、非正常销售季大量购置等异常情形的核验及机具闲置不用、涉嫌非农用、作业量过少、拆解变卖、过早报废等异常情况的核查分析。

未通过核验的,应将所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知购机者,并做好咨询答疑。

三、管理与监督

(一)加强核验人员队伍建设

选配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作风优良的人员从事核验工作,对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廉洁从政、业务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分管领导监督机制,明确岗位职责。

(二)推行购机承诺践诺

加强购机者补贴申请行为的自我约束和信用管理,实行补贴申请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的自主承诺,引导其规范参与补贴政策实施,主动报告所发现的问题,共同维护政策实施良好环境。

(三)全面排查违规

对核验中发现的补贴申请违规行为,由核机工作人员逐条书面登记,并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对产生违规行为应启动调查程序,留存材料备查。如有核验争议处理等重大意见,及时报请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决策。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质量安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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