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4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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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2-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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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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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2-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委不断规范行政许可实施,深化“一网通办”“智慧好办”“人工帮办”服务,优化“三农”营商环境。现将本部门2024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严格实行崇明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梳理优化现有行政许可事项,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规范管理要求,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权责清单的衔接统一。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动态规范管理机制,及时修订“一网通办”办事指南,提升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水平,确保线上线下一致。推进行政审批业务一个窗口受理、零跑动和全程网办。推进线上线下帮办服务,委班子成员带头到政务中心进行帮办,方便群众办事,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4年,我委共计12项行政许可产生办件,其中农药经营许可证审批6件,农药广告审查13件,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11.2341万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3件,动物诊疗许可证2件,生鲜乳准运证明45件,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29件,农业植物检疫证书33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2661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736件,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1件,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续展4件。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均入驻区行政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根据市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将所有行政审批项目的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申请材料及办法、收费标准、申请书格式文本等信息在上海市一网通办上进行了公示,方便社会公众进行查询办理。同时,结合农业行政许可事项实际,不断优化审批流程。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加强发证企业的日常监管和产地检疫监管,做好生猪离沪检疫和电子出证核对工作。加强对乡镇产地检疫申报点和检疫员日常出证检查,推进无纸化出证试点工作。加强对宠物诊所(店)检查,对宠物诊所量化评级评分76家次;查获非法动物诊疗案件1起。开展“三夏”“三秋”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18个乡镇,159家(次)合作社/企业/涉农大户/粮油购销站。排查1028台拖拉机、211台收割机、55个机库、14个油库。开展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普法宣传及执法检查工作,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和《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作业技术要求》宣传下乡,共计检查33家合作社、65台无人机。开展农资市场执法检查,与全区104家农资经营门店签订经营承诺书,发放告知书500余份。开展农资打假春季、夏季、秋冬季专项行动,共检查种子、农药、水溶性肥料门店322家次,产品标签标识1460批次。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5家农资经营门店的农药产品登记情况,5家肥料经营门店、1家种子经营门店、3家超市的卫生杀虫剂及食用油转基因标识情况等开展随机抽查,均未发现问题。

二是开展“互联网+监管”,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深化监管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监管事项,明确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方式等,落实监管责任。完成“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任务,全年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数41项,累计抽查农业市场主体数421个,发现问题数18个,立即进行跟踪整改。

三是推进长江禁捕重点执法管理工作,制定全年工作要点及专项行动方案,持续开展“清船、净岸、打非”三大攻坚行动,建立协同长效工作制度,与长航公安崇明所签订《执法联动协议书》和《党建联建协议书》,与江苏太仓、启东、海门渔政部门签订《长江渔政联合执法工作备忘录》。2024年,会同市执法总队、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和乡镇开展跨部门联合行动24次,接受公安部门移交涉渔案件12起,会同江苏太仓、启东、海门开展跨区域联合行动7次。累计取缔涉渔“三无”船舶13艘,违规网具470件。加大政策宣传,在本区沿江大堤涂刷垂钓管理宣传标语1000余处。依托市长江禁捕智能管控系统,专人负责预警研判、工作调度、处置记录,调度处置涉渔问题125条。

(二)积极推进信用监管

2024年,继续开展104家企业的第二轮农药经营企业评级管理,开展农药经营企业、门店、政府补贴农药销售实名制检查工作,共检查门店150家次,目前,农药实名制销售率达98%。

(三)积极应对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024年,共接收各类投诉举报96起,按照工作流程进行现场调查处理,共出动执法人员5649人次,执法车辆船艇2825车(艘)次,检查各类管理相对人2330余家次,共立案查处农业行政处罚案件30件,罚没款12.8155万元,无一起行政诉讼。

四、改革创新情况

1.擦亮“三农”政务服务品牌。全面落实告知承诺制,完成签订告知承诺书1340份。主动跨前一步,提前介入做好服务。加强免交内容的动态管理,及时做好新增材料、新增证照的“两个免于提交”落地。做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对行政审批事项纳入告知承诺办理100%实施告知承诺办理审批流程。深化电子证照归集与治理,推进电子证照数据归集,拓展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推进全程电子化办理。

2.深化线上线下帮办服务。制定《2024年区农业农村委领导干部帮办工作计划表》,落实区农业农村委领导干部、窗口工作人员帮办服务,与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点对点”商议问题、“实打实”排忧解难。推进“线上专业人工帮办”服务工作机制,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事项、农药经营许可事项2项线上人工帮办事项落实专业人员进行负责帮办,做到1分钟内首次响应、90%解决等要求,及时解决答复群众诉求。

3.优化精准主动服务。实施“三农”政策服务精准推送,及时梳理精准推送《关于推进长三角农业硅谷建设加快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办法(试行)》《崇明区粮食生产无人农场建设奖补实施办法》等政策信息,便利农业经营主体及时了解农业发展政策。梳理“一网通办”知识库归集应用及日常运营内容500多项,群众根据需要实现即问即答,快速了解办事流程等。

4.创新优化营商环境。2024年7月18日,“加快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 高标准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大会举行,会上来自沪上知名律所的多位东方大律师揭牌成立长三角农业硅谷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与法治服务有机融合,为硅谷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多途径护航长三角农业硅谷建设。

5.推进高频事项“智慧好办”。聚焦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补证、期满换证等高频事项,在市农业农村委、区数据局指导帮助下,推动高频事项“智慧好办”,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智能预填、智能预审等“智慧好办”服务,积极落实预填率70%、预审率90%等要求,更加便利农业经营主体申办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相关事项。

6.提升政务服务综合水平。加强行政审批人员培训,不断提升审批人员法治思维、数字素养、专业能力、服务温度。行政审批人员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意识,主动下沉深入基层,服务申请主体。如在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过程中,针对选址要求、设施设备的要求,我委执法人员主动为申请人提供电话咨询、现场指导等服务;针对开展动物诊疗的要求,指导申请人逐项改进,直至全部达标。

五、监督纠正情况

我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完善配套制度,大力加强行政许可的监督制约,明确审批权限边界,积极调查核实群众投诉意见,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审批工作合法、规范。一是我委落实行政审批改革工作“两集中两到位”(即审批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到位、审批权限到位)要求。二是条线科室采取定期抽查业务档案,开展对各类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发挥群众监督,认真接收群众举报和反馈,并积极主动与反映人进行沟通和回复,进一步完善审批流程。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1.部分许可事项全程网办存在“堵点”。在推进网办件和全程网办率提升过程中发现,申请主体在办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等事项时,仍然习惯于“跑一趟”到政务中心窗口提交材料办理,没有充分应用好“一网通办”在网上申请办理。经过了解发现存在一些堵点,一是申请人年龄稍微偏大,应用手机等在网上申请办理操作不够熟练;二是“一网通办”系统与市农业农村委系统没有打通,部分操作程序在“一网通办”操作后还需要到市农业农村委系统上再操作办理,给市民办证带来了额外负担。针对以上堵点,一是我委积极与市农业农村委、区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进行沟通,希望合力打通系统,方面群众办事。二是制定网上办理操作指南,加强向申请主体进行宣传指导,便利他们进行网上操作。针对年龄偏大人员,我们手把手指导操作申请,全力帮助群众办事,便利群众网上申请办理,不断提升全程网办。

2.部分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存在“难点”。在审批生鲜乳准运证许可事项过程中,发现部分申请主体只是公司注册在崇明,其办公场所、人员和日常运营、车辆所在地均在外省,无法对监管对象进行及时、随机、全面的监管,给事中事后监管带来诸多风险隐患。我委积极采取措施,一是邀请申请主体召开座谈会,讲解生鲜乳准运证办理要求,积极疏导企业到车辆实际运输所在地申请办理。二是根据行政许可法及相关专业管理办法,认真审查申请主体提交的生鲜乳申请材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生鲜乳运输车辆抽查监管。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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