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031202400080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农发〔2024〕141号
成文日期:
2024-11-14
发布日期:
2024-11-2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上海崇明现代农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上海上实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光明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由于近期金山区、浦东新区分别发生1起联合收割机倒车致捡拾稻穗人员死亡事故。根据市级相关文件精神及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为保障本区“三秋”农忙时节农机作业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各公司要进一步加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以近期外区所发生的农机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
二、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尤其要加强外来跨区作业安全生产监管,特别要加强收割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管。作业田块严禁捡拾稻穗行为,发现捡拾稻穗人员要及时劝离,必要时告知驾驶人员停止作业。
三、各乡镇、各公司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属地管辖责任,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圆满完成“三秋”农机生产作业。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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