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031202400077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农发〔2024〕125号
成文日期:
2024-10-25
发布日期:
2024-10-3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2024年,我区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工作要求,开展了新增一批官方兽医资格确认的相关工作。经单位组织填报、区级复核上报、市级公示确认,共新增16名同志符合官方兽医任命条件,现任命该16名同志为崇明区官方兽医(详见附件)。
以上官方兽医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依法依规履行动物、动物产品检疫职能,积极参加官方兽医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升整体素质和能力,努力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附件:崇明区新增一批官方兽医任命名单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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