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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7-24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做好我市2024年海洋伏季休渔期间海蜇、桁杆拖虾专项限额捕捞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24〕163号)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崇明区伏季休渔期间桁杆拖虾专项限额捕捞的渔船进行公示(详见下表)。
公示期为2024年7月24日-7月30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区农业农村委养殖业科反映,并提供相关事实证据,逾期将不予受理。联系人:余新强;联系电话:59626811;联系地址:崇明新城商务中心2号楼4楼。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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