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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5-15
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我委组织开展了《崇明区都市现代农业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活动,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履行公众参与程序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公示。起草期间,区农业农村委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就《崇明区都市现代农业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各有关单位等征求意见。其中在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公示栏公示一个月(2023年2月18日-3月18日),未收到反馈意见。
2.组织召开座谈会。
邀请与都市现代农业建设项目相关的管理主体、行业协会等有关人员共20人召开座谈会,就都市现代农业建设项目的资金比例、操作流程等情况展开交流,共收集意见建议2条。
3.征求意见。
我委针对各乡镇、财政局、企业代表、行业专家、农委业务科室共发放征求意见稿51份,回收问卷51份,有效问卷51份,共收到反馈意见8条。
二、意见征集与采纳情况
建议:基于设施农业运行成本普遍偏高的情况,在项目申报方案中加强项目进行过程中的运行成本管理分析的把关。
采纳意见:采纳。在后续的项目申报、初设报告编制等环节加强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