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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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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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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崇明区审计局审计报告》(沪崇审报〔2025〕6号)要求,我局按照时间节点,切实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补助补贴发放不规范
整改情况:提升民生政策覆盖精准度与响应及时性,转变服务模式,主动将“政策找人”与“数据监管”相结合,通过大数据推送与人工比对双重发力,主动发现并提醒符合条件的老年津贴对象办理业务;建立跨部门信息协查与动态监控机制,确保补助资格的精准认定与及时调整,实现了从被动受理到主动服务、从静态管理到动态核验的治理升级。
(二)居家养老服务监管精细化水平需提高
整改情况:完善复核机制,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事中事后监管,利用殡葬和救助数据,按月进行比对。
(三)助餐运营补贴审核不够细致
整改情况:加强线上线下监管力度,利用区养老监管平台,对年龄、客数进行技术限制,利用殡葬数据按月比对及时终止死亡对象。
(四)养老机构及设施运行效益不高
整改情况:区民政局督促指导属地乡镇加强养老服务需求调研,根据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适时调整优化养老设施资源配置。加强助餐场所运行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盘活关闭的助餐点位。
(五)重残养护机构及床位建设缓慢
整改情况:区民政局已指导机构完成改造,并由市级部门完成验收。
(六)医养结合需进一步推进
整改情况:积极推动相关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应设尽设”,支持新建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协同布局,发挥养老机构家庭医生服务点(执业点)作用,统筹推进“养老院+互联网医院”和智慧养老院建设,有效扩大优质医疗资源覆盖面。
二、关于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不够精准
整改情况:精准编制项目预算,确保项目资金及时拨付、科学合理使用。
(二)自身履职事项委托第三方开展
整改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购买第三方服务的合规性,提高自身工作效率,推动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三)财政资金沉淀在社会组织
整改情况:相关社会组织已完成注销手续,结余资金已全额上缴区财政。
三、关于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保管不善造成资产损毁
整改情况:更新实施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盘点。针对已损毁资产查明原因,履行审批程序后已报损。
(二)部分资产使用效益不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区财政有关规定,无法使用且已到报废年限的固定资产作报废处理;闲置不使用资产转入公物仓。
(三)资产信息未及时更新
整改情况:及时组织全面检查,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所有在用资产均已张贴标签,资产使用人已更新。
四、关于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购买服务合同管理和后续监管不完善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局年度项目库储备计划要求申报储备计划,规范合同签订流程,合理设定付款条件和节点,完善资金结算方式,按项目实施进度支付价款,提高风险管控能力,确保合同内容合理合规。
(二)重大经济事项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立项、监督、施工、资金使用等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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