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关于成立依托养老机构养护的残疾人安置工作专班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5-03-0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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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SY0024782511202500003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退役军人工作-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民〔2025〕4号

  • 成文日期:

    2025-02-25

  • 发布日期:

    2025-03-04

各乡镇、各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依托养老机构养护的残疾人妥善安置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有序推进本区依托养老机构养护的残疾人妥善安置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崇明区依托养老机构养护的残疾人安置工作专班,成员如下:

组 长:蔡 健    区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沈 菊    区民政局副局长

    徐 波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王 勇    区残联副理事长

成 员:许海斌    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

    龚韬韬    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副科长

    钱志华    区卫生健康委医政科副科长

工作专班不作为区委(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安置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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