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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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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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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崇明区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局级层面,将法治建设教育内容列入局党政班子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民政法规知识汇编等作为局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集中学习并且通过局属各单位集中学习机会,对民政系统内干部职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民政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社会组织领域,针对社会组织法律法规、规范化建设评估千分指标、社会组织合法运营、资金管理、税收和票据管理等方面组织2场培训,邀请市局相关领域专家进行系统性地解读,增强社会组织财务和运行管理规范性。养老服务领域,借助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睦邻点、养老机构等养老服务点位,以与老年人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组织开展反诈宣传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婚姻登记方面,利用婚姻登记、收养中心大厅大屏幕滚动播放婚姻收养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进行普法,设计简单易懂的告知单向咨询人员进行发放进行普法宣传。
(二)强化社会组织管理
一是在社会组织办理登记审批时,对社会组织发起人(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由业务系统自动调取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不再需要出具无违法记录证明。在社会组织年检、规范化建设评估时,于“信用中国”调取相关组织的法人信用信息,作为相关评定的重要依据。二是在社会组织办理登记事项时,要求其进行自律承诺,内容包括: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等。三是开展社会组织成立登记一件事相关事项,以社会组织登记为中枢,整合8个配套办事事项,纳入社会组织成立“一件事”,在“一网通办”平台上线运行,实现社会组织成立及后续服务事项“一口申请”“一网通办”。制定“社会组织成立登记一件事”办事指南。
(三)优化特殊儿童保障
严格落实特殊儿童关爱保障“一件事”及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对象快速及时纳入保障工作,组织乡镇针对市民政局推送信息加强筛选,由村居儿童主任上门核查,对基本符合“困境儿童”、“社会散居孤儿”条件的儿童在系统中引入数据,并在线上及时推送信息至“一网通办”。推送后则由儿童主任再次上门提示儿童监护人或实际照料人,及时登录上海一网通办,在消息中心对“免申即享”一键确认。
(四)健全社会救助三项制度
崇明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社会救助部门协作机制、数据比对机制、容错纠错机制,促进救助程序规范,归档材料准确,业务核对水平持续提升。一是加强部门协作。针对部分救助领域信息不对称、人工审核难度大等问题,整合民政、法院、公安、残联、人社、数据局等多部门数据资源,构建多部门协同机制,围绕民政社会救助对象,实现以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为周期的跨部门信息共享与核查比对。二是优化数据比对。利用民政系统内部数据先行比对定期梳理形成的社会救助待比对数据库,对涉及跨部门的比对项目,送交相关部门利用信息化手段技术进行数据匹配筛查后结果反馈至各乡镇,经进一步核实确认后,作出不定期变动,予以增发、减发或停发,确保资金精准发放。累计比对服刑人员12.16万人次、死亡人员6655人、残疾人40.84万人次,以及其他各类人员2000多人次,发送预警信息近3000条。三是坚持容错纠错。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推进尽职免责、容错纠错,探索形成社会救助工作容错纠错机制,会同区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建立崇明区社会救助工作容错纠错机制的工作指引(试行)》,明确了9项予以容错纠错的适用情形,有力保障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五)加强养老服务联合监管
加强综合监管,推动行业监管能力提升。养老机构方面,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季度专项检查等形式,组织开展“检察蓝守护夕阳红”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好对养老机构的综合监管和执法力度,杜绝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二是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协作。联合区检察院、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和乡镇,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等形式,对养老机构老年人权益保护、医疗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开展常态化检查,今年以来,共组织本部门检查4次,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监管3次,共计检查单位259家/次,发现问题138个,督促存在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切实保障养老机构住养老人的生命安全。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区民政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干部职工法治思维仍需加强,政策宣传力度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执法普法力量不足,执法业务水平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人才队伍有待进一步充实。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4年,区民政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制定并落实《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带头学法守法,认真学习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党政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做好主要负责人年度专题述法工作,定期组织单位内部的法治学习交流,分享学习心得和体会,带动全体干部职工形成良好的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氛围。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培训,提高法治意识。制定法治学习培训计划,建立长效学习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政领域法律制度等纳入学习内容,通过集中研讨、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学习活动,进一步明确权力边界和责任事项,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深入实践,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本区民政领域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执法。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备案审查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三)强化宣传,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结合每年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各类法治文化活动,依托微信公众号、手机推送等方式,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信息,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营造知法、懂法、守法、敬法的浓厚氛围。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202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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