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2511202400009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退役军人工作-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发文字号:
沪崇民〔2024〕14号
成文日期:
2024-08-06
发布日期:
2024-08-0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茅永杰同志的试用期已满一年,经研究决定:
茅永杰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社会救助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任职时间自试用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