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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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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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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崇明区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区民政局历来高度重视民政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一是每当因工作调动发生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发生变动时,及时做好相应的调整工作;二是在每年的年度财务经费中确保一定的工作经费作为法制宣传的专项费用;三是将各科室、单位开展的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召开普法动员大会,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四是各科室、单位在开展相关业务工作时,也借机会大力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做到以会代训,使相关政策法规宣传的更有效,更广泛。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做到了工作机构健全、人员力量到位,经费落实到位,为民政系统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方面取得实效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工作的主要举措、取得的成效
(一)坚持“领导带头”,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区民政局党政班子将法治建设教育内容列入每年年度学习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民政法规知识汇编等作为局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集中学习,不断提高局领导班子成员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水平,并通过村居大讲堂等集中学习机会,对民政系统内干部职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民政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坚持用法治思维引领推进民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法治民政建设创新发展。
(二)坚持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民政领域法治建设。区民政局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有效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提升监管效能。优化婚姻登记补证“一件事”和公民身故“一件事”,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难点问题。优化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实现行政审批承诺办理时限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一半,修订行政审批事项要素内容,不断提升办事指南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实现审批提交材料减少一半。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工作检查,会同区公安消防支队、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重点抽查各乡镇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工作情况。联合区、镇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正常运营的长者食堂开展全覆盖食品安全及疫情防控检查,面对面对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加强宣传教育,确保老年人饮食安全。开展殡葬领域执法,对新河镇一殡葬服务场所涉及遗体存放行为开展执法取证,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完成自行整改。
(三)坚持以人为本,扎实组织开展普法培训。一是利用“村居大讲堂”平台,对全区各乡镇、村居干部开展全方位法制宣传培训。今年举办了第五十二期“村居大讲堂”,本次活动重点围绕群众身边的公共法律服务、农村危房修缮政策解读等课题开展专项培训。围绕本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重要性和必要性,建设的概况及目标要求,进行了题为“坚持人民至上 打造更加优质暖心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专题授课,旨在提升村居干部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认识,加强法治观念,坚持依法办事,最大程度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暖心的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提升基层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每年分别召开多场社会团体业务工作培训会、民非业务工作培训会、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培训会等,邀请市局相关领域专家对各社会组织条例、办法、制度、前沿政策等内容进行系统性地解读,不断强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律法规有关要求。三是定期开展社会组织财务培训,及时解读社会组织财务制度方面最新要求,保障社会组织财务做账的规范性。
(四)坚持“普治并重”,把普法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强化社会组织发起人法律意识。从源头抓起,树立社会组织发起人知法守法的责任意识。社会组织申请成立期间,通过“一网通办”网页宣传《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申请人员必须完成有关阅读后方可开始填报材料。领取登记证书时,要求社会组织法定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到场,当面进行社会组织普法宣传,告知其《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要求,明确其应承担的责任和须履行的义务。社会组织管理科召开多场社会团体业务工作培训会、社会组织抽查审计整改动员会、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推进会等,邀请市局相关领域专家对各社会组织条例、办法、制度、前沿政策等内容进行系统性地解读,不断强调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法律法规有关要求,普及社会组织财务制度方面最新要求。
(五)坚持“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通过中华慈善日社区宣传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及社会救助相关政策文件法规,提高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增强社会救助工作的透明度,提升公众对社会救助工作的认知与理解;二是举办社会组织“公益伙伴日”,以搭建展位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社会大众宣传社会组织权利义务等内容,提升社会知晓度和认同度;三是邀请区帮教服务中心等社会组织进社区、进校区,通过开展公益禁毒宣传讲座等形式,扩大法制宣传活动范围,丰富普法宣传内容,助力社会组织参与公益,回馈社会,提升价值;四是利用婚姻登记、收养中心大厅大屏幕滚动播放婚姻收养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进行普法,设计简单易懂的告知单向咨询人员进行发放,并在微信公众号上经常进行普法宣传。
三、工作的亮点特色
1.区民政局牵头制定出台本区进城镇集中居住区域的社区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农民进城镇集中居住是乡村振兴工作的“牛鼻子”,涉及跨行政区域居住,由此带来的民生保障、民生服务、户籍问题、入学问题等一系列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都亟需破题解决。制定出台的《崇明区进城镇集中居住区域社区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分类指导港西镇和睦佳苑社区和陈家镇海玥佳苑两个集中居住区域有序开展社区治理工作,切实推进了本区进城镇集中居住区域的社区治理工作,助推生产生活生态互促共融,助力世界级生态岛建设。
2.聚焦社区治理工作实际,区民政局制定实施了《村居组织事务准入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坚决杜绝形形色色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让干部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抓落实”精神要求,落实市、区为村居组织减负部署举措,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成果,把村居组织和村居干部从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做到为基层真减负、减真负。
3.利用区“村居大讲堂”平台,向全区村(居)两委干部、乡镇分管领导、社会事务条线干部职工公开相关的法律法规内容、解读相关政策;利用“阳光村居务”、社区云等信息化项目开展村居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以村居大讲堂培训活动为平台,深化普法宣传,村居大讲堂从2017年5月正式启动至今,已成为我区加强村居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提升队伍能力水平的有效平台,进一步加强了我区基层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律水平,对提升我区社区治理的新境界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存在的困难和意见建议
(一)存在困难
社会组织执法普法力量不足。大力培育扶持社会组织理念的提出,导致了社会组织数量迅速增长,“一网通办”的提出为社会组织执法普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但登记部门执法普法力量配备却未相应跟进,管理人员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意见建议
加强社会组织执法普法力量配备。配足配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人员力量,设专职执法人员负责社会组织执法普法,完善事中事后监管。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