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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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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3-23
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区民政局组织开展了《崇明区进城镇集中居住区域社区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活动,全面、客观归纳整理各方面意见,并进行认真研究论证,充分听取采纳合理意见,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总体情况
2023年1月31日,区民政局组织召开《崇明区进城镇集中居住区域社区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座谈会,会议邀请了区规划资源局、区公安分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财政局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输入镇、输出镇部分基层干部代表、群众代表共13名。与会人员就人口户籍管理、物业管理、资金保障、民生保障事项等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共提出意见5条。
2023年2月17日——2023年3月19日,区民政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崇明区进城镇集中居住区域社区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期间,页面浏览量共计188次,未收到反馈意见。
2023年3月17日,我局向40个区委、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书面征询意见建议,收到反馈意见4条。
二、具体意见采纳反馈情况
(一)关于治理模式方面
主要意见:对于规划入住1500户以下居民的集中居住区域:可整体纳入就近村、居委会管理,建议增加明确纳入后,居民总户数不超过2000户。
采纳情况:对于规划入住1500户以下居民的集中居住区域的治理模式,就近纳管后的总户数作了明确。
(二)关于服务设施标准方面
主要意见:进城镇集中居住区域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明确要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
采纳情况:补充增加了“按照《上海市崇明区乡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体系功能建设实施方案》,优化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布局。”内容。
(三)关于区级层面工作要求方面
主要意见:考虑港西镇4号地块内的功能性项目(公建设施)涵盖范围广、涉及项目体量大,建议进一步明确组织落实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社区服务设施等建设涵盖的具体范围。
采纳情况:补充增加了组织落实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社区服务设施等建设依据:结合《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含近期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
(四)关于“人走事留”事项清单方面
主要意见:移民不仅包含三峡移民,还包括大中型水库移民,“人走事留”事项清单中“三峡移民直补+后扶资金”项目名称建议调整为“大中型水库移民直补资金和后扶收益分配资金”。
采纳情况:在“人走事留”事项清单中,“三峡移民直补+后扶资金”项目名称调整为“大中型水库移民直补资金和后扶收益分配资金”。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