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崇明民政工作总结》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3-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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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SY0024782511202300020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退役军人工作-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民〔2023〕8号

  • 成文日期:

    2023-02-22

  • 发布日期:

    2023-03-08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社建办:

现将《2022年崇明民政工作总结》印发给你们,请围绕“十四五”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并结合各自实际,继续推动相关工作落实,努力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2023年2月22日


2022年崇明民政工作总结

 

2022年,崇明民政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民政事业发展,担当作为、攻坚克难,推动民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筑牢社区疫情防线

面对疫情,崇明民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付出艰苦努力,有序做好入境人员集中隔离、社区疫情防控、民政服务领域防疫和高峰处置工作。

(一)集中隔离管控

1.积极筹措房源。应急评估启用集中隔离点15家6524间,健康监测指定酒店4家663间,集中居住点1家295间,加强即时统计,加快工作衔接,通过高效周转确保隔离对象“应隔尽隔”。主动服务大局,全力支持配合市级临时集中隔离场所建设及运维管理,积极助力全市面上拔点攻坚,先后支援杨浦、浦东、黄浦等兄弟区收住3429名本土密接

2.提升管理服务。建立区集中隔离管理工作专项组,制定工作任务清单,健全督查检查机制,落实隔离点进出人员报请制度、设施设备巡查检查制度、每周隔离点自查、条线检查、专业督查和每月专项联合检查制度,守牢隔离点安全防线,实现隔离点管理人员“零感染”

3.落实闭环转运。安全转运来崇返崇入境人员336人,接送机场中转离沪的入境人员4771名,推送入境和密接解离人员10213人,完成海南、郑州、新疆、西藏等2691名涉疫人员接返留验任务。组织10批次134名乡镇、委办局志愿者值守浦东国际机场,守牢入沪第一道关。

4.配合长兴地区疫情防控。配合疏散沪东中华船厂5138名高风险人员,落实4295名高风险人员网格化管理,组织四大央企3135名高风险人员跨省转运,筹措长兴地区隔离房源,组织高风险人员疏散、接回和复工复产工作

(二)社区疫情防控

1.加强人员排查。排摸外省市及外区来崇返崇人员49.9万人次、在沪崇明籍驾驶员12188人,做到人员底数清、情况明,管控措施及时、有效落实。

2.严格管控手势。做好应急疫情防控状态下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三区”分级分类的社区出入口管理,对25149名入境人员、密接、次密接、高风险岗位退岗人员等社区管控对象严格管控手势,防止社区防疫风险外溢。

3.创建“无疫小区”。指导基层在党组织领导下,充分发挥社区居民主体作用,推广“核心指挥、网格管理、小组作战”等优秀防疫管理模式,通过“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无疫小区”创建,实现全区357个村居“无疫小区”100%创建。开展提升行动,落实疫情防控全方位统筹,全过程管控,全链条保障,织密织牢社区疫情防控网。

(三)民政行业防疫

1.养老服务行业防疫。加强养老机构封闭管理,协调防疫物资筹措,组织全员核酸检测,及时、妥善处置突发疫情。指导乡镇落实社区养老服务场所疫情防控,开通社会面24小时养老服务热线,着力解决老年人求医问药、生活需求难题。开展“光明直通车”“社区高龄独居老人关爱”公益项目,向10411位养老服务补贴对象和6082位高龄独居老人发放防疫大礼包。

2.殡葬服务行业防疫。落实疫情期间殡仪馆闭环管理,开展骨灰暂存业务。全力应对遗体高峰处置工作,区殡仪馆全体职工克服困难、咬紧牙关,确保遗体及时接运、快速处置和市级任务全面完成。组织殡仪服务站、经营性公墓疫情防控工作,引导丧事从简,减少办丧、送葬、落葬人员数量。

3.特殊群体关心关爱。建立区级临时救助点,加大街面和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主动巡查力度,疫情期间接收安置18名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落实社区特殊儿童、高龄独居老人和低保、低收入、特困供养等特殊困难对象疫情期间“日报送”制度,确保排查、保障无死角、不遗漏,为散居特困供养对象和低保老人发放生活物资大礼包8581份。引导100多家社会组织800多名志愿者参加核酸采样、社区服务、心理咨询等一线志愿服务23000多次,捐款34.2万元,筹集价值138万元的防疫物资。    

二、深化社区治理

紧密围绕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求,推动社区共建共治共享。

(一)加强社区建设

落实“五美共建”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五美社区”建设,成功创建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举办第五届“五美社区节”。聚焦区级单位所属土地、国企业垦区、部队垦区和滩涂湿地等部分区域管理难点问题,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部分区域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划清管理边界,明晰管理主体,消除管理盲点。加强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站、点)为主体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优化卫生、养老、文化、体育等家门口服务站点布局,推动实现资源一体化整合、服务一站式享有。推进参与式社区规划“示范社区”申报创建,组织实施社区“新基建”“微更新”

(二)深化村居治理

规范村居委会工作台账、协助事务、出具证明事项,设置2个村居减负监测点,启用村居电子台账2.0版,更新下发21本电子台账。开展“社区云”2.0信息初始化工作,指导村居常态化展“四百”活动,完成“走访接待”记录14.5万条,“问题处置”记录4164条,居民上云率持续提升推进“阳光村居务工程”,全年公开信息17.3万条。指导推进村级议事协商创新机制试点工作,探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住户守则“一事一约”竖新镇仙桥村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三)加强基层队伍建设

建立年轻化、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组织两轮40名社区工作者招聘,全区共有社区工作者1195名,竖新镇油桥村党总支书记、主任施红柳被评选为“上海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组织“村居大讲堂”“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行动”,全年培训基层干部2700人次。制定落实《崇明区社区防控专岗设置和人员招聘工作方案》,全区89个居委会配置社区防控专岗人员,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力量进一步配齐配强。

(四)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规范社会组织登记注册管理,全区社会组织615家,备案群众活动团队902家,备案社区活动小组502家。严格落实党建“三同步”,推动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制定《上海市崇明区高质量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4类重点发展领域社区社会组织及4个板块12项主要任务,木棉花开手工社、沐昕社区公益服务中心被评选为“上海市十大最具活力社区社会组织”。持续推广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全区18个乡镇共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约90项,总金额约2.6亿元。组织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社会团体年检率99%,民办非企业年检率94.4%。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活动,持续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联合区教育局开展学科类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检查,举办“公益进社区 爱满瀛洲岛”为主题的公益伙伴月活动。

三、夯实兜底保障基础

贯彻落实“兜住兜牢民生底线”要求,深化救助措施,纾解民生急难,为困难群众兜住底、织密网。

(一)加强社会救助

开展元旦春节帮困送温暖活动,投入救助资金4865.8万元,受益群众达9.9万多人次。对低保、重残等部分困难人员发放粮油帮困电子卡12580张,充值虚拟金额1118.5万元。疫情期间,切实兜住兜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发放菜价临时补贴1.8万人次178.2万元;发放临时价格补贴11.2万人次978.8万元;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1.5万人次1555.1万元;发放临时救助资金42人5.6万元。至12月底,全区城乡低保对象8192人,重残无业人员7062人,特困供养人员1178人,全年累计救助各类困难对象38.4万人次,发放救助金2.3亿元。持续实施“生态惠民保险”,加大保障力度,2022年共理赔2208人次493.1万元。落实社会救助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制定实施《关于在社会救助领域全面推广“政策找人”的工作方案》和《关于重残无业人员残疾人“两项补贴”免申即享工作方案》,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落实救助管理

切实加强严寒季节、雨雪低温天气和重要节点救助管理,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做好进博会期间辖区流浪乞讨及精神病人救助管理工作,全年共救助各类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40人。

(三)促进慈善事业

发动“我们‘疫’起行动,同心守‘沪’家园”抗疫援助专项行动,推进慈善公益项目,全年接收各类捐款1972.7万元,接收和发放物资8批175.5万元,资助困难学生359人次109.3万元,开展10个公益项目402.5万元。拓展社会化网点,促进福利彩票销售,全年销售福利彩票4229万元,筹集福彩公益金271.5万元。

四、提升社会福利水平

全力推动民生实事项目落地落实,进一步关心关爱特殊群体,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一)优化养老服务

1.圆满完成实事项目。新增2家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分中心)、新增10家老年助餐服务场所、改建50张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实施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120户,新建26家市级示范睦邻点,新增2家乡村长者照护之家,3家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

2.强化老年人福利保障。发放老年综合津贴81.7万人次3.4亿元,养老服务补贴13.2万人次5901.9万元,长护险服务费用个人自负部分补贴8.1万人次526.3万元,为全区2.1万名85岁以上老人赠送总价值42.5万元的“银发无忧”保险,为86名周百岁老人发放慰问金、慰问品10.1万元,为413位周虚百岁老人发放助医补贴20.7万元。

3.加强老年人关心关爱。制定落实《崇明区独居老人关爱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保障独居老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推进社区“养老顾问”试点工作,全区顾问点368个,社区养老顾问员807名,全年接待15841人次咨询。开展“老伙伴”计划项目,2300名低龄志愿者为11500名高龄老人提供志愿服务55.8万次。指导建设镇、新河镇、长兴镇等3个乡镇推进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试点。为751户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老年人家庭安装“一键通”电话机,全年提供主动关爱服务5.5万人次。

4.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定《崇明区养老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明确8个提升计划、18项主要任务,强化养老服务政策支撑。推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为11家居家养老服务社239名养老护理员开展上岗证培训考核工作,开展养老顾问信息系统线上培训工作800多人次。完成崇明区养老服务平台升级改造,推进金民工程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信息更新。聚焦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服务安全、自然灾害防范、燃气使用安全、疫情常态化防控等重点领域,深入排查整治养老机构安全风险隐患,年度累计检查30家次养老机构。

(二)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

强化儿童信息动态摸底排查,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全区共有农村留守儿童531人,困境儿童65人,社会散居孤儿4人。落实各项儿童福利及救助政策,全年发放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生活费817人次122.9万元,向541名农村留守儿童赠送2000余份防疫物资、学习用品、生活用品。开展“爱伴童行”项目,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对象量身定制“一人一方案”关爱帮扶计划聚焦全区休学在家、送教上门和社会闲散三类未成年人,制作关爱保护手册,完善一人一档、一人一册、一人一方案。建立未成年人监护缺失强制报告制度和校外安全保护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发现、报告、介入处置。推进完成18家未保工作站点建设,在全市率先实现乡镇全覆盖。

(三)促进残疾人福利

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全年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0.6万人次7332.6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2.3万人次2370.2万元。开展康复辅具租赁服务点试点工作,签订辅具租赁合同1751份,补贴金额162.8万元。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试点,开展个案访谈34人次、小组活动214人次。对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审核发放残疾职工社会保险费补贴1864.9万元,至2022年底,全区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97 家,安置残疾人职工1922 人。

五、优化社会公共服务

加快服务整合,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公共事务管理水平,更好服务群众生活。

(一)加强婚姻收养管理

实施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规范开展婚姻收养登记服务,在全市率先恢复婚姻登记办理业务,婚姻登记合格率始终保持100%。全年办理结婚登记2643对,补领结婚登记证909份;离婚申请1483对,离婚登记1057对,补领离婚登记证152份;解除收养1例。加强婚姻家庭辅导,以“白玉兰开心家园”为载体开展婚姻当事人心理疏导服务和调解服务工作。

(二)推进文明殡葬

加强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与管理,全区现有公益性埋葬地37个、公益性骨灰堂20个。推进节地生态葬式建设,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发放基本殡葬服务补贴541人次39.7万元,节地生态安葬补贴556人次5.6万元。加强殡葬服务单位和中介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开展殡葬突出问题整治,促进殡葬服务水平提升。

(三)深化社区事务受理服务

深化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评估,全区现有受理中心18家、受理服务站11家,对外受理个人事项190项,其中189项实现“全市通办”,186 项纳入“一网通办”,2022年总办件量为33.1万件。推进24小时一网通办自助服务区建设,大力推进延伸服务,创新试点值班长制度,深化帮办制度,全区各乡镇开展“窗口帮办”2563件,开展村居帮办765件。建立“好差评”“一网通办”“两个免于提交”数据月通报制度,全年共受理“一网通办”业务2700余件,24小时接单响应及时率97.7%,全区整体评价率98%,“两免”比例98.3%。拓展“一件事”服务,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口受理、一网办理、统一发证,全年受理各类“一件事”服务210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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