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2511202300017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退役军人工作-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发文字号:
沪崇民〔2023〕4号
成文日期:
2023-01-13
发布日期:
2023-02-0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沈磊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救助管理站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瑾帅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养老服务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