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崇明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3-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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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SY0024782511202100003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福利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民〔2021〕5号

  • 成文日期:

    2021-03-15

  • 发布日期:

    2021-03-29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各乡镇社区建设办公室:

现将《2021年崇明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2021年3月15日

 

 

 

 

2021年崇明民政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第十届中国花卉博览会举办之年。崇明民政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指示精神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底线民生、基本民生和质量民生,全力为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开好局、起好步。

(一)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民政局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始终保持高度警醒,科学应对、灵敏反应、精准施策,不断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履行疫情防控社区管理组牵头职责,抓紧抓实抓细社区防控措施,加强回崇、返崇人员信息排查,从严、从紧社区公共场所防疫手势,认真落实“一码到底”工作要求,强化居家隔离和健康观察人员管理,提升社区防疫物资保障和管理水平,稳妥做好入境人员集中转运和返程护送工作。切实加强民政服务行业疫情防控,聚焦养老服务、特殊儿童关爱、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殡葬管理、福利彩票销售、婚姻登记及社区事务受理服务等领域,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规范,确保行业运行平稳、有序,服务对象健康、安全。

(二)继续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

“五美社区”建设方面。进一步推进“五美社区”建设提标提质,配合市民政局完成2020年度市级试点示范村评估验收工作,推进 2021年度市级试点示范村创建。广泛开展第四届“五美社区节”系列活动,挖掘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和建设成效,形成典型引路、全社会共同参与城乡“五美社区”建设的良好氛围。落实“人民城市”理念,推进参与式社区规划工作,开展村居先试先行。落实社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推进社区新基建工作目标任务“挂图作战”,不断完善社会治理和民生服务智能化终端布局。落实“百万居民看花博”工作,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市、区居民参观花博会园区,让全市居民共襄花博盛事,共享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成果。

村居规范化建设方面。推进村居减负增能,优化村居协助行政事项,做实清牌减负工作,全面推广村居电子台账系统2.0版和“社区云”智慧平台运用,规范基层信息数据采集和核查。加强基层民主监督,进一步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提升村务监督工作实效,优化完善“阳光村居务工程”信息化平台,提高信息发布率和群众参与率。深化村居自治机制,探索推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一事一约”试点工作,加大城乡居民自治载体培育力度,挖掘、推广优秀自治议题、自治项目,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村申报,推进1-2个上海市村居委会自治家园建设。聚焦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研究探索农民集中居住区域社会治理新模式,形成指导性操作。

基层队伍建设方面。稳妥有序开展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基层干部队伍。有序开展两轮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不断加强考核管理工作。加强基层工作队伍培训,开展村居委会主任、村监委主任、社区工作者骨干和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和专题培训。继续开展村居大讲堂活动,组织集中培训、分片授课、主题论坛和实地学习等各项培训活动。

社会组织建设管理方面。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优化受理、审批工作制度,落实党建“三同步”机制,支持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加强社会组织年检抽查审计,重点聚焦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性监管。强化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以评促建提升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强信用信息和活动异常名录管理,织密社会组织三级预警网络,提升风险防范预判和化解能力。制订《关于推进本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指导意见》,引导社会组织对接养老、托育等社区群众需求和垃圾分类、矛盾调处等社区治理热点,提供多层次服务。开展乡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达标建设,加强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社会组织的培育孵化,进一步拓展社会组织创益园功能。编制发布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2021版),提高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供需对接平台使用率,实现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应上尽上”。

(三)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社会救助方面。推动“政策找人”,建立救助对象需求库和资源供给库,全面推行“社区救助顾问”制度。及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适度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和临时救助范围,适当放宽特困供养人员认定条件。进一步优化审核、审批工作流程,推进“一次申请、一次认定、救助联办、服务叠加”的“社会救助一件事”。试点“物质+服务+心理”综合救助服务,探索相对贫困对象救助长效机制,强化救助对象“收入豁免”“救助渐退”等自助自立工作。在重残无业、儿童收养等领域探索引入收入核对机制,积极参与长三角核对机制一体化建设,推动社会救助信息互联共享和区域内社会救助政策统筹衔接。

救助管理方面。组织花博会、进博会和严寒季节专项救助行动,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获得救助。建立本区户籍失智易走失人员数据库,对救助管理机构发现、接收、接回的本区户籍流浪乞讨人员,开展定期回访、关爱。广泛开展救助政策宣传,提高救助管理工作透明度、公信力、满意度。

慈善事业方面。做好第十届花博会彩票销售推广工作。优化慈善机构管理服务,组织“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投入运行区级经常性慈善捐助窗口。广泛开展助学、助医、助老、助困等慈善救助活动和公益救助项目,扩大慈善救助覆盖面。有序拓展福利彩票专营店和店中店,加强代销网点规范管理,完善福彩公益金内控机制。

(四)着力加强社会福利体系建设

养老服务方面。全面落实“民心工程”和实事项目,优化养老床位功能结构,新增3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分中心)、9个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场所,改造50张认知障碍照护床位,试点实施20户适老化改造项目,新增80个示范睦邻点,开展5000人次长者智能技术运用提升行动,推进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继续实施“老伙伴计划”,落实百岁老人助医补贴、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老年人综合津贴等老年人福利。深化“养老顾问”制度建设,加强网络管理、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完善养老服务平台功能,推进“智慧养老”应用场景落地。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推广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持续开展养老机构年度服务质量日常监测。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加强与就业培训部门对接,提升专业人才储备。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达标工程,推进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可追溯机制,贯彻《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加强各类养老服务风险底线管控。

儿童福利方面。配合推进市第五社会福利院建设。全面落实儿童福利保障政策,做好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社区特殊儿童,开展为16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的儿童提供支持服务项目。

残疾人福利方面。继续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发放工作,加强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社会保险费补贴专项资金审核发放和监督管理。推进康复辅助器具租赁点建设,推动康复辅具进机构、进社区、进家庭。开展精神障碍社区试点工作,建立社会化、综合型、开放式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网络。

(五)持续优化社会服务

婚姻管理服务方面。贯彻《民法典》,依法开展婚姻、收养登记工作,积极应对婚姻登记高峰,登记合格率保持100%。深化“绿色婚典”服务品牌,组织结婚证集体颁证仪式,倡导低碳环保新婚俗。

殡葬管理服务方面。加快推进公益性埋葬地建设,加大扶持力度,实现乡镇全覆盖。规范公益性殡葬设施管理,加大优质节地生态安葬公共服务产品供给,不断提高节地生态安葬比例。实施遗体统一接运,推进殡仪馆火化设施后处理建设,提升殡仪服务水平。倡导文明殡葬,推行清明预约祭扫和集体祭扫、网络祭扫、代客祭扫服务,全面施行无烟祭扫。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引导殡仪服务场所丧事简办,规范“殡葬服务一条龙”操作,探索形成移风易俗激励机制。

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建设方面。持续加强标准化建设,全面推广“好差评”制度,深化社区事务受理“全市通办”“一网通办”,不断提升为民服务工作质量。规范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标准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受理事项准入、变更、退出机制。

行政区划管理方面。加强“沪苏线”界碑界桩巡查管理,创建平安边界。科学设置和调整村居委会,开展撤村撤队政策和街道设立工作研究。完善基本管理单元运行管理机制,充实管理服务力量。

社区志愿服务方面。加强公益基地建设,规范公益护照管理制度,推进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化、品牌化管理,开展多层次、多种类社区志愿服务培训。组织2021年度社区公益项目招投标,加强项目推进指导和监督。

(六)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党建引领,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着力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在服务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中发展民政事业。组织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四责协同”工作机制,树立风清气正的民政形象。推进民政系统文明行业建设,不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作风建设,提升群众满意度。全面学习贯彻《民法典》,开展殡葬、养老、社会组织等领域专项执法行动,构建信息交互、联动执法和风险防控一体的综合执法体系。大力弘扬民政“孺子牛”和“上海工匠”精神,组织开展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强化专业提升,构筑人才高地。加强工会、团委、妇工委工作,联合群团组织共同关心、关爱困难群体、特殊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等各类民政服务对象。加强民政科研、档案工作,科学编制并发布崇明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协助编纂《崇明年鉴》和《上海民政年鉴》。抓好信息化建设,强化“金民工程”和“民政数据海”应用推广,探索大数据、小程序等技术手段与民生服务的融合和场景运用。加强政务服务电子证照调用,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当好“瀛洲店小二”。加强民政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制度,扩大民政资金内控平台发放范围,实现“粮油帮困”电子化结算。突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完善民政各领域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强化安全风险预警预测和联防联控能力。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排查化解突出信访矛盾。加大民政工作宣传力度,讲好民政故事、传播民政声音、展现民政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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