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民政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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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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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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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29

一、2020年崇明民政工作进展情况

2020年,崇明民政工作认真落实本市民政工作整体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目标要求,有力应对疫情防控各项挑战,扎实推进民生实事落地见效,圆满收官“十三五”。

(一)疫情防控工作稳妥有序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崇明民政系统闻令而动,勇挑重担,全力完成社区疫情防控任务,全面加强民政领域防疫工作。

1.社区疫情防控方面。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社区防疫网络,组织社区对重点地区来返沪人员、出租车驾驶员和“两无人员”等群体逐户开展“清单式、网格化、全覆盖”排查,确保不漏一人、不漏一项。做好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生活保障服务,对社区困难老人、困境儿童、残疾人、低保特困户等特殊群体实行“日排查日报送”。加强住宅小区和农村社区封闭式管理,进出仅限“一个口子”,把牢各道防线。

2.社区物资保障方面。优化社区口罩供给,实行乡镇村居“集中代购买”,实现登记发放“只排一次队”,完成预约登记29.5万户,发放6轮511.5万只口罩,向重大疾病患者、孕产妇等重点群体免费发放4万只口罩,向村居发放350个“社区防疫箱”。对预约数、到货量、购买量等信息通过“阳光村居务平台”、村居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第一时间公布,做到“全程都公开”。

3.境外人员管控方面。守好“入境第一关”,会同区卫生计生委、公安崇明分局和各乡镇做实、做细境外来崇、返崇人员闭环管理,强化入口管理和落地管理有序衔接。3月6日起,共组织12批359人次志愿者赴浦东、虹桥机场登记、排查、转运431名入境人员。4月12日起,共组织民政系统289人次志愿者护送4935名入境中转人员返程。

4.民政行业防疫方面。加强疫情期间困难家庭生活保障,推行救助申请全流程网上办理和不见面办事服务,为1013名散居特困供养人员发放23.3万元生活物资。倡导“丧事简办、婚事缓办、小事不办”,暂停殡仪服务站对外服务。清明期间,5家经营性公墓预约祭扫77327人、现场祭扫67945人,网上祭扫11263次,代客祭扫262次。实施养老机构全封闭管理,关闭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睦邻点等集中活动场所,暂停居家养老服务和助餐服务场所集中就餐,加强对空巢独居、失能、留守、孤寡老年人等群体的探视和服务工作。

(二)社区治理体系持续深化

聚焦社区治理机制创新、村居增能减负,坚持生态引领、城乡衔接,有效夯实世界级生态岛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1.农村“五美社区”建设方面。全面开展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建设,成功创建2019年度横沙乡民生村、新村乡新乐村、庙镇永乐村、港西镇团结村、建设镇虹桥村、新河镇新民村、港沿镇园艺村等7个市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示范村,有序推进2020年度94个区级试点示范村建设工作。组织第三届“五美社区节”系列活动,在港沿镇举办开幕式及“社会建设十大创新项目”表彰仪式,通过展示和分享农村“五美社区”建设成果,促进城乡社区干部、群众提升社区建设理念、创新社区建设举措。

2.村居治理工作方面。深入推进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梳理形成村居实际工作“台账清单”,改造优化电子台账信息系统2.0版。深化村居信息公开“阳光工程”,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崇明区“阳光村居务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公开信息62万余条。推进社区云平台建设,完成全区各村居人房信息初始化工作,实现乡镇全覆盖,挖掘注册用户2.5万户。

3.基层工作队伍建设方面。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2020年两轮次共招录86个岗位108人。制定年度基层工作队伍培训方案,对村居委会主任、村监委主任、社区工作者骨干、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骨干等基层工作者开展普遍轮训和示范培训,组织开展“村居大讲堂”活动。

4.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方面。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一网通办”,优化受理、审批工作流程,疫情期间实施“不见面办理”,至12月底共受理“一网通办”业务454件。组织社会组织年检,加大财务审计力度和实地检查指导,社团年检率100%,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率98.1%,位列全市第一。规范社会组织运行,对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的28家社会组织和不合格的44家社会组织责令整改,并约谈32家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平台建设,推进2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会同区教育局对33家非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实地检查。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花开新海 健康助老”综合为老服务等9个项目为农村地区困难老人、困难儿童、残障人士等对象提供价值186.49万元服务,全区18个乡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79项2亿余元。对口云南省临沧市开展乡村医生健康扶贫项目,助力脱贫攻坚。开展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编制,以“正面清单”方式促进供需精准对接。

(三)社会救助工作稳步推进

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工作原则,进一步健全“9+1”现代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1.社会救助方面。深化“生态惠民保险”,全年赔付2033人次472.8万元。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帮困送温暖活动,投入救助资金4548.3万元,受益群众8.3万人次。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共对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重残无业等各类民政保障对象实施生活救助、临时救助、综合帮扶等39.5万人次2.1亿元。启动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疫情期间标准提高100%,及时足额发放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助26.5万人次1476.4万元。加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出具核对报告64009份。推进民政资金内控监管平台与民政业务审批系统对接,对救助对象进行全面数据核查比对,实现救助资金区级统发。强化社会救助绩效考核,新村乡、绿华镇、庙镇、城桥镇、建设镇等乡镇精准救助不断提升,业务“差错率”较低。

2.救助管理方面。深化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网格化救助管理模式,依托民政、公安、城管部门“三合一”联动救助机制,切实加强严寒季节和“进博会”期间救助管理,强化街面巡查,主动实施保护性救助。规范发现、救助、护送工作流程,妥善安置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35人。

3.慈善事业方面。加强慈善超市建设与管理,组织“蓝天下的至爱”系列慈善活动和各类助医、助学、助老等慈善救助活动,慈善基金会崇明代表机构全年共接收各类捐款1835.8万元、物资16批193.8万元,销售福利彩票1.1亿元。强化疫情期间慈善捐赠规范管理,鼓励和引导社会捐赠,慈善基金会崇明代表机构募集抗疫爱心捐款272.8万元,价值3万元物资,老年基金会崇明区代表处募集抗疫爱心捐款21.1万元,价值23.4万元物资。对口云南临沧开展扶贫帮困工作,2020年全区各结对帮扶单位向临沧提供帮扶资金1251.5万元。

(四)社会福利体系继续完善

充分发挥民政部门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的基础福利保障功能,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1.养老服务方面。保障基本养老公共服务,在长兴镇等乡镇新增800张养老床位,在新海镇、庙镇、建设镇新增3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在陈家镇、竖新镇改建80 张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推动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均衡布局,有序推进新增10家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场所,新增5家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新建20家、改建11家社区老年人活动室,建设65 个示范睦邻点等实事项目。持续开展“老伙伴”计划,2300名低龄老年志愿者为11500名高龄老人提供59.5万人次家庭互助服务。落实老年人福利工作,慰问周百岁老人65人8.2万元,发放百岁老人助医补贴315人15.8万元,补贴居家养老服务对象11.98万人次5867万元,统计发放老年综合津贴75.2万人次3.1亿元。全面推行社区“养老顾问”试点,建立343个村居养老顾问点,完成790名养老顾问注册,新海镇朱彩珍、港沿镇沈航天获评上海市“金牌养老顾问”。强化养老机构行业监管,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2.儿童福利方面。协同区规划资源局、发展改革委、建设管理委、财政局等部门,配合市民政局在东平镇推进市第五社会福利院建设项目,顺利实现开工。落实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为64名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和4名散居孤儿发放每月1900元生活费。加强特殊儿童关心关爱,为全区400名困境儿童发放价值120万元的网课学习用品,为843名留守儿童发放价值33.7万元的健康包。指导长兴镇、横沙乡妥善安置2名成年孤儿。至12月底,全区农村留守儿童减少至778人。

3.残疾人福利方面。继续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审定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1万人次5339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3万人次2512万元。对109家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开展2019年度残疾职工社会保险费补贴审核,发放社保补贴1796.2万元。在中兴镇等7个试点乡镇推进康复辅具租赁试点工作。

(五)社会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聚焦服务流程优化和服务能级提升,积极构建功能齐全、高效务实的基本社会服务体系。

1.婚姻收养管理方面。规范开展婚姻、收养登记服务,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3876对,离婚登记2569对,收养登记1例,解除收养登记2例,登记合格率保持100%。深化离婚劝和机制,联合区妇联以“白玉兰开心家园”为载体,深入开展婚姻当事人心理疏导服务和调解服务,劝和离婚当事人109对。在绿华镇举办结婚证集体颁证仪式,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开展纪念《婚姻法》颁布70周年主题颁证活动,倡导婚事新办的社会文明新风。

2.殡葬管理服务方面。继续利用大寒、清明等传统节日开展骨灰乱埋乱葬集中整治,全区累计整治乱埋乱葬点41994个,整治率达99.99%。加强公益性埋葬地、骨灰堂建设管理,指导绿华镇、三星镇、竖新镇等 7个乡镇的公益性埋葬地实施改造。会同区文明办共同推进婚丧喜庆移风易俗专项行动,年底全区移风易俗知晓率100%,签约率100%,婚事达到率98%,丧事达到率100%。落实困难群体基本殡葬服务补贴和节地生态安葬补贴,全年发放1019人次86.6万元。实施区殡仪馆火化炉生态环保改造项目和新河殡仪服务站改造修缮工程,提升殡仪服务水平。全区火化尸体7137具,出售墓穴3595穴(格)。

3.社区事务受理服务方面。优化社区事务受理服务,191项社区事务中190项实现“全市通办”,189项实现“一网通办”。推进受理中心满意度评价与“好差评”评价系统对接,全区整体评价率91.6%,满意率99.98%。加强自助服务建设,推进综合自助终端统一布设,共有66个事项(社区事项36个,非社区事项30个)实现自助办理。创新受理业务学习培训方式,通过网上在线培训平台等多种形式开展工会、残联等受理业务培训。

4.行政区划方面。定期开展沪苏线界桩、界线巡查,维护边界完整稳定。撤销长兴镇海星村村民委员会建制,设立陈家镇裕鸿佳苑第五社区居民委员会、裕鸿佳苑第六社区居民委员会、裕鸿佳苑第八社区居民委员会和长兴镇渔港佳苑社区居民委员会、临江景苑社区居民委员会、恒河新苑社区居民委员会,完成《2019年行政区划简册》校核整理工作。至2020年底,全区共16个镇,2个乡,268个村民委员会,87个居民委员会。

二、“十三五”崇明民政事业发展情况

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崇明民政系统全面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民政事业迈上新台阶。

五年来,崇明社会治理创新发展。全面推进农村“五美社区”建设,成功创建1个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22个市级、182个区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示范村。加强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实现“一站式服务”全覆盖,村居工作台账分别从135项和118项减至32项和26项,电子台账2.0版助力村居减负增能,“阳光村居务工程”在全市率先推进并覆盖全区23万户家庭。村居委会换届选举选民参选率和村居委干部直选率稳步提高,村居民自治项目形成机制和社区民主协商机制在破解社区“急难愁盼”问题中发挥重要作用。创新开展“村居大讲堂”活动,有力提升了基层工作队伍专业能力,991名社区工作者组成年轻化、职业化、专业化工作队伍服务社区。社会组织登记注册实现“一网通办”“只跑一次”,通过规范化建设评估创建9家5A级、15家4A级社会组织。全区社会组织640家,较“十三五”末期增加44%。

五年来,崇明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完善。社会救助实现城乡一体化,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90元提升至1240元,城乡低保人数由17611人减少至10648人,民政部门实施各类社会救助403.4万人次12.2亿元。减轻困难家庭医疗负担,取消低保、低收入家庭住院医疗救助病种限制,改革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制度,实现医疗救助“一站式”实时结算,有效缓解了因病致贫现象。解决群众临时性、突发性困难,修订《上海市崇明区临时救助工作细则》。创新实施“生态惠民保险”,29.3万名“一老一小”群体通过政府投保方式公共场所意外、重大疾病等方面理赔。不断拓展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应用,覆盖民政、住房保障、教育、卫生健康等8个业务领域,可视化审核有效缩减了审批时限。全面建立民政、公安、城管“三合一”联动救助管理机制,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五年来,崇明社会福利水平稳步提升。养老资源更加丰富,布局更加均衡,普惠性、精准度不断提升,全区共有养老机构47家,养老床位总数8439张,完成薄弱养老机构改造19家,建成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29家,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37家,长者照护之家5家,老年助餐服务场所92个,标准化老年活动室439家,培育示范睦邻点305个,18个乡镇全部完成老年宜居社区建设,为68.7万人次老年人补贴居家养老服务4.2亿元,每年为11500名高龄独居老人提供“老伙伴计划”家庭互助服务,发放老年人综合津贴累计328.3万人次13.5亿元。加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在全区各村居建立关爱特殊儿童工作站。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45.5万人次3.6亿元。稳固残疾人集中就业,为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补贴社会保险费9192.1万元。

五年来,崇明社会服务不断优化。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合格率始终保持100%,“绿色婚典”服务品牌、集体婚礼颁证仪式推动绿色、节俭新婚俗深入人心。文明殡葬工作不断深化,清明期间预约祭扫、网上祭扫、代客祭扫和公墓集中祭扫全面实施,经营性公墓全部实现无烟祭扫。注重堵疏结合,组织开展骨灰乱埋乱葬点集中整治,建成公益性埋葬地36个、公益性骨灰堂19个。深入推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优化,“一网通办、全市通办”和“好差评”制度促进社区服务受理质量全面提升。在10个撤制镇配置“3+3”资源要素,实现基本管理单元全覆盖,部分受理事项逐步向村居延伸。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感到,“十三五”目标任务得以顺利完成,是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全区民政系统全体工作人员不懈努力的结果,是各兄弟部门、各乡镇长期协同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共同推动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民政局,向所有关心支持民政工作的各位领导、同志们,以及团结协作、奋力拼搏、无私奉献的广大民政干部职工和基层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十四五”崇明民政事业发展思路

“十四五”时期是崇明开创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新局面,创造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新奇迹的重要五年。崇明民政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按照市民政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治理和高质量服务,让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成果更好地惠及民生福祉。

总体目标:到2025年,实现崇明基本民生保障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有序,基本社会服务高效,形成有世界级生态岛特色的民政治理体系。社区治理方面,聚焦基层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完善有序、和谐、便利的社区治理体系,推动形成主体多元化、载体多样化、运行规范化的社区治理格局。社会救助方面,加强基本民生需求保障,通过健全兜底线、精准化、发展型的救助体系,织密民生保障网络,使社会救助覆盖更充分、实施更精准,确保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成果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社会福利方面,推动社会福利体系向多层次、普惠性转型建构,在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等各领域实现保障更加有力、制度更加完备、服务更加精准,不断提升世界级生态岛基础福利保障功能。社会服务方面,聚焦满足群众多样化公共服务需求,通过加大制度供给,加快服务整合,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与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为民服务形象。

四、2021年崇明民政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第十届中国花卉博览会举办之年。崇明民政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指示精神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底线民生、基本民生和质量民生,全力为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开好局、起好步。

(一)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民政局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始终保持高度警醒,科学应对、灵敏反应、精准施策,不断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履行疫情防控社区管理组牵头职责,抓紧抓实抓细社区防控措施,加强回崇、返崇人员信息排查,从严、从紧社区公共场所防疫手势,认真落实“一码到底”工作要求,强化居家隔离和健康观察人员管理,提升社区防疫物资保障和管理水平,稳妥做好入境人员集中转运和返程护送工作。切实加强民政服务行业疫情防控,聚焦养老服务、特殊儿童关爱、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殡葬管理、福利彩票销售、婚姻登记及社区事务受理服务等领域,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规范,确保行业运行平稳、有序,服务对象健康、安全。

(二)继续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

“五美社区”建设方面。进一步推进“五美社区”建设提标提质,配合市民政局完成2020年度市级试点示范村评估验收工作,推进 2021年度市级试点示范村创建。广泛开展第四届“五美社区节”系列活动,挖掘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和建设成效,形成典型引路、全社会共同参与城乡“五美社区”建设的良好氛围。落实“人民城市”理念,推进参与式社区规划工作,开展村居先试先行。落实社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推进社区新基建工作目标任务“挂图作战”,不断完善社会治理和民生服务智能化终端布局。落实“百万居民看花博”工作,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市、区居民参观花博会园区,让全市居民共襄花博盛事,共享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成果。

村居规范化建设方面。推进村居减负增能,优化村居协助行政事项,做实清牌减负工作,全面推广村居电子台账系统2.0版和“社区云”智慧平台运用,规范基层信息数据采集和核查。加强基层民主监督,进一步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提升村务监督工作实效,优化完善“阳光村居务工程”信息化平台,提高信息发布率和群众参与率。深化村居自治机制,探索推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一事一约”试点工作,加大城乡居民自治载体培育力度,挖掘、推广优秀自治议题、自治项目,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村申报,推进1-2个上海市村居委会自治家园建设。聚焦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研究探索农民集中居住区域社会治理新模式,形成指导性操作。

基层队伍建设方面。稳妥有序开展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基层干部队伍。有序开展两轮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不断加强考核管理工作。加强基层工作队伍培训,开展村居委会主任、村监委主任、社区工作者骨干和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和专题培训。继续开展村居大讲堂活动,组织集中培训、分片授课、主题论坛和实地学习等各项培训活动。

社会组织建设管理方面。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优化受理、审批工作制度,落实党建“三同步”机制,支持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加强社会组织年检抽查审计,重点聚焦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性监管。强化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以评促建提升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强信用信息和活动异常名录管理,织密社会组织三级预警网络,提升风险防范预判和化解能力。制订《关于推进本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指导意见》,引导社会组织对接养老、托育等社区群众需求和垃圾分类、矛盾调处等社区治理热点,提供多层次服务。开展乡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达标建设,加强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社会组织的培育孵化,进一步拓展社会组织创益园功能。编制发布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2021版),提高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供需对接平台使用率,实现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应上尽上”。

(三)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社会救助方面。推动“政策找人”,建立救助对象需求库和资源供给库,全面推行“社区救助顾问”制度。及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适度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和临时救助范围,适当放宽特困供养人员认定条件。进一步优化审核、审批工作流程,推进“一次申请、一次认定、救助联办、服务叠加”的“社会救助一件事”。试点“物质+服务+心理”综合救助服务,探索相对贫困对象救助长效机制,强化救助对象“收入豁免”“救助渐退”等自助自立工作。在重残无业、儿童收养等领域探索引入收入核对机制,积极参与长三角核对机制一体化建设,推动社会救助信息互联共享和区域内社会救助政策统筹衔接。

救助管理方面。组织花博会、进博会和严寒季节专项救助行动,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获得救助。建立本区户籍失智易走失人员数据库,对救助管理机构发现、接收、接回的本区户籍流浪乞讨人员,开展定期回访、关爱。广泛开展救助政策宣传,提高救助管理工作透明度、公信力、满意度。

慈善事业方面。做好第十届花博会彩票销售推广工作。优化慈善机构管理服务,组织“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投入运行区级经常性慈善捐助窗口。广泛开展助学、助医、助老、助困等慈善救助活动和公益救助项目,扩大慈善救助覆盖面。有序拓展福利彩票专营店和店中店,加强代销网点规范管理,完善福彩公益金内控机制。

(四)着力加强社会福利体系建设

养老服务方面。全面落实“民心工程”和实事项目,优化养老床位功能结构,新增3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分中心)、9个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场所,改造50张认知障碍照护床位,试点实施20户适老化改造项目,新增80个示范睦邻点,开展5000人次长者智能技术运用提升行动,推进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继续实施“老伙伴计划”,落实百岁老人助医补贴、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老年人综合津贴等老年人福利。深化“养老顾问”制度建设,加强网络管理、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完善养老服务平台功能,推进“智慧养老”应用场景落地。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推广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持续开展养老机构年度服务质量日常监测。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加强与就业培训部门对接,提升专业人才储备。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达标工程,推进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可追溯机制,贯彻《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加强各类养老服务风险底线管控。

儿童福利方面。配合推进市第五社会福利院建设。全面落实儿童福利保障政策,做好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社区特殊儿童,开展为16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的儿童提供支持服务项目。

残疾人福利方面。继续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发放工作,加强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社会保险费补贴专项资金审核发放和监督管理。推进康复辅助器具租赁点建设,推动康复辅具进机构、进社区、进家庭。开展精神障碍社区试点工作,建立社会化、综合型、开放式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网络。

(五)持续优化社会服务

婚姻管理服务方面。贯彻《民法典》,依法开展婚姻、收养登记工作,积极应对婚姻登记高峰,登记合格率保持100%。深化“绿色婚典”服务品牌,组织结婚证集体颁证仪式,倡导低碳环保新婚俗。

殡葬管理服务方面。加快推进公益性埋葬地建设,加大扶持力度,实现乡镇全覆盖。规范公益性殡葬设施管理,加大优质节地生态安葬公共服务产品供给,不断提高节地生态安葬比例。实施遗体统一接运,推进殡仪馆火化设施后处理建设,提升殡仪服务水平。倡导文明殡葬,推行清明预约祭扫和集体祭扫、网络祭扫、代客祭扫服务,全面施行无烟祭扫。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引导殡仪服务场所丧事简办,规范“殡葬服务一条龙”操作,探索形成移风易俗激励机制。

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建设方面。持续加强标准化建设,全面推广“好差评”制度,深化社区事务受理“全市通办”“一网通办”,不断提升为民服务工作质量。规范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标准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受理事项准入、变更、退出机制。

行政区划管理方面。加强“沪苏线”界碑界桩巡查管理,创建平安边界。科学设置和调整村居委会,开展撤村撤队政策和街道设立工作研究。完善基本管理单元运行管理机制,充实管理服务力量。

社区志愿服务方面。加强公益基地建设,规范公益护照管理制度,推进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化、品牌化管理,开展多层次、多种类社区志愿服务培训。组织2021年度社区公益项目招投标,加强项目推进指导和监督。

(六)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党建引领,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着力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在服务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中发展民政事业。组织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四责协同”工作机制,树立风清气正的民政形象。推进民政系统文明行业建设,不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作风建设,提升群众满意度。全面学习贯彻《民法典》,开展殡葬、养老、社会组织等领域专项执法行动,构建信息交互、联动执法和风险防控一体的综合执法体系。大力弘扬民政“孺子牛”和“上海工匠”精神,组织开展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强化专业提升,构筑人才高地。加强工会、团委、妇工委工作,联合群团组织共同关心、关爱困难群体、特殊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等各类民政服务对象。加强民政科研、档案工作,科学编制并发布崇明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协助编纂《崇明年鉴》和《上海民政年鉴》。抓好信息化建设,强化“金民工程”和“民政数据海”应用推广,探索大数据、小程序等技术手段与民生服务的融合和场景运用。加强政务服务电子证照调用,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当好“瀛洲店小二”。加强民政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制度,扩大民政资金内控平台发放范围,实现“粮油帮困”电子化结算。突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完善民政各领域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强化安全风险预警预测和联防联控能力。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排查化解突出信访矛盾。加大民政工作宣传力度,讲好民政故事、传播民政声音、展现民政形象。

各位领导、同志们,2021年崇明民政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已经明确,让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启航新征程、扬帆再出发,在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中勠力同心、融合共进,谱写“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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