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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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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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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9年崇明民政工作进展情况
2019年,崇明民政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期间重要讲话要求及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落实本市民政工作整体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目标要求,顺利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全区民政事业取得了新突破、新发展。
(一)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持续深化
以农村“五美社区”建设为创新点和突破口,深入推进村居规范化建设,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努力探索符合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特点和规律的基层社会治理新路。
1.“五美社区”建设方面。聚焦农村社区治理机制创新,全面开展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建设,2018年度新村乡新中村、三星镇新安村、庙镇联益村、港西镇富民村、港沿镇鲁玙村、中兴镇中兴村、陈家镇花漂村等7个市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示范村建设单位成功通过验收,2019年度87个市级、区级试点示范村建设工作有序推进。组织第二届“五美社区节”系列活动,在庙镇举办开幕式及“五美社区”示范村授证仪式,通过展示和分享农村“五美社区”建设成果,促进城乡社区干部、群众提升社区建设理念、创新社区建设举措。目前,全区已完成了1个全国级、15个市级、160个区级试点示范村建设。
2.村居治理工作方面。关注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深入推进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实行集中式、敞开式办公,基本实现“一站式服务”村居全覆盖。加快推进“阳光村居务工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全市率先建立村居务信息公开电视平台,目前已实现全区18个乡镇、350个村居委会、23万户村居民家庭入户全覆盖,公开各类信息40万余条。建立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委制定《关于深化完善本区村级民主监督的实施办法》。推进村居台账清理工作,就台账清单修订广泛征求意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集体调研。总结推广社会建设制度创新和实践经验,中兴镇“以暖心灶架起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等十个项目经三轮专家评审,被评选为第四届崇明社会建设“十大创新项目”。
3.基层工作队伍建设方面。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体系建设,会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修订本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办法、考核办法、额度管理办法和职业化薪酬体系操作办法,推进实施年度社区工作者两轮招录,全区社区工作者共991名。进一步深化“村居大讲堂”活动,围绕乡村振兴、基层党建、社区建设等模块充实培训内容,丰富培训形式,锁定培训目标,全年开展11期集中培训和1期实地考察学习,近5300人次村居基层干部参加培训。
4.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方面。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一网通办”,优化受理、审批工作流程,受理“一网通办”业务611件,实现群众办事“只跑一次”。组织社会组织年检,加大财务审计力度和实地检查指导,社团年检率99.2%,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率98.7%,均位列全市第一。开展名存实亡社会组织清理整顿,组织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上海市崇明癌症康复协会等6家社会组织分别获评3A—5A等级。强化社会组织党建、业务属地化管理与服务,87%以上社会组织完成“双报到”。推动社会组织深度参与社区治理,加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力度,癌症新生困难患者关爱服务等9个项目为6040名困难老人、儿童、残障人士等提供186.8万元项目服务,全区各乡镇购买居家养老、社区调解、生态保洁等各类社会组织服务60余项2亿余元。在城桥镇举办以“公益同行 成就未来”为主题的“公益伙伴日”系列活动,营造公益新环境,推动公益新实践。重点培育扶持生态建设、花卉园艺、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对花卉园艺协会、长者照护之家、乡镇商会等服务世界级生态岛建设、花博会筹备以及农村地区发展的社会组织开展集中培训、加强专门指导。全区社会组织629家,其中社会团体14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84家;社区社会组织427家。
(二)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
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工作原则,进一步健全“9+1”现代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1.社会救助方面。提升城乡群众风险防御能力,对总数为29.26万人,占43%以上户籍人口的“一老一小”群体实施以公共场所意外、重大疾病等团体意外、团体医疗项目为主要内容的“生态惠民保险”,全年共赔付2933人次560.46万元,占总保费416.78万的134%。组织开展以“听民意、惠民生、暖民心”为主题的元旦、春节期间帮困送温暖活动,投入救助资金4596万元,受益群众7.3万人次。继续提高社会救助标准,低保对象救助标准提高至1160元/月,特困人员、重残无业人员等对象救助标准提高至1510元/月,全年共对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重残无业等各类民政保障对象实施生活救助、临时救助、综合帮扶等各类生活救助44.83万人次2.12亿元,全区低保对象共12527人,低收入对象共41191人。加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出具核对报告108344份。持续推进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开展动态复核和重点核查,对225例违规行为实施整改,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加强市民综合帮扶,募集帮扶资金739万元,广泛开展个案帮扶、项目帮扶,组织实施“关爱进社区、普瑞送光明”白内障康复、“天伦安康”结石病防治等帮扶项目。
2.救助管理方面。深化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网格化救助管理模式,开展民政、公安、城管部门“三合一”联动救助,切实加强严寒季节救助管理,主动实施保护性救助。在公益组织协助下,妥善安置辗转流浪广东等地28年的建设镇张秀英母女,受到媒体广泛关注与社会充分肯定。积极推进救助管理机构标准化试点,制定、纳入75个基础标准,救助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
3.慈善事业方面。加强慈善超市建设与管理,组织温暖送三岛、慈善万人捐等“蓝天下的至爱”系列慈善活动和各类助医、助学、助老等慈善救助活动,全年共接收各类捐款1093万元、物资12批386.6万元,销售福利彩票8191万元。对口云南临沧开展扶贫帮困工作,2019年全区各结对帮扶单位通过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崇明代表机构向临沧提供帮扶资金1127.5万元。
(三)社会福利体系有效拓展
充分发挥民政部门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的基础福利保障功能,解决“老、小、旧、远”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构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背景下的社会福利体系。
1.养老服务方面。改善农村养老服务实施基础薄弱现状,在庙镇、建设镇等9个乡镇推进第二批11家农村薄弱养老机构改造项目。保障基本养老公共服务,在新村乡、新河镇、三星镇、新海镇等4个乡镇新增366张养老床位、2家长者照护之家。推动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均衡布局,有序推进34个社区老年助餐场所、8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分中心),改建60张认知症老人照护床位,新建7家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新建15个、改建10个社区老年人活动室,建设100个示范睦邻点等实事项目。开展低龄老年志愿者为高龄老人提供家庭互助服务项目,2300名低龄老人志愿者为11500名高龄、独居老人开展志愿服务61.46万人次。深化社区养老顾问试点工作,正式上线崇明养老服务平台,完成新增16个社区养老顾问点设立申报和市级智能养老顾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全年累计服务11.36万人次,补贴金额7696万元。做好老年综合津贴的统计、核对、发放,全年发放72.1万人次2.98亿元。拓宽老年人保障渠道,为18673名85岁以上老人赠送“银发无忧”保险,投保总额257万元。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对407名养老护理员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加强机构安全管理,实施消防安全专项行动,联合区消防救援支队、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疾病预防等检查、抽查,组织两轮第三方测评,服务及管理能级不断提升。至2019年底,全区共有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25.48万人,占户籍人口总数的37.55%,其中百岁老人151人。
2.儿童福利方面。落实村居儿童主任设置与培训,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留守儿童关爱格局。实施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为32名困境儿童和3名社会散居孤儿发放每人每月1900元基本生活费。安置2名成年孤儿,中兴镇、陈家镇妥善解决安置对象的工作、生活问题。加强数据动态排查,全区农村留守儿童941人,困境儿童395人。
3.残疾人福利方面。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全年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0.6万人次5405.99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3.3万人次2605.04万元。加强残疾人就业政策宣传、落实,对105家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实施2018年度残疾职工社会保险费补贴1815.5万元,通过新办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组织残疾人大学生招聘会等形式搭建残疾人集中就业平台。全区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109家,安置残疾职工2215人。
(四)社会服务体系不断优化
坚持公益导向,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能级,积极构建功能齐全、高效务实的基本社会服务体系。
1.婚姻管理服务方面。规范开展婚姻、收养登记服务,积极应对婚姻登记高峰,全年办理结婚登记4174对,补领结婚证1250份,离婚登记2245对,补领离婚证128份,收养登记5例,登记合格率保持100%。开展婚姻历史补录工作,完成婚姻系统自查及抽查数据补录、更正16万条。进一步完善离婚劝和机制,会同区妇联共同以“白玉兰开心家园”为载体,深入开展婚姻当事人心理疏导和调解服务,劝和离婚当事人94对。在三星镇举办“花开中国梦天长 海棠婚礼爱地久”结婚证集体颁证仪式,倡导婚事新办的社会文明新风。
2.殡葬管理服务方面。组织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持续推进乱埋乱葬集中整治,在大寒、清明等传统节日整治143个乱埋乱葬点,2013年以来累计整治41981个乱埋乱葬点,整治率达99.96%。立足群众治丧需求,推进绿华镇、三星镇、竖新镇等7个乡镇公益性埋葬地和骨灰堂改建,全区现有公益性埋葬地36个、公益性骨灰堂20个。做好清明祭扫接待工作,制定接待方案和应急预案,共接待祭扫群众28.7万人次。做好基本殡葬服务补贴、节地生态安葬补贴审核发放工作,全年共发放1033人次91.6万元。会同区文明办共同推进婚丧喜庆移风易俗工作,全区移风易俗工作知晓率、签约率100%,婚事移风易俗达到率90%以上,丧事移风易俗达到率99.8%以上。加强殡仪服务,全区3家殡仪馆共火化尸体7150具,5家公墓共出售墓穴2769穴、壁葬991格。
3.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建设方面。深入推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优化,190项社区事务中189项已实现“全市通办”和“一网通办”。组织全区受理中心网管人员与业务骨干培训,开展条线业务培训和网上自主学习平台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组织市民巡访团和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各受理中心开展季度评估,强化问题整改,提升服务效能,东平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在全市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第三方评估中获评5A级受理中心。
4.公益志愿服务方面。加强社区公益项目指导监督,对2018年9个公益性项目执行过程开展实地检查、电话抽查、财务审计。推进项目采购工作,组织实施“爱满心扉”关爱留守儿童、“花开新海、健康助老”综合为老服务等2019年9个公益性项目。加强志愿服务活动网上信息记录,全区社区志愿者157765名,志愿团体952个。
5.行政区划方面。进一步细化完善基本管理单元功能职责,建立健全基本管理单元两委(社区党委、社区委员会)班子,强化规范管理,确保高效顺畅运作。完成《2018年行政区划简册》的校核汇总整理工作,开展沪苏线界桩、界线巡查。全区共16个镇,2个乡,269个村民委员会,81个居民委员会。
2019年,我们聚焦世界级生态岛建设背景下的民政“四大体系”建设,进一步稳定基本、夯实基础、服务基层,进一步汇聚力量、形成合力、推动发展,取得了一些成绩和突破。崇明在市民政工作综合评估中被评为优秀,区民政局在区级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连续10年获得优秀。区社会救助事务管理中心主任宋杰被评为“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区民政局副局长杨中健在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中被评为“优秀建设者”。崇明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工作领域考核结果居全市前列,“五美社区”建设得到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区民政部专家组高度评价,“阳光村居务工程”被中国社会报作为典型案例专题报道。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全区民政系统不懈努力、真抓实干的结果,是各兄弟部门、各乡镇大力支持、密切配合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共同推动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民政局向所有关心支持民政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向团结协作、奋勇拼搏、无私奉献的广大民政干部职工和基层工作者,表示由衷的感谢!
回顾2019年的崇明民政工作,我们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方面,基层社区治理精细化程度不高,村居民自治内生动力不足、作用发挥不够,社会组织类型单一、能力偏弱,政府购买服务呈现碎片化、持续性差。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方面,困难群体的救助发现机制和响应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救助范围和保障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慈善救助、综合帮扶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社会福利体系建设方面,养老服务供给呈现不平衡、不充分现象,机构养老服务水平还需持续提升,社区养老设施建设还需持续加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还需持续优化,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工作的路径与模式还需进一步探索。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群众个性化需求对接方面仍有不足,群众办事便捷度仍需提升,婚俗改革、殡葬改革需要进一步加强,基本管理单元在运行机制、管理模式需要进一步优化。面对这些挑战,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探索,持续发力,扎扎实实加以解决。
二、2020年民政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世界级生态岛加快发展的重要之年,是筹备第十届中国花卉博览会的攻坚之年,更是崇明民政完成机构改革后站在新起点,谋求新发展的关键一年。崇明民政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指示精神和考察上海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所设定的目标、指标,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2020年崇明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聚焦重点、带动全面,以关键环节、重点工作的突破带动崇明民政事业全面发展。坚持优化供给,落地见效,不断提升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让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多元参与,共建共享,打造协同共治社会治理格局,在“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实践中为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贡献力量。
(一)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体要求,周密部署,稳防稳控,有序开展各项防控工作。落实“六包干”“七到位”防控要求,扎实推进社区疫情群防群控,牵头开展社区口罩预约登记发放,外来人员、“两无”人员、出租车司机排查,住宅小区封闭式管理,入境人员机场接送、隔离观察等工作。严格落实有关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殡葬管理、救助管理、社区事务受理服务、婚姻登记及福利彩票销售等民政系统服务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规范,进一步加强有关场所、设施及人员的疫情防控举措,确保各类服务对象健康安全。贯彻社会组织参照企业享受“沪28条”有关政策,加强慈善捐赠规范管理,鼓励和引导社会捐赠,促使全社会爱心力量汇聚成合力。
(二)进一步创新社区治理
“五美社区”建设方面。开展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建设实验成果总结、提炼和宣传工作,如期提交终期报告,确保民政部验收顺利通过,成功创建。配合市民政局完成2019年度5个市级试点示范村验收工作,推动 2020年度94个市、区级试点示范村创建,实现全区269个村“五美社区”全覆盖。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整合城乡社区建设工作内容,做实做细做精“五美社区”品牌,打造一批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区建设示范点。广泛开展第三届“五美社区节”系列活动,挖掘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和建设成效,形成典型引路、全社会共同参与城乡“五美社区”建设的良好氛围。
村居治理方面。指导督促各乡镇、各村居结合实际推进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定期对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巡查,组织专项考核评估,开展规范化建设试点村和居委会验收工作。在“村居务公开阳光工程”信息化建设全区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运行管理制度,健全信息发布机制,优化完善信息平台,切实提高村居民知晓率、参与率。深化村居自治机制,推进社区议事协商制度化开展。优化完善村居电子台账,切实为村居干部减负。
基层队伍建设方面。有序开展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薪酬调整、考核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工作者专业资质水平提升。加强基层工作队伍培训,开展村居委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和专题培训。继续开展“村居大讲堂”活动,着眼于提高基层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优化培训工作方案,提升培训工作实效,组织集中培训、分片授课、主题论坛和实地学习等各项培训活动。
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方面。深化社会组织一网通办,完善办事指南,优化办事流程,加强全流程网上审批过渡衔接,实现“不见面”审批。规范社会组织运行管理,推进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落实社会组织年检年审和问题整改,持续开展名存实亡社会组织清理整顿,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社会组织100%“双报到”。完善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区、镇两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实体化运行,强化区社会组织创益园孵化功能,探索成立乡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对接新一轮社会组织服务“三区”建设项目,进一步扩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范围,重点开发社区服务、生态养护、助残扶贫等社区治理公共服务项目。加强社会组织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挖掘社会组织领军人才,针对社会组织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定期组织专业培训、专家讲座,提供政策法规、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组织“公益伙伴日”系列活动,构建和谐公益生态系统。
(三)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方面。推进实施元旦、春节期间帮困送温暖工作,确保“不重复、少遗漏”。加大社会救助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通过开展“精准课堂”、推广“社区救助顾问”等方式提升核对效能,提高政策普及率,保障困难群体“求助有门”。实施救助资金区级统发,加强救助业务数据比对、梳理、更正,优化社会救助资金内部风险防控与监管模式。有序做好低保等救助标准调整工作,加强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深化综合帮扶试点,开展“爱心传递”义务家教和“帮侬一把”项目。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会救助事业,继续做好“生态惠民保险”理赔工作。
救助管理方面。深化救助管理标准化贯标工作,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对易走失人员开展定期回访,有效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组织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利用乡镇救助管理咨询服务站、新闻媒体等广泛开展救助政策宣传,提高救助管理工作透明度、公信力、满意度。
慈善事业方面。拓宽捐赠渠道,建设1个区级经常性慈善捐助窗口,完成慈善超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现乡镇全覆盖。优化慈善机构管理服务,持续加强慈善超市、经常性捐助站点运营管理监督和人员培训。广泛开展助学、助医、助老、助困等慈善救助活动和公益救助项目,扩大慈善救助覆盖面。组织“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建立健全长效慈善募捐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慈善救助。优化福利彩票销售网点布局,加强代销网点规范管理,完善福彩公益金内控机制。助力脱贫攻坚,全力配合做好对口支援云南临沧帮扶工作。
(四)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
养老服务方面。全力推进市、区实事项目,新增800张养老床位、3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5家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10家老年人助餐场所,改建100张认知障碍照护床位。进一步提升社区养老服务供给水平,加强社区老年助餐场所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建设;发展农村互助式养老,新建65个示范睦邻点;新建13家、改建7家标准化老年活动室;推广社区养老顾问制度,实现村居全覆盖。增强家庭照料能力,探索建立“时间银行”运作机制,继续做好“老伙伴计划”。推进智慧养老工作,实施区级养老服务平台二期项目建设,拓展和优化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机构监管、助餐补贴等养老服务申请及管理功能。深化医养结合工作,计划新增3家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加强与就业培训部门对接,优化从业人员年龄结构与专业层次,组织10批次以上养老机构管理人员、护理员、从业人员等专题培训班及“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大专班学习,提升专业人才储备。组织服务质量提升专题培训班,委托第三方开展两轮现场指导,加强服务质量情况主动公开,促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
儿童福利方面。协调推进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引导、扶持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规范发展、发挥作用。落实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做好基本生活费申请、审核、发放工作。指导长兴镇、横沙乡开展2名成年孤儿安置工作。做好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留守妇女信息排查和数据统计、报送工作。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提升儿童福利工作队伍专业化水平。依法开展儿童收养工作。配合推进市第五福利院项目建设。
残疾人福利方面。继续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发放工作。推进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社会保险费补贴专项资金审核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残疾人职工权益保障。推进康复辅助器具租赁点建设,推动康复辅具进机构、进社区、进家庭,提升群众知晓率。
(五)进一步提升社会服务
婚姻管理服务方面。依法开展婚姻登记工作,积极应对婚姻登记高峰,登记合格率保持100%。依托崇明生态优势,会同文化旅游部门加强探索,引导扶持绿色生态婚姻产业发展。深化“绿色婚典”服务品牌,组织结婚证集体颁证仪式,倡导低碳环保新婚俗。
殡葬管理服务方面。继续推进骨灰乱埋乱葬集中整治,利用冬至、大寒等传统节气完成整治工作,实现整治率达100%。贯彻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做好基本殡葬服务补贴审核发放工作,开展节地葬式、生态葬式补贴受理审查工作。指导有关乡镇加快推进公益性埋葬地建设,合理布局,有效选点,解决困难群体骨灰安葬问题。会同区文明办进一步加大移风易俗宣传引导力度,倡导文明殡葬新风。加快推进新河殡仪服务站改造工程和区殡仪馆火化设施后处理建设、5S管理试点工作,为群众提供良好殡仪服务环境。
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建设方面。持续加强标准化建设,深化社区事务受理“全市通办”“一网通办”,推进社区事务受理线上线下深度整合。推进完成乡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好差评”系统改造工作,全面实施“好差评”制度,不断提升为民服务工作质量。规范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标准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受理事项准入、变更、退出机制。探索社区政务服务“长三角一网通办”。
行政区划管理方面。完善基本管理单元运行管理机制,有序推进“两委一中心”(社区党委、社区委员会和社区中心)建设,充实管理服务力量。研究街道设置工作,协调做好长兴镇海星村撤销建制工作。加强边界巡查、管理,维护边界完整和稳定。
社区志愿服务方面。规范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加强与“公益上海”平台数据对接,完善公益基地和公益护照管理制度。推进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化、品牌化管理,培育扶持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开展多层次、多种类社区志愿服务培训。组织2020年度社区公益项目招投标,加强项目推进指导和监督。
(六)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党建引领,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着力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在服务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中发展民政事业。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四责协同”工作机制,树立风清气正的民政形象。常态化、制度化推进民政系统“大调研”活动和文明行业建设,不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作风建设,提升群众满意度。大力弘扬民政“孺子牛”和“上海工匠”精神,组织开展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加强科研工作,强化专业提升,构筑人才高地。加强工会、团委、妇工委工作,联合群团组织共同关心、关爱困难群体、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等各类民政服务对象。与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开展合作,科学编制崇明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升法治化保障水平,开展民政法律、法规宣传,强化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构建信息交互、联动执法和风险防控一体的综合执法体系。抓好信息化建设,强化“民政数据海”应用,探索大数据、小程序等技术手段与民生服务的融合和场景运用。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全市通办”“一网通办”要求,推进民政领域业务流程再造,推动政务服务更加便利高效。加强民政资金管理,优化民政资金内控监管,调整财政资金结算模式。突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着力加强安全风险预警预测和联防联控能力,完善细化民政各领域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专项行动。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排查化解突出信访矛盾。加大民政工作宣传力度,讲好民政故事、传播民政声音、展现民政形象。
各位领导、同志们,2020年崇明民政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已经明确,让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启航新征程、扬帆再出发,在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和第十届花博会筹办进程中,融合共进、聚力前行,以新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奋力书写崇明民政事业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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