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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002478251020190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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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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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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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年初以来,我区民政工作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目标,不断加强社会治理、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有序推进机构改革任务,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深化社区治理体系建设
1.农村“五美社区”建设方面。按照农村社区试点建设要求,有序推进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建设,配合市民政局完成对新村乡新中村、三星镇新安村、庙镇联益村、港西镇富民村、港沿镇鲁玙村、中兴镇中兴村、陈家镇花漂村等7个2018年度市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示范村建设单位实地验收工作,成功通过验收。根据各涉农乡镇申报创建情况,开展专题调研,通过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确定2018年度87个市级、区级试点示范村建设名单有序推进相关建设工作。6月2日,在庙镇举办第二届“五美社区节”开幕式,通过展示和分享农村“五美社区”建设成果,促进城乡社区干部、群众提升社区建设理念、明确社区建设目标、拓宽社区建设思路、创新社区建设举措。
2.村居治理工作方面。深入推进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全区350个村(居)中除8个动迁村外,全部实现“一站式服务”,实行集中式办公、敞开式办公。加快推进村居信息公开“阳光工程”,实施高性能光纤改造和家庭终端设备改造,目前已实现全区23万户村(居)民全覆盖。推进村居台账清理工作,就台账清单修订广泛征求意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集体调研。
3.基层工作队伍建设方面。制定《关于本区2018年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整理汇编《上海市崇明区2018年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培训资料》,明确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规范工作流程、抓牢时间节点、提出工作要求。6月8日,召开全区换届选举动员会,推进部署换届选举工作。对本年度各乡镇社区工作者招录需求进行统计,起草制定本年度社区工作者初步招录方案,2018年预计招录约104人。进一步深化“村居大讲堂”活动,围绕乡村振兴、政治建设、形势教育、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四个模块充实全年12期培训内容,丰富培训形式,锁定培训目标。至5月底共开展了4期集中培训,近1800人次村居基层干部参加培训。
5.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方面。组织社会组织年检,加大财务审计力度和实地检查指导,社团年检率100%,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率97.9%。加强社会组织依法登记,从严规范社会团体兼职问题。建立社会组织“双报到”制度,强化社会组织党建、业务属地化管理与服务。加强社会组织预警网络监管,开展非法违规社会组织排摸,组织预警业务培训,建立预警信息员考核机制。重点培育扶持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密切相关的社会组织,对生态养护社、黄杨树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集中培训、加强专门指导。至5月底,全区社会组织579家,其中社区社会组织423家。
(二)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1.社会救助方面。创新救助方式,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群体购买以团体意外和团体医疗为主要内容的“生态惠民保险”,覆盖43%以上的户籍人口,通过政府出资投保,加强对因病致贫群体的救助力度,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的风险抵御能力。1至4月,共赔付567人次77.24万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元旦、春节期间帮困送温暖活动,做到广覆盖、不遗漏、少重复,共投入救助资金5041万元,受益群众达7.8万人次。继续提高社会救助标准,4月1日起,低保对象救助标准提高至1070元/月;特困人员、重残无业人员等对象救助标准提高至1400元/月。落实社会救助政策,1至4月,共对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重残无业等各类民政保障对象实施生活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综合帮扶等各类救助321890人次8682万元。加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出具核对报告28832份,12个核对项目全部实现数字档案和可视化审核。
2.救助管理方面。深化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网格化救助管理网络,开展由民政、公安、城管部门合作的“三合一”联动救助,切实做好严寒季节救助管理工作,对外来人员集中区域加大街面巡查频率,主动实施保护性救助。1月至5月,救助人数累计17人次。积极推进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达标工作,开展功能设施改造升级工作。
3.防灾减灾方面。开展“5.12防灾减灾日”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公益宣传,开展应急演练、逃生演习等活动,提升群众安全意识。配合市民政局开展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选点、方案设计等前期调研及准备工作。指导竖新镇申报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三)拓展社会福利体系
1.老年人福利方面。一是推进养老实事项目。有序推进新增236张养老床位(已完成 31张),新建1家长者照护之家(正在推进),改造12家农村薄弱养老机构(正在推进),改建50张失智老人照护床位(正在推进),新增11家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建成2家,正在推进9家),新增12家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正在推进),新建13个、改建8个社区老年人活动室(正在推进),试点建设7个老年宜居社区(正在推进),推动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乡镇全覆盖(正在推进),建设60个睦邻互助点(正在推进)等实事项目。二是深化为老服务工作。推进区级综合为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6月底前完成上线。开展低龄老年志愿者为高龄老人提供家庭互助服务项目,目前有2300名低龄老人志愿者和11500名高龄、独居老人志愿者结对,1至4月志愿者上门探访高龄、独居老人267108人次。继续做好老年综合津贴的统计、核对、发放工作,1至4月共发放337243人次13988万元。三是加强养老机构管理。推进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对14家参评机构开展实地走访。强化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联合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抽查。
2.儿童福利方面。依托区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开展孤弃儿童养育情况大排查,实施留守儿童课业辅导、心理辅导等4个公益项目,落实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组织以“生态崇明 书香童年”为主题的儿童节关爱慰问活动。指导乡镇、村居开展动态数据排查与上报,至2018年5月底,我区农村留守儿童1161人,困境儿童183人。
3.残疾人福利方面。继续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1至4月,共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61262人次1688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1362人次852.39万元。对114家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开展残疾职工社会保险费补贴审核,组织部分企业参加市高校残疾人大学生专场招聘会,推进助残督导员服务项目试点工作。
4.慈善事业方面。推进新建5家慈善超市工作,指导乡镇合理选址,按标准开展建设工作。组织“蓝天下的至爱”慈善系列活动,开展各类助医、助学、助老等活动累计救助3198人次317万元,至5月底共接收各类捐款272万元,接受和发放物资4批25.6万元。
(四)深化国防保障工作体系
1.双拥工作方面。以项目化拥军为抓手,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双拥工作,积极推进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创建。制定下发年度双拥工作要点、考核标准和主要工作推进时间节点表,指导双拥工作有序开展。开展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活动,春节期间,区四套班子领导及各乡镇、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深入驻崇部队,关注部队需求,解决实际问题。深入开展大调研活动,区双拥办对驻崇部队进行走访,深入了解部队实际,搜集双拥工作意见建议。广泛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加强军地联系,组织元宵联欢、军民联谊、消防知识宣讲等主题活动。加强宣传力度,利用电子显示屏、双拥杂志等媒体广泛开展双拥工作宣传,营造军地共建双拥模范城的浓厚氛围。
2.优抚工作方面。继续提高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1至4月,发放各类优待抚恤金及医疗补助41083人次2026万元。元旦、春节期间,共向各类优抚对象发放各类慰问金、慰问品及优待金744万元。下拨220万元专项资金,组织签约社会组织为6700多名优抚对象提供政策宣传、精神慰藉以及生活辅助服务,委托第三方社会组织开展项目评估,进一步规范签约社会组织运作流程。夯实优抚工作阵地,推进18家双拥(优抚)之家建设,目前已建成示范类双拥(优抚)之家6家。区烈士馆认真做好清明期间烈士祭扫接待工作,累计接待203批次6612人次参观祭扫。
3.安置工作方面。接收2017年冬季退役士兵56名,2018年春季转业士官42名。做好退役人员户口落户申报工作,为30名农村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补助金199万元,为24名办理自主就业的城镇复员士官发放一次性补助金158.5万元。组织安置对象安置考试和岗前适应性培训,研究制定年度退役士兵事业单位安置方案。
(五)进一步优化社会服务体系
1.婚姻管理服务方面。规范开展婚姻、收养登记服务,积极应对婚姻登记高峰,至4月底,共办理结婚登记1392对,离婚登记678对,收养登记6例,登记合格率保持100%。以“白玉兰开心家园”为载体,婚姻当事人心理疏导服务和调解服务工作深入开展,离婚劝和机制进一步完善。举办“牵手生态岛 爱情长相守”结婚证集体颁证仪式,倡导婚事新办的社会文明新风。
2.殡葬管理服务方面。会同区文明办共同推进婚丧喜庆移风易俗工作,建立月报制度,5月份,全区移风易俗工作知晓率100%,婚事移风易俗达到率98%,丧事移风易俗达到率99.6%。结合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和生态文明走廊、美丽乡村建设,在大寒、清明等传统节日期间开展乱埋乱葬集中整治,共整治75个乱埋乱葬点,2013年以来累计整治41851个乱埋乱葬点,整治率达99.65%。做好清明祭扫接待工作,制定接待方案和应急预案,共接待祭扫群众34.2万人次。坚持堵疏结合,立足群众治丧需求,持续推进公益性埋葬地和骨灰堂建设,全区公益性埋葬地32个、公益性骨灰堂20个。做好基本殡葬服务补贴、节地生态安葬补贴统计、上报、审核、发放工作,1至4月共发放381人次31.8万元。
3.基本管理单元方面。按照《关于做实本市郊区基本管理单元的意见(试行)》要求,积极推进2018年度6个乡镇(三星镇、庙镇、建设镇、新河镇、堡镇、新海镇)基本管理单元“3+3”资源要素配置工作。制定下发《基本管理单元建设验收标准》,提出明确工作要求,指导乡镇研究落实推进措施,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开展现场督导,建立月报制度,准确掌握各基本管理单元建设动态。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听取各有关镇基本管理单元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建设推进难点问题。至5月底,6个乡镇基本管理单元均已完成选址和方案设计,并已陆续开展工程建设工作。
4.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建设方面。推进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全市通办”业务,开展市级和区级模拟演练,及时协调解决演练中出现的问题。组织全区受理中心负责人、网管人员与业务骨干“全市通办”工作动员会与业务培训会,开展条线业务培训,明确办理要求与具体操作程序。目前,全区各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全市通办”业务开展正常。
二、下半年重点工作
下半年,本区民政工作将按照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安排,以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为引领,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狠抓落实,切实将民政参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
一是推进农村“五美社区”建设。对申报2018年度市、区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示范村的建设单位开展跟踪督导,组织开展评估验收工作。广泛开展“五美社区节”系列活动,挖掘农村“五美社区”建设中的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和建设成效,做大叫响农村“五美社区”建设品牌,形成典型引路、全社会共同参与农村“五美社区”建设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村居规范化建设。按照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开展工作指导和监督,定期对各村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巡查,对推进过程中村居先进工作经验和创新做法及时加以总结和推广。结合大调研工作,广泛听取村居干部和群众意见,对村居规范化建设工作加强意见、问题的搜集,及时研究解决。根据考核方案联合各相关部门对各乡镇村(居)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专项考核评估,完成规范化建设试点村和居委会验收工作。加强村居电子台账管理,会同区审改办开展台账清单清理工作,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新增台账必要性、合理性进行论证,严格审批。继续推进村居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试点村居信息平台上线工作,根据调试和运营情况逐步扩大工作覆盖面。三是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抓牢时间节点,把握重点内容,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实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保证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的高度统一,9月15日前完成村居集中换届。组织村居委会新老班子移交工作,建立健全换届选举工作档案,加强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按照年度社区工作者招录方案,有序开展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和考核管理工作。加强基层工作队伍培训,开展村居委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社区工作者骨干和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和专题培训。继续开展村居大讲堂活动,着眼于提高基层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优化培训工作方案,提升培训工作实效,组织集中培训、分片授课、主题论坛和实地学习等各项培训活动。四是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与社区建设、社会工作联动机制,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城乡社区治理项目推进落实。落实社会组织年检公示和问题整改,加强对名存实亡社会组织的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运行管理。指导乡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实体化运行,通过定期组织培训、专家讲座等方式,为社会组织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提供专业知识、政策法规、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培育、培养社会组织专业人才。
(二)着力加强社会福利体系建设
一是继续推进为老实事项目。跟踪指导有关乡镇和单位,抓紧组织施工,确保年底前完成养老床位、长者照护之家、农村薄弱养老机构改造、失智老人照护床位改建、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社区老年活动室、宜居社区、睦邻点、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信息平台等实事项目建设。推进“为11500名高龄老人提供家庭互助服务”项目,指导中标社会组织开展3次志愿者培训,做好项目评估和验收工作。二是加强养老管理与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居家养老服务情况、养老机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服务组织和养老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本区养老服务质量。三是组织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通过走访慰问、宣传表彰、文艺演出等多种活动形式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举办“崇明区庆祝2018年敬老日文艺演出”,开展联合宣传咨询维权接待和为老服务活动,组织开展高温期间送清凉慰问活动,为百岁老人和部分特困老人发放消暑用品。四是加强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结合孤弃儿童大排查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福利机构实地检查,落实社会散居孤儿“应保尽保”,继续做好困境儿童生活补助审核发放工作,织密儿童关爱保护网。
(三)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一是加强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深化“惠民生态保险”工作,及时梳理总结保险理赔情况,对下一年度保险项目和投保额度作研究预判。继续做好社区综合帮扶工作,推进“关爱进社区、普瑞送光明”“天伦安康”等公益项目,开展实物帮困、助学帮困等个案帮扶。二是提升收入核对能力。全面推进经济状况认定可视化审核和数字档案工作,完成存量户可视化材料上传。开展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状况核对专题培训,加强点对点业务指导,组织核对员参加上岗考核和继续教育培训。三是做好综合防灾减灾工作。推进市级救灾物资储备点建设工作,指导横沙乡建立区级应急物资储备点。根据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方案,加强报灾网络信息员培训和自然灾害趋势分析、信息汇总,组织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模拟报灾演练,积极应对可能汛期可能出现的灾情。
(四)不断提高双拥优抚安置水平
一是全力做好双拥工作。坚持和完善项目化拥军机制,主动对接部队需求,解决部队战备、训练、演习等方面遇到的问题。整合社会资源,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力量和热情,形成“党政主导、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大双拥”工作新格局。研究探索双拥工作社会化方式,广泛开展行业拥军、“两新”组织拥军、社区拥军等多种形式的拥军活动,倡导志愿服务双拥,不断拓宽双拥工作的领域和范围,打牢社会化拥军的网络基础和群众基础。加强国防教育和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增强宣传教育效果,提升军民双拥意识。二是积极做好优抚对象关爱工作。组织开展 “送清凉”、帮困、慰问、体检、座谈等“五个一”活动和烈士公祭活动,多方位开展优抚对象关爱工作。关注社会组织开展“关爱功臣”活动情况,组织实施第三方评估,不断提升优抚对象的满意度。加强优抚政策宣传,做好优抚对象稳控工作。三是全面完成年度安置任务。牵头召开区安置工作会议,部署落实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安置任务,做好年度退役士兵、部队无军籍退休职工和军休干部接收工作,落实相关经济补助待遇。
(五)稳步提升民政专项服务
一是深化殡葬改革。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深化区联席会议机制,加强检查督导力度,推动形成崇德明礼、崇尚绿色低碳、现代文明的乡风民俗。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经验,继续推进骨灰乱埋乱葬集中整治,指导乡镇制订一墓一方案,实施依法管理。贯彻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做好基本殡葬服务补贴审核发放工作,开展节地葬式、生态葬式补贴受理审查工作。指导有关乡镇加快推进公益性埋葬地建设,合理布局,有效选点,解决困难群体骨灰安葬问题。二是做实基本管理单元。深化基本管理单元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和提高已建成4个基本管理单元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会同区相关职能部门督促2018年建设的6个基本管理单元按照时间节点与验收标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提前落实人员配置。及时掌握建设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相关建设问题,确保本年度6个基本管理单元“3+3”功能和人员要素配置到位、运行顺畅、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