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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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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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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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6-27

一、2018年民政工作总结

2018年,崇明民政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民政局各项工作任务,聚焦民政主责主业,有效夯实基层基础,不断强化创新驱动,持续提升服务能级全区民政事业实现了新突破、新发展

(一)深化社区治理体系建设

1.“五美社区”建设。聚焦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农村社区试点建设要求,有序推进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建设,深化农村“五美社区”建设。陈家镇花漂村、港西镇富民村、港沿镇鲁玙村、庙镇联益村、三星镇新安村、新村乡新中村、中兴镇中兴村等7个村成功创建2018年度市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示范村,43个村成功创建区级试点示范村。在竖新镇举办首届“五美社区节”开幕式,在各乡镇广泛开展“五美社区节”活动,展示和分享农村“五美社区”建设成果。11月,《解放日报》对崇明农村“五美社区”作了整版专栏报道。

2.阳光村务工程创新推进村居事务公开“阳光工程”,全面整合区级职能部门资源,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全覆盖城乡家庭的资源优势,在全市率先建立村务公开电视信息系统,推动村居党务、村居事务、村居财务、村居便民服务信息全面公开探索建设具有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特色的新时代“智慧社区”。“阳光工程”在绿华镇开展试点目前已有19.6万用户完成网络改造,完成率90.2%,实现乡镇全覆盖。11月,市政府在竖新镇仙桥村召开深化民主监督工作推进会,组织现场观摩。此项工作被全国社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以专题简报形式刊载,彭沉雷副市长作批示。

3.村居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制定推进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梳理了村委会54项、居委会48项协助行政、法院、人民团体事务清单村委会30项、居委会26项证明事项清单明确了推行“一站式服务”“全岗通”“首问负责制”加强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机制建设,完善社区事务信息公开,加强社区事务协同共治17项重点工作任务。深化电子台账建设,明确村委会32项、居委会26项工作台账清单,进一步减轻村居委会工作负担。在全区全面开展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工作,目前,全区350个村居除1个村委会改建和7个动迁村外全部实现“一站式服务”,占总数的97.7%。

4.基层工作队伍建设。圆满完成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成立区、镇两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区联络督导组,制定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意见,整理汇编工作培训资料,召开全区换届选举动员会,推进部署换届选举工作。8月份,全面完成换届,共登记选民636032人,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998人,居委会成员436人,100%村委会实行“一步法”(大海选)95居委会采用直选方式,村居选民参选率分别99.898.4,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得到充分保障委会成员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组织2018年度社区工作者统一招录工作,共招录96人。深化“村居大讲堂”活动,围绕乡村振兴政治建设形势教育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四个模块充实培训内容,全年共组织12期7500人次集中培训活动。

5.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对接上海社会组织服务“三区”建设计划,15家市级社会组织与本区13个村居签订20个城乡社区治理项目合作协议,合作项目聚焦为老服务、留守儿童关爱、扶贫济困等城乡社区治理难题,直接资助金额约400万元。全面启用“上海市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平台”,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有效期延续、注销登记等15类事项全流程在线办理,实现“一网通办”“只跑一次”。组织社会组织年检,加大财务审计力度和实地检查指导,社团年检率100%,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率97.9%加强社会组织依法登记,从严规范社会团体兼职问题,强化社会组织党建、业务属地化管理与服务,对58家社会组织开展抽查工作并落实整改措施,4家社会组织成功申报规范化建设评估(5A级2家,4A级1家,3A级1家)重点培育扶持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密切相关的生态公益类、绿色环保类社会组织,对生态养护社、黄杨树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集中培训、加强专门指导。至底,全区社会组织598(社会团体12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72家,其中社区社会组织436家。

(二)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1.社会救助。创新实施“生态惠民保险”覆盖29.26万人43%以上户籍人口,重点聚焦公共场所意外、重大疾病等团体意外、团体医疗项目,通过政府出资投保,加强对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群体救助力度,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风险抵御能力全年共理赔结案2400人次,赔付总金额430.54万元,占总保费390万元的110.39%。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元旦、春节期间帮困送温暖活动,共投入救助资金5040.6万元,受益群众达7.8万人次。继续提高社会救助标准,低保对象救助标准提高1070/月特困人员、重残无业人员等对象救助标准提高至1400/月。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全年共对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重残无业等各类民政保障对象实施生活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综合帮扶等各类救助134.4万人次3.1亿元。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提高低保、低收入家庭自负医疗救助标准和限额,将因病支出型家庭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加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出具核对报告95146份,12个核对项目全部实现数字档案和可视化审核。深化社区综合帮扶工作,实施实物帮困、助学帮困等个案帮扶,推进“关爱进社区、普瑞送光明”“天伦安康”等公益项目

2.救助管理。深化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网格化救助管理网络,联合公安、城管执法部门共同开展“三合一”联动救助,切实做好严寒季节救助管理工作,对外来人员集中区域加大街面巡查频率,主动开展保护性救助,全年累计救助61人次。推进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达标工作,开展功能设施改造升级工作。

3.防灾减灾。积极做好防汛抗台期间核灾报灾和应急救助工作,4次台风期间共转移安置群众29549人次开展“5.12防灾减灾日”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公益宣传,开展应急演练、逃生演习等活动,提升群众安全意识。指导竖新镇和城桥镇东河沿社区、城桥镇聚训村、新村乡新洲村成功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4.慈善事业。新建5家慈善超市,实现乡镇全覆盖。组织“蓝天下的至爱”慈善系列活动和“中华慈善日”活动,开展各类助医、助学、助老等活动累计救助14631人次527.1万元,至12月底共接收各类捐款530.1万元,接受和发放物资12批价值247.1万元。福利彩票销售稳步增长,全年销售总额6410万元,筹集区级福彩公益金353万元,至年底销售网点共81家。

(三)拓展社会福利体系

1.老年人福利。推进完成新增236张养老床位,新建2家长者照护之家,改造8家农村薄弱养老机构,改建78张失智老人照护床位,7家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新16家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新建11个、改8个社区老年人活动室等实事项目。试点建设7个老年宜居社区,新增80个“示范睦邻点”,推进16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乡镇全覆盖开展低龄老年志愿者为高龄老人提供家庭互助服务项目,2300名低龄老人志愿者和11500名高龄、独居老人志愿者结对,全年开展志愿服务63.4万人次。继续做好老年综合津贴统计、核对、发放工作,全年共发放68.7万人次2.8亿元。推进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强化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联合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抽查。

2.儿童福利。推进“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示范区”创建工作,开展孤弃儿童养育情况大排查,落实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对12名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发放生活费。组织以“生态崇明 书香童年”为主题的儿童节关爱慰问活动,实施留守儿童课业辅导、心理辅导等4个公益项目。继续开展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动态数据排查与上报至年底区农村留守儿童1074人,困境儿童170人。

3.残疾人福利。继续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全年共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8.9万人次5130.2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2.6万人次2535.7万元。对2017年度114家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开展残疾职工社会保险费补贴审核,发放补贴1809.3万元。组织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参加市高校残疾人大学生专场招聘会、退役军人招聘会和区残疾人专场招聘会深入推进助残督导员服务项目试点工作。全区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102家,残疾职工2280人。

)深化国防保障工作体系

1.双拥工作。项目化拥军为抓手,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双拥工作,积极推进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创建。制定下发年度双拥工作要点、考核标准和主要工作推进时间节点表,指导双拥工作有序开展。春节“八一”期间,区四套班子领导及各乡镇、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深入驻崇部队,开展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活动关注部队需求,解决实际问题,投入77万元资金为驻佘山岛部队实施海水淡化项目。全力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顾问制度,实现乡镇设置退役军人事务顾问全覆盖。深入开展大调研活动,区双拥办对驻崇部队进行走访,深入了解部队实际,搜集双拥工作意见建议。广泛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加强军地联系,组织元宵联欢、军民联谊、消防知识宣讲等主题活动。加强宣传力度,利用电子显示屏、双拥杂志等媒体广泛开展双拥工作宣传,营造军地共建双拥模范城的浓厚氛围。

2.优抚工作。继续提高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全年共发放各类优待抚恤金及医疗补助11.8万人次7497.2万元。春节“八一”期间,共向各类优抚对象发放各类慰问金、慰问品及优待金801.4万元。下拨220.3万元专项资金,组织签约社会组织为6700多名优抚对象提供政策宣传、精神慰藉以及生活辅助服务,委托第三方社会组织开展项目评估,进一步规范签约社会组织运作流程。夯实优抚工作阵地,推进完成22家双拥(优抚)之家建设。组织实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加强优抚政策宣传,确保“进博会”期间涉军群体稳定。区烈士馆认真做好清明期间烈士祭扫接待工作,组织烈士公祭日活动,累计接待1206批次20066人次参观祭扫。

3.安置工作。接收562017年冬季复员士官422018年春季转业士官173名2018年退役士兵做好退役人员户口落户申报工作,为30名农村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补助金199万元,为24名办理自主就业的城镇复员士官发放一次性补助金158.5万元。组织安置对象安置考试和岗前适应性培训,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31名退役士兵至事业单位、13名退役士兵至企业单位工作。接收2名军队退休干部,落实好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五)进一步优化社会服务体系

1.婚姻管理服务。规范开展婚姻、收养登记服务,积极应对婚姻登记高峰,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4308对,离婚登记2164对,收养登记10例,登记合格率保持100%。以“白玉兰开心家园”为载体,婚姻当事人心理疏导服务和调解服务工作深入开展,离婚劝和机制进一步完善,共劝和离婚当事人75对。举办牵手生态岛 爱情长相守”结婚证集体颁证仪式,倡导婚事新办的移风易俗新风。

2.殡葬管理服务。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同区规划土地局、区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通过现场查看、检查台账等形式重点对殡葬服务单位用地、收费等情况深入开展自查,落实整改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会同区文明办共同推进婚丧喜庆移风易俗工作,建立月报制度,全区移风易俗知晓率100%,承诺书签约率99%,按照移风易俗要求办理婚事达到率95%以上,丧事达到率99.5%以上。在大寒、清明等传统节日期间继续开展乱埋乱葬集中整治,共整治115个乱埋乱葬点,2013年以来累计整治41891个乱埋乱葬点,整治率达99.75%。做好清明祭扫接待工作,制定接待方案和应急预案,完成各经营性公墓视频双向系统连接工作,共接待祭扫群众34.2万人次。坚持堵疏结合,立足群众治丧需求,持续推进公益性埋葬地和骨灰堂建设,投入300多万元新建1处、改建4处公益性殡葬设施,目前全区公益性埋葬地32个、公益性骨灰堂20个做好基本殡葬服务补贴、节地生态安葬补贴统计、上报、审核、发放工作,共发放717人次58.4万元。

3.区划工作积极推进2018年度6个乡镇(三星镇、庙镇、建设镇、新河镇、堡镇、新海镇)基本管理单元3+3”资源要素(社区事务、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等3个服务设施和公安、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3类执法管理力量)配置工作,实现撤制镇地区基本管理单元全覆盖。推进区政府驻地迁移工作。制定“平安边界”创建工作方案,完成《2017年行政区划简册》校核整理工作和沪苏线“崇明—南通”段联检及界桩更换工作。

4.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建设。推进社区事务受理“全市通办”“一网通办”,指导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对硬件设备全面更新换代,对公安、税务、档案等部分条线受理事项进行统一调整和增设,开展6次市级区级模拟演练,组织全区受理中心负责人、网管人员与业务骨干“全市通办”工作动员会与业务培训会175项社区事务中174项已实现“全市通办”和“一网通办”强化实地暗访和第三方测评,督促问题整改,推动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服务质量提升。积极探索社区事务受理下沉,新村乡率先实现社区事务村级延伸服务点全覆盖。

5.社区志愿服务规范公益项目招投标社会组织项目化运作,对2017年5个社区公益服务项目执行过程定期开展监督审查,有序推进实施2018年9个公益项目加强志愿服务活动网上信息记录,完善社区志愿者、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的注册登记、服务匹配、服务时间记录和星级评定。全区共48218名社区志愿者、116支志愿者服务队伍。

回顾2018年的崇明民政工作,我们聚焦世界级生态岛建设背景下的民政“五大体系”建设,进一步稳定基本、夯实基础、服务基层,进一步汇聚力量、形成合力、推动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突破,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社区服务方面,面对群众多样化需求,“公共信息不对称、服务平台难寻找、问题响应不及时”现象依然普遍存在,需要我们进一步推进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夯实基层服务平台,提升基层服务能级。社会福利 方面,面对日益增加的老龄化压力,我区在社区养老服务的综合能力方面还有不足,在老年人照护床位、认知症老人照料床位等涉及医疗资源的养老设施建设方面仍有较大缺口,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资源统筹,解决供需矛盾。社会组织方面,制度供给仍不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呈现碎片化,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热情尚未得到激发,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协同,建立供需对接机制,做实购买服务平台,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与扶持力度。面对这些挑战,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探索,持续发力,扎扎实实加以解决。

二、2019年民政工作要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改革开放再出发的一年,是实施世界级生态岛“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崇明民政推进机构改革、广大民政干部职工站在新起点上推进民政事业新发展的重要一年。新一年的崇明民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2019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和本市民政工作会议要求,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目标,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暖心导向,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狠抓落实,切实将民政参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社区治理体系建设

“五美社区”建设方面深入推进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建设,申报和推动创建87个市、区级示范村,打造一批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农村社区建设示范点。举办第二届“五美社区节”,挖掘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和建设成效,做大叫响农村“五美社区”建设品牌,形成典型引路、全社会共同参与农村“五美社区”建设的良好氛围。

村居治理方面深化村居事务公开“阳光工程”,全面完成光纤网络改造,实现村居事务公开入户全覆盖;抓好界面信息发布,拓展协商议事讨论、干部民主评议、重大事项投票等互动功能做实居家养老、市场信息、文化生活、家庭教育等服务内容。进一步加强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全面实行“全岗通”服务,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办事规程,构建便民服务快捷模式;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导和监督,定期对各村居进行抽查、巡查,总结和推广先进工作经验和创新做法。加大城乡居民自治载体培育力度,落实“自下而上”的村居民自治议题和自治项目形成机制,培育、推广优秀自治项目和自治载体。

基层队伍建设方面推进社区工作者招录制度改革(一次统考两轮招聘),有序开展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薪酬调整、考核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工作者专业资质水平提升加强基层工作队伍培训开展居委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和专题培训。继续开展村居大讲堂活动,着眼于提高基层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优化培训工作方案,提升培训工作实效,组织集中培训、分片授课、主题论坛和实地学习等各项培训活动

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方面深化社会组织一网通办(只跑一次),加强全流程网上审批过渡衔接,完善办事指南,优化办事流程。规范社会组织运行管理,落实社会组织年检公示和问题整改,开展名存实亡社会组织清理整顿,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实现社会组织100%“双报到”。完善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区、镇两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实体化运行,强化区社会组织创益园孵化功能,探索成立乡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对接新一轮社会组织服务“三区”建设项目,进一步扩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范围,重点梳理开发社区服务、生态养护、助残扶贫等社区治理公共服务项目。加强社会组织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挖掘社会组织领军人才,针对社会组织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定期组织专业培训、专家讲座,提供政策法规、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组织“公益伙伴日”系列活动,构建和谐公益生态系统。

(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社会救助方面继续实施“生态惠民保险”,扩大保障范围,提高理赔额度,组织新一轮招投标工作。贯彻落实《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及时调整各类社会救助标准,推进低保、低收入等救助项目规范化管理,健全常态化核查工作机制,强化救助资金签收制度。加强综合帮扶资金筹集力度,继续扩大帮扶力度和受益面,推进“爱心助老”实物帮困、崇明籍大学生助学帮困等公益项目和个案帮扶工作。继续推进经济状况认定可视化审核和数字档案工作,完成存量户可视化材料上传,开展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状况核对专题培训加强点对点业务指导,组织核对员上岗考核和继续教育培训。

救助管理方面。结合救助管理机构达标建设,有序推进救助管理标准化工作,研究制定标准化框架体系,完成档案电子化工作。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和第二届“进博会”期间“祝您找到家”活动,对易走失人员开展数据统计和定期回访,有效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组织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利用乡镇救助管理咨询服务站、新闻媒体等广泛开展救助政策宣传,提高救助管理工作透明度、公信力、满意度

慈善事业方面。落实慈善超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继续实施已建超市标准化改造,推进规范化运营管理和服务,拓展经常性捐助站点建设。广泛开展助学、助医、助老、助困等慈善救助活动和公益救助项目,拓宽慈善救助覆盖面。组织“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建立健全长效慈善募捐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慈善救助。优化福利彩票销售网点布局,加强代销网点规范管理,完善福彩公益金内控机制。

(三)社会福利体系建设

养老服务方面推进市、区实事项目,新增366张养老床位改造60张认知症老人照料床位,改造11家薄弱养老机构,新增2家长者照护之家,新建7家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新增8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分中心),新增35个社区老年人助餐场所,新建15家、改建10家社区老年活动室,新增100个示范睦邻点推进养老机构安装故障电弧探测器全覆盖,全面提高养老机构电气安全防范能力。依法做好养老机构备案工作,加强养老服务行业监管。实施养老服务“三项”补贴(公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补贴、薄弱养老机构改造补贴、助餐点运营补贴),推动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提升。推进年度“老伙伴”计划,指导中标社会组织开展志愿者培训,做好项目评估和验收工作。继续开展社区“养老顾问”试点工作,实现乡镇全覆盖。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居家养老服务情况、养老机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服务组织和养老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本区养老服务质量。

儿童福利方面依托区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协调推进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积极创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示范区”。落实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做好基本生活费申请、审核、发放工作。指导中兴镇、陈家镇开展2名成年孤儿安置工作。做好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信息排查和数据统计、报送工作。依法开展儿童收养工作。配合推进市第五福利院项目建设。

残疾人福利方面。继续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发放工作。推进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社会保险费补贴专项资金审核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残疾人职工权益保障。推动康复辅具进机构、进社区、进家庭,提升群众知晓率。

社会服务体系建设

婚姻管理服务方面。依法开展婚姻、收养登记工作,积极应对婚姻登记高峰,登记合格率保持100%。配合开展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建立完善婚姻信息共享机制。深化“绿色婚典”服务品牌,组织结婚证集体颁证仪式,引导绿色生态婚姻文化,倡导低碳环保新婚俗。

殡葬管理服务方面启动殡葬设施规划编制工作,指导乡镇继续推进公益性埋葬地建设,进一步加强公益性殡葬设施规范管理,解决困难群体骨灰安葬问题。总结专项治理经验,继续推进骨灰乱埋乱葬集中整治,指导乡镇制订一墓一方案,实施依法管理。贯彻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做好基本殡葬服务补贴审核发放工作,开展节地葬式、生态葬式补贴受理审查和定期核准发放工作。加强清明祭扫极限承载力测算,周密制定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实现平安清明、文明祭扫。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推动形成崇德明礼、崇尚绿色低碳、现代文明的乡风民俗。推进区殡仪馆火化设施改造,制定环保改造方案,启动5S管理试点实施工作。

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建设方面。聚焦社区事务受理全覆盖、全过程、全天候,探索精准化、精细化分类服务模式,实施现场办理、网上办理流程再造,深化受理延伸服务,不断提升为民服务工作质量。落实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标准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发挥统筹事项、协调事务、落实保障、组织监督作用,强化受理事项准入、变更、退出机制。继续优化标准化评估指标体系,将“全市通办”“一网通办”执行情况纳入主要考核内容。

行政区划管理方面。完善基本管理单元运行管理机制,有序推进“两委一中心”(社区党委、社区委员会和社区中心)建设,充实管理服务力量。深入开展撤村撤队工作研究,适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根据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需求变化,科学、合理设置和调整村居委会继续加强边界巡查、管理,维护边界完整和稳定。

社区志愿服务方面。规范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加强与“公益上海”平台数据对接,完善公益基地和公益护照管理制度,完成新增公益基地指标任务。推进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化、品牌化管理,培育扶持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开展多层次、多种类社区志愿服务培训。组织2019年度社区公益项目招投标,加强项目推进指导和监督。

(五)民政自身建设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服务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中发展民政事业。全面加强民政系统党的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四责协同”工作机制加强干部职工教育管理,树立风清气正的民政形象大力弘扬民政“孺子牛”精神,常态化、制度化推进民政系统“大调研”活动,不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作风建设,提升群众满意度。进一步优化民政干部队伍结构,深入推进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提升民政工作专业化水平。加强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强化“民政数据海”应用。推进民政服务标准化建设,积极开展养老服务、救助管理等领域试点工作。加强民政资金管理,推进民政资金内控监管,调整财政资金结算模式开展民政法律、法规宣传,强化民政领域事中、事后监管。牢固树立民政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完善细化民政各领域应急处置预案。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排查化解突出信访矛盾。聚焦建国70周年,加大民政工作宣传力度,讲好民政故事、传播民政声音、展现民政形象。有序推进机构改革各项任务,做好职能转隶和工作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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