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6624587901202400002
主题分类:
国防-国防动员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国动〔2024〕13号
成文日期:
2024-08-15
发布日期:
2024-09-0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上海市防空警报管理办法》等规定,市政府定于2024年9月21日(全民国防教育日)在全市范围内(除浦东、虹桥国际机场地区外)组织防空警报试鸣,并结合警报试鸣,组织防空演练。为此,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国动办制订的<上海市2024年防空警报试鸣方案>的通知》精神,制订本方案。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
防空警报试鸣时间安排在 9 月21日上午 11 时 35 分至 11 时 58 分进行。其中,11 时 35 分至 38 分,试鸣预先警报(鸣 36 秒、停 24 秒,反复 3 遍为1个周期,时间 3 分钟);11 时 45 分至 48 分,试鸣空袭警报(鸣 6 秒、停 6 秒,反复15 遍为 1 个周期,时间 3 分钟);11 时 55 分至 58 分,试鸣解除警报(长鸣 3 分钟)。
二、防空警报试鸣方式
组织本区固定防空警报器和机动防空警报器进行鸣放。同时,协调相关单位利用各种途径发布防空警报试鸣信息以及宣传语。
三、防空演练内容及参演对象
人员疏散演练由各乡镇以乡镇防空袭行动方案为基准,对照年度训练演练计划组织实施。
(一)人员疏散掩(隐)蔽演练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各乡镇要深入组织发动本乡镇进行战时人员紧急疏散掩(隐)蔽演练,实现“十四五”期间社区疏散演练全覆盖目标要求。同时,加大探索组织开展高层楼宇、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等人员疏散演练力度。积极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人员掩(隐)蔽演练。区国动办、各乡镇共同做好人员疏散掩(隐)蔽场所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学校师生疏散演练
本区各类学校要结合防空警报试鸣,组织学校师生进行疏散演练。考虑到9月21日(全民国防教育日)是星期六,学校师生疏散演练可提前至9月20日(星期五)组织实施。采用学校广播系统播放防空警报音响信号,预先组织学生开展听辨“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信号活动,不得鸣放室外固定防空警报器。
四、防空警报试鸣、防空演练的组织实施
区成立防空警报试鸣指挥部,负责本区防空警报试鸣及各项准备工作的组织领导。区防空警报试鸣指挥部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总指挥,区人武部、国动办领导任副总指挥,区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
防空演练由区、乡镇、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组织实施,区国动办予以指导。
五、防空警报试鸣、防空演练的准备
(一)做好防空警报设施的维护保养
按照市国动办统一部署、区具体组织实施、警报管理单位具体落实的方法,在防空警报试鸣半个月前,完成防空警报系统检测和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二)落实防空警报试鸣的通信保障
由区电信局负责落实防空警报试鸣中800兆数字集群政务网和防空警报有线控制发放系统的通信线路维护工作,确保人防指挥通信和警报通信顺畅。
(三)防空警报试鸣的宣传告知
区国动办会同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区气象局、区电信局等部门,做好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政务新媒体、手机短信、智能终端、电子显示屏等发放防空警报试鸣信息工作。同时,做好在相关新媒体平台上进行防空警报信息、信号的宣传和发布,扩大防空警报试鸣的宣传面。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相关保障工作。
(四)防空演练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乡镇、企事业单位和学校根据本方案规定的演练内容和参演对象,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本单位的演练计划,明确组织实施方法,落实参加演练单位人员,准备演练场地和人防工程,有针对性地做好参加演练人员相应培训,组织好预演练工作。
(五)防空警报试鸣的新闻报道
请区委宣传部协调融媒体中心组织本区各新闻媒体做好防空警报试鸣的宣传报道。
(六)防空警报试鸣的安全工作
9月9日,市政府将就本市防空警报试鸣的时间、范围、内容、方式和注意事项发布通告。区政府同步通过有线电视台,播发本市组织防空警报试鸣的消息。区各部门、各乡镇要将防空警报试鸣有关信息告知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单位和人员,特别是孤老病残等特殊人群。有关部门、单位要在车站、码头、旅馆、商场等过往人员集中的场所,通过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反复播放告知防空警报试鸣信息。通过广泛宣传告知,使广大市民和过往人员在防空警报试鸣时,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防止发生意外。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各自情况和特点,组织协调和指导所属或管理、联系的单位做好防空警报试鸣的宣传告知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不发生意外情况。
上海市崇明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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