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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12-2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根据《2023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被审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时间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将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审计机关,并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的规定,现就我局下属单位上海市崇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2023年度被审计项目长兴镇固体废弃物资源利用中心新建工程的审计整改结果予以公开。(详见附件)
202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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