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崇明区市政市容联席会议组成人员的请示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9-10-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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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MB2F312690201900063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发文字号:

    沪崇绿容〔2019〕52号

  • 成文日期:

    2019-10-08

  • 发布日期:

    2019-10-15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区政府:

  根据崇府人〔2011〕31号通知,2011年7月4日,明县建立市政市容联系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本区市政市容管理工作。2017年1月,崇明完成撤县设区工作。现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等情况,按照《关于区级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清理规范的通知》要求,对崇明区市政市容管理联席会议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专此请示,请复。

  附件:关于调整崇明区市政市容管理联席会议组成人员的建议方案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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