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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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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2-3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为贯彻落实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建设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抢占经济发展新赛道、推进崇明“五新经济”发展。上海市崇明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制定了《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科技创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政策解读如下:
一、《办法》制定的必要性
国家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发展战略支撑,上海把科技创新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更离不开科技创新。制定《办法》,对推动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6章、28条,分为促进科技创新资源集聚、优化科技创新创业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科技企业创新发展、推进数字化转型和附则6个章节。
1、促进科技创新资源集聚,共4条,主要围绕公共技术平台建设、汇聚张江崇明园、发展产业集群、引进外智服务等内容,促进各类科技创新资源向崇明集聚,各类优质企业向张江崇明园集聚,逐步形成推进崇明生态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2、优化科技创新创业环境,共4条,主要是通过房租补贴、活动补贴、扶持企业发展补贴等各种补贴,支持各类科技创新载体的发展,从而引进、孵化、培育更多的科技企业,形成科技产业集群,推进崇明科技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3、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共5条,主要是通过引进科技成果在崇明实施转移转化、使用科技创新券、促进科技融合发展、培育科技服务机构等途径,将优秀科技成果在崇明实施,推进崇明科技产业发展。
4、促进科技企业创新发展,共5条,主要是通过对获得科技创新资金、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卓越创新企业、科技进步奖等各类科技资助和奖励的企业给予配套奖励,帮助科技企业创新发展。
5、推进数字化转型,共6条,主要是通过支持新基建、工业化和信息化两化融合、信息公共平台建设、数字应用、数字载体、数字产业等各类数字建设和应用,推进崇明经济和社会数字化转型。
6、附则,共4条,主要是明确了本《办法》的适用范围、管理机制、监督机制和实施期限。
三、政策问答
1、对知识产权的各类资助,现在到哪里办理?
答:在2019年机构改革中,知识产权的管理职能已从崇明区科委转移到崇明区市场监管局。崇明区市场监管局已在2021年1月12日发布了《崇明区知识产权资助办法》{崇市监规【2021】1号},对知识产权的各类资助进行了明确规定。对知识产权的相关资助,请到崇明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办理。
2、本《办法》和前《办法》的最大变化是什么?
答:本《办法》的主要内容基本上延续了前《办法》的相关规定,保持了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但是,本《办法》对首次认定并实体入驻崇明的高新技术企业,资助标准从5万元提高到20万元。主要是鼓励企业实体落户崇明,支持崇明高质量发展。
3、哪些单位可享受本《办法》规定的资助?
答:在本《办法》第25条“适用范围”中明确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在崇明注册纳税的企事业单位、专业合作社、民非组织等单位。个人和其他非独立法人除外。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产业人才,按照相关区级人才扶持政策予以扶持。本办法扶持项目如与人才或其他扶持政策重复,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上海市崇明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