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市崇明东方英才进修学校设立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6-02-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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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84891202600013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知识产权-教育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教成职〔2026〕1号

  • 成文日期:

    2026-02-02

  • 发布日期:

    2026-02-12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张丽丽:

你提交的《关于设立上海市崇明东方英才进修学校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上海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实施办法》《上海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等文件规定,根据上海平协教育研究与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评估报告(编号:2025-0415-02)以及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出具的《关于上海市崇明东方英才进修学校设立申请的审核意见书》,经研究,同意你举办上海市崇明东方英才进修学校。

主管部门: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办学内容:文化艺术类培训(培训项目:钢琴、中国古典舞、儿童歌舞)。

办学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安通路1158号。

请按相关规定做好办学许可证申领和法人注册登记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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