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891202600013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知识产权-教育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发文字号:
沪崇教成职〔2026〕1号
成文日期:
2026-02-02
发布日期:
2026-02-1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张丽丽:
你提交的《关于设立上海市崇明东方英才进修学校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上海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实施办法》《上海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等文件规定,根据上海平协教育研究与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评估报告(编号:2025-0415-02)以及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出具的《关于上海市崇明东方英才进修学校设立申请的审核意见书》,经研究,同意你举办上海市崇明东方英才进修学校。
主管部门: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办学内容:文化艺术类培训(培训项目:钢琴、中国古典舞、儿童歌舞)。
办学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安通路1158号。
请按相关规定做好办学许可证申领和法人注册登记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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